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毒炮灰,但兄控[快穿]: 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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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么成了黑乎乎的一坨坨。

    林应奴心疼得直抽气。

    “呜呜,怎么糊了……”灶膛后头, 林琅也吓了一跳。

    他的脸上蹭了好几道黑灰, 雪青色的眸子瞪得圆圆的, 满是懊恼, 显得懵懂又无辜。

    叫苏蘋连训他都不大舍得。

    林应奴忍无可忍,大步走过来,毫不客气地将他从灶膛边推开,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斥道,“连个火都看不好,只会给家里添乱, 你可真是个废物。”

    这话刺耳极了。

    林琅瞬间红了眼圈,也不算装的,是真委屈。

    手残又不是他想的。

    他瘪着嘴,扭头扑到苏蘋身边,抓住阿爹的胳膊轻轻晃,声音又软又糯,“阿爹,我不是废物,是我给你喂的粥,你才好得这么快!二哥他为什么老凶我?”

    林应奴气笑了,“不要脸,就会恶人先告状。”

    他神情讥诮,“这么多年,你就孝敬阿爹那么一回,走了狗屎运,刚好赶上阿爹的病好轉,还好意思说!”

    苏苹也只当是小儿子讨巧,抬手捏捏林琅还沾着灰的鼻尖,“就你会抢功劳,真要说我这身体能好,多亏了你大哥辛苦买的药,还有你二哥不辞辛劳的照看。”

    说话时,他眼风悄悄扫向默不作声的林应奴。

    橘色的火光跳跃着,映在少年清丽却过分冷淡的脸上,他专注地盯着灶膛的火焰,眸子里冷意化不开似的,看也不肯看弟弟一眼。

    苏苹无声叹了口气。

    怎么就这样了呢?

    两个都是他的宝贝,他自问从未刻意偏爱过哪个,只是小的更会撒娇讨巧,他无意識就会多娇宠着些,没想到却闹得兄弟阋墙,以至于不得不仓促将狗儿嫁出去,指望用这种办法能够缓和矛盾、弥合兄弟间的裂痕。

    想到这里,苏苹故意用力揪了揪小的腮帮子,声音带上些严肃,“打断骨头还连着筋呢,天天跟你哥哥较什么劲!”

    林琅缩了缩脖子,冲着灶台方向瘪嘴,“才没有,是哥哥小心眼,总爱胡思乱想!”

    这话半是玩笑、半是提醒。

    这个世界,看似同之前的火葬场不同,主角受开启二周目,难得手握主动权,可实际上,高阶的世界意識,用心更加险恶,它正用信息差,一步一步推着主角受犯下不可饶恕的错误,最后再揭开真相,让他坠入真正的深渊。

    诱导他杀死弟弟只是第一步。

    不知道这个蠢蛋什么时候才能意识到,上一世他的所见所闻,根本就不是所谓的真相。

    “哎哟,大嫂,恭喜啊。”

    突然,一道阴阳怪气的声音强勢闯入,“这是烧什么好东西呢?一股子怪味儿。”

    不请自来的,正是二叔一家。

    自从林征去世,他们没少明里暗里挤兑苏苹母子,夺了田产房屋后还不够,总惦记着里正家的那桩親。隔三差五,就要带着林秀儿过来冷嘲热讽。

    这不,林琅的婚事才定下来,隔着两个山头的二叔一家就闻着讯儿赶来“庆贺”了。

    说话的二婶长着一張精明勢利尖长脸,眉毛又細又挑,正拿着一方玫红色的俗艳帕子捂着口鼻,探头瞅了眼锅里,“也别怪我嘴长,大嫂你这做派该改改了,再殷实的家底,也经不住你这样糟蹋啊。”

    苏苹默不作声,只皱着眉,锅铲子顺手一挥,就将那一坨黑糊糊的东西撩向大门口。

    正落在二婶新做的绿底粉花新袄子的对襟上。

    “哎哟,真是对不住,老二家的,你什么时候来的,瞧我,怎么都没看见!?”

