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君又在刷合欢宗真题: 12、换血 诅咒值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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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席上躺着一具尸体,挂在一旁的木牌上写着“卖身葬父”四个字,他的脸有些脏,但仔细看长相又有些熟悉。

    “诸葛富贵?”

    桑梓看了好半天才将人认出来,没办法,好几年没见这小子穿破衣烂衫了。

    她抬脚想要走到诸葛富贵身边,突然脚步一顿,意识到现在她还能控制自己的身体。

    诸葛富贵方才向她扔石头,说明他也能控制自身,独独她跟季清河不能。

    难道是因为叶宁与诸葛富贵所扮演的角色之间互不认识,他们之间没有故事发生,所以两人才能控制住自己的身体?

    虽不知为何,但不认识也好,说话方便些。

    “你们还好吗,栩云在何处?”桑梓问。

    方才见素溪在赶猪,现在又见着诸葛富贵在......额,卖身葬父,两者的行为虽离谱,但好歹是安全的,只剩下栩云不知去向。

    ——他你别担心,替人搬尸体呢,我这身份跟他认识。

    诸葛富贵并未说话,而是在纸板上写了几个字递给桑梓,桑梓见他张了张嘴巴,指了指自己的喉咙,才知他如今是个哑巴。

    ——季仙君在何处?

    “村口的那家客栈,此前我们住的那个地方。”

    ——好,我先走了。

    诸葛富贵伸出手,往桑梓右后方指去,嘴唇无声地动了动:“石头,捡起来。”

    桑梓闻言,没有犹豫,转过身将方才扔向她的石子捡了起来,只见上面绑着一张纸条,她将纸条从石头上解开,看到纸上写着一些字:

    那老头儿也在这个幻境里,他给了可以摆脱幻境控制的符,一张能维持一个时辰,只能用两次,你省着点用,他约我们明晚见。

    还有,这地方不是普通的幻境,我能从这些人身上感受到一些生机,你自己小心些,我先去给他们几个送灵符去了。

    见桑梓看完了纸条,诸葛富贵一把将尸体草席扛到肩上,转身便离开。

    他今早一觉醒来便发现自己在街边卖身葬父,仔细观察后便发现这街道同他们待的不是一个地方,听行人的聊天才知道他来到了几百年前。

    他现在的身份是一个以卖身葬父为生的普通凡人,此人力求找到一个有钱的富婆,实现软饭男之路。

    巧的是,栩云是义庄的一个打杂小弟,打杂小弟给这货提供尸体,挣的钱两人平分。

    意思就是若寻到富婆,可以两人平分。

    这几天他一直在卖身葬父与卖身葬父的途中,只是此人挑剔,一直没有找到中意的人。

    诸葛富贵对这个人的行为嗤之以鼻,靠女人算什么,堂堂男人就该自己挣钱,怎么能吃软饭呢?

    他心中虽这么想,身体却已经找到了一个干净的地方,利落下跪,开始凄惨吆喝。

    他想,等晚些这小子葬父结束,他还要去找栩云和季清河,尽快将灵符给他们,此前见素溪在养猪,他便将灵符放在猪圈里,也不知她看没看见。

    诸葛富贵离开后,桑梓将手上的灵符收了起来,灵符只有两张,得省着点用。

    想到诸葛富贵说的生机,她的视线不由朝这些人看去,百年前这些凡人修习功法,但后面被夺回修为,按理说不应该活着才对。

    况且幻境只是虚无之物,又何来的生机?

    他们都往祭坛周围凑,也不知道这祭坛是拿来做什么的,空地上围着的应该都是普通凡人,那个叫叶飞霜的人想必还未出现。

    小山坡上有两间茅草屋,人群集中在空地上,却没人往茅草屋上去,偶尔有小孩往上走,便会立刻被他们的父母呵斥,看过去他们似乎都有些惧怕茅草屋。

    所以,叶飞霜会在那里吗?

    正想着,桑梓见自己的身体已经开始朝着小山坡方向走动,她意识到百年前的叶宁此刻也怀揣着同样的疑问,心中顿升一抹奇异的感受。

    茅草屋的窗子由油纸糊着,很容易就戳开一个洞,透过狭窄的视线,桑梓看见了一个年轻的女人和之前在客栈喝酒的白胡子男。

    年轻女人着墨蓝劲装,看过去气质异常,想必是叶飞霜了。

    “飞霜大人,怎么不见我家狗娃?”

    白胡子男手上还攥着油纸包,佝偻着背,转动着眼珠四处看去,同此前在酒楼里神采飞扬的模样完全不同。

    “他误入了我修炼的地方,误食了丹药。”叶飞霜嘴角紧绷,“如今正在吸收丹药的力量。”

    “那......飞霜大人,狗娃现今如何?他.....应该会没事吧,您也吃了那丹药对吗?”

    叶飞霜叹了口气,摇了摇头:“这丹药我自己吃过,是目前获得修为最有效的一个方法,配合我的功法对修炼大有裨益,但狗娃......还是个八九岁的孩子,我不敢保证结果。”

    “那怎么办!”

    白胡子男手上的油纸包“啪嗒”一声掉到地上。

    他一把跪在叶飞霜面前,语气里全是乞求:“求您了飞霜大人,求您救救我家狗娃,我家就狗娃一个孩子,狗娃要是有个好歹,让我和他娘可咋活啊!”

    白胡子男似是不知道疼似的,重复机械地磕着头,额上渗出血却不知。

    “你起来吧,丹药已入体,我亦无法取出。”叶飞霜眉头轻皱,流露出些许不忍。

    “飞霜大人,求您了,要是可以,我......我可以替我家狗娃去死,您救了狗娃,我下辈子给您当牛做马,绝无怨言!”

    听到此话,叶飞霜眼神一动,似乎想到了什么:“倒是有一个方法。”

    “是......是何方法,只要能救狗娃,让我去死也愿意。”

    “换血。”

    “换血?”

    “不错,我可设法拖住丹药的作用过程,趁着这个时间换血,狗娃便可保住性命。”

    “当......当真?”听到此话,白胡子男踉跄地站了起来,“那......那就麻烦飞霜大人您了。”

    “只是换血过程凶险,我听他们说你多年患病,身体怕是吃不消......”

    “没事,您随意。”白胡子男不在意地摆了摆手,“只要保证狗娃安安全全便好,我无所谓,您不用顾及我。”

    说完,他才想起掉落在地的油纸包,低下身捡起递给了叶飞霜:“飞霜大人,若我不幸没活下来,您帮忙把这烤鸡给狗娃,就说......就说他没用的父亲外出了。”

    “叫他和他娘好好的。”

    “好。”叶飞霜接过油纸包,“走吧。”

    叶飞霜叹了口气,带着白胡子男朝里屋走去。

    “等一下!”两人说话间,一个女子走了进来。

    “叶宁?”白胡子男一看是叶宁,面上疑惑,她怎么来了?

    叶宁没有理会白胡子男,径直朝着叶飞霜走去。

    “飞霜大人,我身强力壮,让我给狗娃换血,这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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