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白血病校草骨髓匹配: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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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

    她清了清嗓子,背诵了起来——

    “采薇采薇,薇亦作止。曰归曰归,岁亦莫止……”

    8岁以前,爸爸妈妈还没离婚那会儿,她住在程家的大别墅里,爸爸强迫她背过很多古诗词。

    程家是赫赫有名的书香门第,她的爷爷奶奶都是饱读诗书的医学教授,程家孩子的教育从小抓得很紧。从她刚学会写字开始,爸爸就坚持让她接受传统的国学启蒙教育。

    五岁背千字文三字经,六岁背唐诗宋词,七岁时她还背了全本《诗经》。那真是一段美好的童年时光。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这是《采薇》中的一段名句。8岁改名换姓的时候,她自己选择了“薇”字当新名字。

    “这是很美的一句诗。”秦浚生评价道,接着问道:“这句诗是什么意思?你介绍一下?”

    “古诗词最讲究含蓄意境美,这四句诗,是用杨柳和雪花来比喻时间的流逝。”

    她尽量集中注意力讲解这首《采薇》,但颤颤巍巍的声调起伏,还是暴露出了紧张尴尬的心情。

    秦浚生记了下来,他终于给她戴好了隐形眼镜,再往下一看,林薇眼神慌乱,额上隐约冒出了汗珠子,脸颊红的像个小苹果似的,连脖子耳根都红了……

    他不禁好笑道:“薇薇,你紧张什么?难道你害怕我欺负你吗?”

    不是害怕……

    她抬头对上他的目光,真是一双深邃而清醒的眼睛,他真正是那种少年老成的人,从来不会彷徨迷惑不解。

    可他偏偏对她那么温柔,这种温柔会产生很多无端遐想。

    回过神来,林薇立即从沙发上站起:“浚哥,时间不早了,我要坐公交车回去了,下午还要赶回学校见徐老师。”

    说完,她打开房门一下子冲了出去,好像是从秦家落荒而逃。

    秦浚生望着她离去的背影,无奈地摇了摇头。

    他是半个月没见她了,怪想的,所以想给她一件小礼物聊表心意。

    没想到,她居然会这么紧张害羞,还哭了他一手的眼泪?

    他刚才……是不是吓到她了?

    ***

    下午回到学校,林薇整理好心情走进教学楼,她想跟徐老师打个招呼:我要参加中华诗词比赛。

    但刚走到办公室门口,她就停住了脚步。

    没想到大周末的下午,徐老师的办公室里还有一个人在。

    蒋杏珺的声音是那种很有特色的呢喃细语,林薇一听就知道,是她在里面跟徐老师说话。

    “老师,下周9月20日是秦浚生的18岁生日,我想放学后带几个同学去他家给他庆祝生日,希望您批准。”

    徐老师打量着面前的蒋杏珺,副班长关心班长本来是一件正常的事……只不过,他还听到了一些流言蜚语,是关于某种不正当的同学关系。

    于是问道:“蒋杏珺,你去秦家,只是给秦浚生过生日吗?不是要去他家做别的什么事?”

    “什么、什么别的事?”蒋杏珺咬了咬牙,但脸上的红晕出卖了她的心思。

    徐老师叹息一声:“我听你的母亲说,你想考清华大学的播音主持专业。你的各方面条件都很适合当主持人,千万别在高三这一年栽了跟头,也别把心思放在不该放的人身上……你懂老师的意思吗?”

    “徐老师,我只是想给他庆祝18岁的成人宴。”蒋杏珺小声反驳道。

    “如果你们只是普通同学关系,老师当然会允许你去给他过生日。”徐老师语重心长道:“怕的是你去想那些不该想的念头,耽误了学习,也耽误了人生前途。”

    “……”

    蒋杏珺默不作声,徐老师真的是好敏感——

    她确实是想在秦浚生的生日宴上告诉他:班长,我喜欢你,我暗恋了你整整两年,我想和你在一起!

    徐老师最后道:“这件事,我不允许你去。你还是打电话给秦浚生祝贺生日吧。有些心意不必当面传达。”

    ***

    冷不丁,办公室里冲出来一个人,差点撞到门口的林薇。

    “副班……”

    林薇没想到蒋杏珺出来的这么快,他们这是谈崩了吗?

    她也不是有意要偷听的。正愣着不知所措,蒋杏珺一把拉过了她的手,一路把她拉到了楼下的操场上。

    夕阳西下,塑胶跑道上只有她们两个女生在徘徊。

    一开始,蒋杏珺还能忍着不哭出来,但绕着操场走了一圈后,她开始哭,哭的那么不能自已,那么伤心不堪……

    哭的连林薇都感到了一阵心酸。

    虽然少女情怀总是诗,不过大多数的诗句无疾而终。

    哭完了以后,蒋杏珺下意识牵住了她的手,蹲坐在一个篮球框下,木木呆呆地盯着地上的蚂蚁看。

    林薇也蹲下来,陪着她一起看蚂蚁。可能马上要下雨了,小蚂蚁们排成队搬家,连成了一条弯弯曲曲的黑线。

    “林薇,你见过秦浚生吗?”蒋杏珺忽然问道。

    “见过的。”她上午还收到了他的礼物,人生中第一副隐形眼镜。

    林薇干脆坦白道:“副班,刚才你和徐老师说的话,我站在门外都听到了。你真的很喜欢秦班长吗?”

    蒋杏珺点了点头,她喜欢他足足有两年了。

    上高一的时候,秦浚生参加了学校的篮球队,他是队里的主力中锋,她是篮球队的拉拉队队长。

    每次秦浚生出去参加篮球比赛,都是她领着队员们前去助威喝彩。他在前方挥汗如雨,她在后方摇旗呐喊。

    那时候,她就已经很喜欢他了。这种喜欢就是看见他,眼睛就长在了他的身上,连梦里都是他打篮球的影子。

    到了高一下学期,一中和四中举行了篮球联赛。当时几个四中的混混把她堵在了墙角边上,是秦浚生发现她被四中的人威胁了,还带领一中的人和四中的学生打了一架。

    那是秦浚生第一次触犯了校规,是为了保护她。

    这样恣意张扬,一身正气的学霸校草,她怎么可能不喜欢他呢?

    可是秦浚生擅长数学,他本人的性格就像数学那样高深莫测,充满致命的魅力,却令人琢磨不透。

    没人知道他的心里想着谁?

    那么多女孩子都喜欢他,却个个喜欢成了单相思。

    蒋杏珺抹了一把眼泪,她知道父母和老师在担心什么。其实不少人都劝过她放弃想秦浚生了,说是他活不到23岁的,不要把感情交付在这样一个白血病患者身上。

    她只想听听同龄人的看法:“林薇,如果你喜欢的男生身患绝症,医生说他活过五年的概率很小,你会怎么办?”

    真是个好问题。

    你不如直接问:秦浚生身患白血病,我该不该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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