骄奢文豪: 7、‘信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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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米丽·多里斯曾经和艾普莉谈过《玫瑰战争》。

    “创作这个故事时,莉儿你在想什么呢?”

    《玫瑰战争》中的珍妮弗是校园皇后,是学校里最受欢迎的女生。看起来,她对男孩儿的兴趣不大...因为要尽可能多地吸引男生,反而不能表现出对某个男孩儿的好感。至于说做那种作风大胆,交很多个男朋友的姑娘,不是不行,但那存在隐患。

    ‘爱情点数’可不是普通的‘好感’‘性.趣’那么肤浅的东西,得是真的‘爱情’才可以,这也杜绝了珍妮弗通过成为明星,获得崇拜喜爱,进而获取爱情点数...事实上,想要得到爱情点数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而且在一个人身上榨取爱情点数,往往是越来越艰难的。

    珍妮弗通过自己的观察和试验,才确定,保持若即若离的状态,才是收割爱情点数的最优解。至于交很多男朋友,短期内可能会有不少爱情点数进账。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将来想要获得爱情点数会更麻烦。

    艾米丽作为读者,见证了珍妮弗是如何施展女性魅力的——她的每一次笑、每一个媚眼、忽然的转身、裙摆的荡漾、与目标男孩儿的擦身而过、聊天中的话术,都是设计的结果。

    她真像花园里的玫瑰一样动人,读者也能从作者的字里行间明白那种动人,所以她迷住了那些男孩儿显得极有说服力。

    而众所周知,花园里美丽动人的玫瑰是人工栽培的产物,园丁每天都在精心修护。或者说,这世上绝大多数最迷人的存在,都必须有人工的修饰!哪怕是闪耀的宝石,也得靠人力去切割、去镶嵌,放大它们的美。

    所以珍妮弗这样美,又怎么可能是天然的呢。

    本来,将所有男孩儿玩弄于手心,不断压榨他们的爱的珍妮弗就是个碧池。但身为读者,根本没法讨厌她。故事里设定她要靠‘爱情点数’续命,一切就显得情有可原了,甚至让珍妮弗本身带有了悲剧意味。

    但这种悲剧并不会让喜欢读烂俗小说、happyending的小报读者不耐烦...因为珍妮弗的故事本身足够‘爽’,在故事中她就像海伦,迷倒了所有男人——海伦的故事里包括了私奔、战争、痛苦等等,其实很难说是美好的童话,可女性还是乐于看她的故事,看她挥洒魅力。用美貌去掀起一场战争,然后又用美貌获得所有人的原谅。

    和海伦有关的故事里,英雄死了,公主被献祭了,国王牺牲了,人民因为战乱流离失所,士兵因为战争再也不能回到故乡...但到最后,海伦还是海伦。

    哪怕是性格独立自主的艾米丽,看到这样的故事,也会忍不住代入万人迷的女主人公,然后激动极了...她很好奇艾普莉是怎么萌生出写这样一个故事的。要知道,艾普莉本人和珍妮弗实在差的太远了。还有,《玫瑰战争》迷人是迷人,但仔细想想,本质还是烂俗爱情小说。

    在艾米丽看来,艾普莉极具诗人气质,孤芳郁郁、离群索居...之前出了诗歌集的艾普莉竟然会写这种故事,真是难以想象啊!

    面对艾米丽的疑惑,艾普莉是茫然的:“就...随便写一写?”

    好吧,她自己好像也不是很确定。

    “随便?”艾米丽怎么也没想到答案是这样的。

    艾普莉小声:“因为艾米丽你说要用在小报上,所以,需要的应该是商业小说...我去找了过去几年最畅销的小说......”

    读完最近几年最受欢迎的小说是什么样,一部受欢迎的商业小说该怎么动笔,艾普莉就有想法了。她并不觉得《玫瑰战争》里面容纳了什么了不得的灵感,或者深邃的思想,更没有决心塑造某个悲剧毁灭给人看。正如她所说,就是随便写写。

    艾米丽不说话了,艾普莉眨了眨眼睛,也不说话了。又过了一会儿,她更小声了:“这样,是不是不太好?”

    她不太懂这些。

    “不,没什么...”艾米丽又能说什么呢,只能说她感受到了天赋的可怕。为了掩饰自己的不自然,艾米丽问她:“所以,莉儿你读过了过去几年最畅销的小说,是得到了了不起的启发,对吗?”

    艾米丽也在回忆最近几年流行的小说,感觉也没什么特别的。

    这个时候,艾普莉的注意力已经有些发散了,对《玫瑰战争》,还有流行小说的话题不太感兴趣了。艾米丽再问这个时,她正盯着书架上一排书籍,发现书脊上的作者名字,有两个正好能够接龙,然后她又想到了早上和戴维斯一起玩儿的填字游戏,也有接龙......

    听到艾米丽的话,她低低地‘嗯’了一声,声音像是浮在空气中,一吹就散:“...最近受欢迎的爱情小说,女主人公要普通又特别——或者说,当他们被命运安排时,就注定特别了。”

    “得有点儿神秘元素,强大的、神秘的。”

    “还有命运,一切都是命运,爱情也是...所以才会有......”说到后面,已经低不可闻了。

    但艾米丽已经联想到了什么...最近几年最受欢迎的爱情小说是《暮光之城》,火热的简直烫手!评论界对于这部小说登顶并盘桓畅销榜榜首非常不满,不是因为小说过于商业化,过于媚俗。事实上,畅销小说本来就应该是商业化的。

    而是小说本身的文笔、剧情的设计,都太平庸了,可以作为一部畅销小说,却不应该有这样的成就。简单来说,就是德不配位!

    但读者才不管这些老掉牙的评论家怎么说呢!只当他们是跟不上时代了。

    艾米丽是《玫瑰战争》最早的几位读者之一,她对《玫瑰战争》的质量很有信心。但即使是这样有信心的她,也没有想到只是艾普莉‘随便写写’的作品,会在之后引起那么大的反响。

    在知道《玫瑰战争》只是随便写写的之后,艾米丽虽然依旧觉得这是一本能红的小说,但心里蒙上了一层阴影,总是很担心会惨遭滑铁卢...好在最后她的预感没有成真。

    事实上,在《信使报》发行了十几期之后,艾普莉结束为期一个月的度假生活回到伦敦时,《玫瑰战争》已经是英国讨论度最高的小说之一了——热度能飞快上升,互联网时代信息传递速度变快,这一点帮了很大忙。

    过去,哪怕是再流行的作品,都有一段不算短的酝酿期。

    女孩子们简直爱死了‘珍妮弗’...也不只是爱死了‘珍妮弗’,还爱死了故事里已经出场的两个重要男性角色。

    《玫瑰战争》在最开始珍妮弗的独角戏之后,引出了新的概念。即使是‘爱情点数’上,人和人也是不同的。普通的人能够提供给珍妮弗的爱情点数,最多也就是一百点,爱到矢志不渝,也就是这么多。但那些最优秀、最有潜力的男性,却可以提供上千点!

    说不定,他们一次小小心动,就是好几十点了!

    发现了这一点之后,珍妮弗将重点攻略目标放在了那些最优秀的男孩儿身上——如果只是为了活下来,最好的选择就是游走在普通男孩儿身边,她的女神身份很容易就能收割到浅层爱慕。或许不多,但她花的精力也不多,可以积少成多。

    但,如果这些优秀的男孩儿一次心动,就是普通男孩儿的十倍,甚至几十倍,那珍妮弗当然也愿意一段时间内针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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