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鸽子: 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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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当初读高中的时候,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小科,高考又很坚定地报了西大的音乐系。

    所以,陆靳予不懂宋清颐。

    既然这么喜欢摄影的话,那当初怎么没报考本校的摄影系呢,毕竟西大的摄影系在国内也很有名。

    宋清颐脸上的笑收了些。

    其实很多时候,陆靳予的目光坦荡的让她有种周围有无形的白烟包裹着她,与她身上的黑色气息形成鲜明的对比,让她自相惭愧。

    她做不到像他这样坦荡。

    当初为什么要学英语呢?她记得是因为母亲的工作关系,导致她从小就和外语打交道。

    同龄的孩子都在和泥巴玩呢,她在上外教课。

    那时候她也很抗拒,想和同龄的小伙伴们一起玩,可每次和孙敏说完之后,孙敏都是冷着张脸,将宋怀安的学习事迹拿出来说。说宋怀安像她这么大的时候,看纯英的动画片都能看得懂了。不像她,人不聪明就算了,还不懂笨鸟先飞。

    读小学的时候,宋清颐有的学科上课时偶尔会走神,唯独英文课不敢,就怕回头考试成绩不理想了,孙敏又逮着她数落。

    那会儿年纪小,什么都不懂。觉得妈妈带自己长大很辛苦,她不能惹妈妈生气,要用好成绩来哄妈妈开心才行。

    而且,别的叔叔阿姨也会夸她说:宋清颐真棒!这次又考了第一啊!真厉害啊!

    这种外界的声音好像也对她产生了影响,让她变得争强好胜,小心翼翼地,不允许自己犯一丁点儿的错。

    周月从倒数第一考到倒数第二,她的妈妈都会夸奖她,会开心地给她买礼物。

    但孙敏不会,哪怕宋清颐考年级第一,她也不会说出一句夸赞的话。

    孙敏想把宋清颐培养成一个她想要的样子。

    除了她给宋清颐报的兴趣班,其余的宋清颐都不可以去浪费那时间去了解,比如相机。

    高二的时候,有次宋清颐发烧,考试没有考好,才考了个年级第二。

    成绩出来那天,孙敏跑到宋清颐房间劈头盖脸地一顿说,看见她课桌上的相机,直接气得把相机掼到了地上。

    镜头破碎,零件损坏,散落了一地。

    她甚至清理掉了家里所有的相机。

    宋清颐张口解释说考试那天不舒服,状态不好。转而得到的是一句:“你不要找借口!都快高考了你在想什么啊?没考过别人就是没考过,犯不着还要替自己失败找借口!”

    宋清颐从小最听孙敏的话。

    逆来顺受的时间多了,好像就真的没了替自己辩解的权利。

    她看着地上自己最喜欢的、此刻变得破损不堪的相机,眼泪像是串珠一样流落不停,嘴巴张了张,在对上孙敏犀利的目光后,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可能从那时候她就知道了自己的喜欢与不喜欢根本就不重要。

    孙敏不仅毁掉了她的相机,还跑到了邻居姐姐那边说宋清颐现在学习紧张,让人家以后不要再带着宋清颐出去了。

    孙敏会在宋清颐面前凶巴巴,但她对外的时候总是有理、温婉且很有态度的那一种人。

    学生的职责是好好学习,这些她说得都没错,邻居姐姐很体贴地应下。再后来看见宋清颐的时候,都会“好心”地让宋清颐先回去写作业,说写完作业后可以再来玩。

    一次不察,第二次宋清颐也能感受到邻居姐姐对她不再那么亲昵了。

    她很生气地去找孙敏,但是孙敏却告诉她:“可能你现在会不理解,会讨厌我,但是妈妈这是为你好,等你以后就知道了。”

    其实过去了那么多年,宋清颐也没有理解孙敏。

    以前自己的思想领域不够强大,总是顺着别人的想法去放弃自己喜欢的东西。

    这其实很痛苦。

    就在她以为自己会永远被束缚着的时候,陆靳予忽然出现在了她的生活里。

    没想到时隔那么久,再次见到他的时候,他还是这样义无反顾地站在她的身后。

    他说:“喜欢又不丢人。”

    他说:“我的心是狂野的鸟,我只会做任何我想做的事情。”

    他会指着自己心脏位置说:“做什么都遵循着自己这儿就行。”

    陆靳予总是会把所有让她觉得复杂无比的事情变得简单化。

    别人都说他混蛋,就连他亲弟弟都这么说他,但宋清颐却觉得不是。

    陆靳予是性子率真,不容易妥协。

    他会对自己喜欢的东西付出百分的精力,无论是交朋友还是谈恋爱,又或是对待自己喜欢的音乐,他的心都是炽热的。

    真诚是必杀技,真诚是他最拿得出手的一样东西。

    可能是受着陆靳予的影响,宋清颐只要和他在一起,就能感觉自己这颗心脏滚烫,血液活络,好像自己还活着。

    以前是她想法狭隘,虚假地活在别人眼里。

    和陆靳予在一起后,宋清颐更加明白遵从自己内心的想法才是最重要的。

    宋清颐不想再按部就班地按照宋长闵和孙敏给她指定的那条路线走,尤其是最近,这种想法越发强烈,她想放手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但这些是她的秘密,秘密就该压在心底下,她谁也不想告诉。

    哪怕是陆靳予也不行。

    奶茶店的老板娘将做好的热奶茶给他们送了过来,宋清颐看着陆靳予轻车熟路地扎着奶茶吸管把奶茶朝她这边推过来,她语气放轻,没再看陆靳予的眼睛:“没有,就最近才感兴趣。”

    作者有话说:

    早上好~-

    虽然前面打过补丁了,这边再打一次哈

    “我的心是旷野的鸟”出自泰戈尔《园丁集》

    第49章 喜欢

    喜欢宋清颐这件事, 大概是陆靳予做过最多妥协的事儿了。

    他也是第一次谈恋爱,没什么经验。

    虽然表面上两个人都开开心心的,但心底却总感觉和对方有着一道怎么也跨越不去的鸿沟。

    更多的时候, 都是他一个默默消化完这些, 再去找她。

    宋清颐的钝感力太强了。

    不是说她不好, 而是她一直以来的自我防范意识过盛,从来都不会透露太多自己的喜怒哀乐。

    大多数的人总是喜欢把自己的喜怒哀乐放在脸上。

    比如难过的时候,抱着好友哭泣, 又或是丧着张脸。不得已的时候, 强撑着难过劲儿维持社交。

    比如开心的时候, 嘴角不住上扬的笑容。

    虽然陆靳予没有一直打扰宋清颐的生活, 但他多多少少知道点儿她的情况。

    他确定, 自己是宋清颐的初恋。

    也确定,宋清颐没有那么的喜欢他。

    喜欢就像是尝鲜。

    悸动得到满足,得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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