    “……”杨桃红瞪着胸口脏污的一大片,脸都气绿了。

    “应奴和狗儿两个弟弟都‘出息’,大伯母眼盲心瞎,看不见我们也正常!”林秀儿躲在阿爹身后,从肩膀后头露出一張脸,眼睛刀子似的往林琅和林应奴身上扫,“啧,一个才分化就急吼吼的,不顾伦常把抱养的哥哥勾上了炕,一个十八了还是个不会分化的天阉。啧,真不知道大伯是不是当差的时候造多了杀孽,挨了报应!”

    苏苹被那句“天谴”戳中心窝子,脸色煞白,抖着唇气得说不出话。

    林应奴嘴唇抿成一条僵直的线。他不想两世都同这些恶心的人做无谓的口舌之争,直接“哐当”一声甩上里间的破木门,来个眼不见为净。

    若是从前那个被娇惯坏的林狗儿,这时候要么已气哭跑走,要么就要扑上去撕打。可现在的林琅,只是挑了挑眉,笑盈盈的。

    莫名叫人后背发毛。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林琅慢悠悠地开口,声音清凌凌的,“表哥,口业造多了,小心反噬。保不齐哪天,二叔就……”

    “不得好死了。”

    话里恶毒的诅咒,让二叔一家齐齐色变。

    原剧情里,这贪婪刻薄的一家子,可都没得善终。只是上一世的林应奴心气郁结,早早耗干了生机,死得太早,没瞧见他们的下场。

    赶在林秀儿大打出手前,林琅不慌不忙从怀里摸出陆家送来的簪子,在指尖转了转。

    冬天清冷的天色打在金簪上,霎时间金光流转,璀璨夺目,几乎閃瞎了林秀儿的眼。

    林琅也学着他刻薄的样子,懒洋洋靠在土墙上,隨手将簪子往发间一插,語气天真又气人。

    “秀儿表哥,你覺得这簪子,好看吗?”他蹙了蹙眉,有些嫌弃,“我覺得吧,不好看,太俗了,足足用了一两多金,暴发户似的,我还是更喜欢精巧些的。”

    “可这是人陆家硬要送的,推都推不掉。虽然我二哥分化晚点,可架不住人家陆少爷就宝贝他那份人品样貌呀。不像有的人……”

    他拖长了调子,“分化得早又怎么样,还不是没人要,不说金簪子,连根银的都摸不着呢。”

    “你!”林秀儿被这夹枪带棒的话戳得肺管子疼,气得指尖发颤,“我哪点比不上林应奴,他不就是沾着个运气好!你这个小蹄子又在得意什么!捡了野种破落户,还沾沾自喜呢?!”

    “破落户?”林琅眨眨眼,“那有什么关系,我二哥嫁得好就行。”

    他忽然凑近了些,像是炫耀什么了不得的秘密,“表哥你不知道吧?我二哥跟陆少爷,那可是青梅竹马的情分。每次我们去县城,只要在陆家院子外面放一只老鹰风筝,陆少爷看见了,不管多忙,都会带着丰厚的礼物出来看望我们。就这心意,我二哥嫁过去,还能苦着我?我隨便嫁一嫁就好啦。”

    他说得煞有介事,林秀儿听得眼睛都直了,贪婪和嫉妒几乎要溢出眼眶。

    陆风!里正家的独子,县城里最体面的未婚男子!长得好看,又有钱,还懂得体贴人。

    他对人一见钟情,死活吵着就要这门親,这才耽误了大好年华,如今听了狗儿的话,心思立刻活络起来,盘算着怎么也要弄只老鹰风筝,去县城碰一碰“运气”,便再也顾不上和林琅斗嘴,胡乱扯了几句,就急匆匆拉着爹娘走了。

    林应奴背在门后,将这番话听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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