重回七零之小甜妻: 第24章 瞧不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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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眼都不行。何况它们就是要被宰掉吃肉,为啥搞得跟我们人一样,还记起仇来。”

    王建利今天本来只是路过这里,没想到还被两头母猪给差点袭击。

    并且它们还虎视眈眈地看着自己,大有一副誓不罢休的样子。

    早知道他就听陈老太说的,不去天天盯着它们,便没有今天这档子糗事。

    “利叔,你别说了,那两头母猪正看着你呢!”

    王一国真不明白这利叔咋有时候喜欢自己作死,明知道两头母猪要攻击他,他还这么多话。

    就不能先闭嘴,等他把两头母猪打晕吗?

    “好,我不说了……不说了。”

    哪晓得才讲完,那两头母猪突而直冲着站在原地喘口气的王建利撞去。

    速度快得王建利都反应不过来,只能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两步。

    王晓悦吓得都赶紧闭眼,不敢睁着眼睛,看那两头母猪把王建利撞成啥样?

    只是半分钟过后,没听见王建利的呼喊声。

    耳边就只有陈老太讥笑的嘲讽声,“你个糟老头子多大岁数了,还吓得裤腰带都掉了,真是老不知羞,老不要脸。”

    话毕,连忙抱着王晓悦离开这儿。

    她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怂包,特别不待见这种被吓得失态的人。

    倒是王晓悦觉得王建利爷爷情有可原,他都快七十的人了,这身体再利索,也经不住两头母猪的撞击。

    弄不好一个不小心,把命都给丢了。

    当然是既紧张又害怕。

    回到家,陈老太还要忙着给马上回家过年的老三,还有老三媳妇收拾房间。

    听说,老三媳妇是他上级的女儿,模样不错,可是为人高傲了些。

    当初嫁给老三,也没回来办酒,陈老太估摸着老三媳妇是看不上他们农村人,更不想和他们有啥交集?

    所以,她不明白老三媳妇这次跟着老三回来,到底是为啥?

    她想不通,甚至琢磨了好几宿,终于在一月初的大早,把他们给盼了回来。

    “爹,妈,大哥,大嫂,二哥,二嫂,四弟,四……”

    老三王一民裹着一件厚厚地军大衣,手上拎着两个大袋子,站在院子中央,一一叫着他们的名字。

    而他的媳妇金菱就显得冷淡了多,既不开口向他们打招呼,也没抬起眼皮,正眼看他们。

    自顾自地站在王一民身后,四处打量。

    直到把目光放到王晓悦的身上,她淡漠的神情,才有了一丝松动。

    原来乡下也有这么漂亮的小孩子?

    可惜是个农村人,长得再好看又怎么样,还是比不上他们城里人。

    “妈妈,那个妹妹就像是你给我买的洋娃娃,好漂亮呀!”

    金菱的左手边,还站着一个大约只有三岁的小姑娘,她皮肤白皙,只是天太冷,风吹得把她鼻头都冻红了。

    只好缩成一团,眼睛亮闪闪地看着王晓悦,好像看到了自己最喜欢的心爱之物,而发出由衷的赞叹。

    “那你回去就把你那些洋娃娃给丢了!”

    对金菱而言,自己买的东西,竟然会像一个乡下人,这是她所不能接受的。

    “妈妈,为什么要丢掉那些洋娃娃,我很喜欢它们,我不想要丢掉。”

    王芸芸撅着嘴巴,摇了摇金菱的手臂。

    试图想让她改变主意。

    谁知金菱一把甩掉了王芸芸的小手,差点害得她栽倒在地,“我说丢掉就丢掉,没别的商量。”

    这一幕看的老王家人眼皮子直跳,这老三媳妇怕不是个冷心冷肺的人!

    自己的女儿才那么小,不抱着就算了,咋还那么满不在乎地甩开她。

    万一出了啥事该怎么办?

    “一民,我累了,我要去休息。”

    金菱才不管一群乡下人怎么看待她?

    她这次回来,不过是看在一民的份上,才勉强答应住几天。

    “菱菱,那你先去屋里坐一会儿,我还要跟咱爹妈好好唠唠嗑。”

    王一民似乎对金菱这幅冷傲的模样习以为常,丝毫没注意到她脸上的嫌弃和鄙夷。

    “一民,我不想住在这里,我想去县城里的招待所。”

    金菱跟他回来的途中就说好,她不想在农村住,她想去招待所,那里更卫生一些。

    “菱菱,这开车去县城起码半个多小时,你还是别去了,就在咱家休息,好尝尝咱妈的手艺。”

    王一民平常是很顺从金菱的很多无理要求,但这是他家,还是在他爹妈兄弟的跟前,他不可能那么容易答应金菱,不然,她就会肆无忌惮地贬低他亲爹亲妈,更加口无遮拦地劝他跟家人远离往来,或者干脆断绝关系。

    “一民,你看看这能住人吗?我都闻到了一股奇怪的味道,我嫌恶心,我不要住。”

    金菱用手扇了扇飘过来的煮腊肉香味,甚至还捂着自己的胸口,装作要吐出来的模样。

    “菱菱,那不是奇怪的味道,那是腊肉的香味,我有好几年没吃过了。”

    王一民一想起炒腊肉,他就忍不住分泌口水。

    何况陈老太最拿手的除了包包子就是熏腊肉。

    这腊肉还是王一国打得野猪肉,被陈老太熏了有大半年的时间,平常都舍不得拿出来吃。

    就是自家人团聚或者过年过节的时候,煮一块尝尝。

    再说王一民本来就爱这口,可自打跟金菱结婚后,他想吃家里寄过来的腊肉,金菱都说不健康,不卫生,非要趁着他不在的时候,全给他扔掉。

    导致他都不敢写信让陈老太给寄任何东西,哪怕就是他亲妈以前给他织的一件毛衣,也被金菱以各种借口命令他不准再穿在身上,无奈,他只能把那件毛衣压在箱底,生怕拿出来就被她给丢了。

    “一民,你忘了吗?我怀孕了,我不想闻到这个味道。”

    金菱不明白那种黑乎乎地猪肉有什么好吃的?

    看了就倒胃口,怎么还吃得下去?

    而且她才不要待在这儿,看一民跟他爹妈父慈子孝,热络聊天的画面,她只觉得刺眼,巴不得一民带她赶紧离开这儿。

    “那怎么办?不如你先一个人去坐公共汽车,我下午去看看你。”

    王一民好几年没回过家,他不想让家人觉得他没良心,有了媳妇就啥也忘了。

    便不想惯着金菱,拐着弯地拒绝和她一起到县城招待所。

    “一民,我……”

    金菱还没说完“我不要”三个字,陈老太就瞅准时机,打断道:“一民,愣在这里干啥?快进屋。”

    “好咧!妈。”

    王一民一听到陈老太开口,让他进屋,他二话不说就丢下金菱,自己先拎着两大袋,跟着陈老太走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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