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族之我被伴侣逼成战神: 1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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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混到远征结束。

    他还没有收集到全部的美人卡,没有看完好几部电影,卫星岛仓库里还有一大堆没有收纳的藏品。

    他还没有晋升到可以当混子养老的职位,过上理想的上班打卡摸鱼的日子。他还没有回家和雄父雌父解释自己为什么嫁了一个螳螂种雄虫的原因。

    他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

    这些事情,有事业,有孩子,有他的原生家庭,有他的爱好。唯独没有恭俭良。事到如今,禅元睁开眼,闭上眼,对那个雄虫有种难以言说的情愫。

    他以为自己努力了,以为自己做到将这个雄虫当做家人对待——至少世界上大部分的雌虫都是如此,大部分人做的还不如自己出色。从起床那一刻开始,他就像圆规的一个角。

    无论跑得再远,都是围着圆心转。

    把他杀了吧。

    把恭俭良杀了,就算是喜好,不,就算是喜好——也已经超出了他的底线。禅元控制手指,奈何一根都动不了,他用肘部和手腕让自己前行,将地上纵横的血痕斑驳,拖拽到浴桶两米处。

    禅元累了。

    他爬不动,也实在力气再前进。

    “雄主。雄主。”他小声的嘀咕着,似是陷入了死亡的幻境,声音开始颤抖,意识摇曳模糊起来。含糊中,最后几声的“雄主”,变成“恭俭良”的名字。他倒在地上,冰冷狼狈地呼喊着雄虫的名字,一声又一声。

    “恭俭良。”

    “恭、恭俭良。”

    他还是喜欢他的。禅元掐死自己这种大逆不道的想法,他眉头紧锁,头疼得厉害,越是在死亡的关头,他越能想到恭俭良令人垂涎的脸。

    如果能在雄主小时候遇到他就好了。这么疯的小雄虫,教育起来一定很有意思吧。禅元晦涩不明的想,以未婚夫的身份,时时刻刻监督恭俭良的作业,恭俭良的日常。稍微发觉小雄虫犯了错,就把人拽到墙角面壁思过……那时候,温格尔阁下还活着……对。只要有温格尔阁下在,自己就能冠冕堂皇地教育恭俭良……必须要打雄虫的屁股、打他的手心板,打到恭俭良发怒又不敢大叫,愤怒到红着眼睛,瞪着自己。

    禅元有一搭没一搭的幻想着,想到自己拥有处置恭俭良的权利,他身上的伤口也好受一点。

    垂死之人也就剩下这点可悲的止痛剂。

    “禅元。”

    浴室门口传来雄虫的声音。他去得很快,来得也很快,推开门提着四个脑袋,走到禅元身边,指责道:“你干嘛乱跑。”

    恭俭良。

    回来了啊。禅元抬起头,虚弱的看着。恭俭良手指各扣着两个寄生体脑袋,身体四周都是溅开的污血,他俯视禅元,随手将胜利品一抛,把禅元扛在肩膀上,怄得人一口血吐出来。

    “才刚开始呢。你不要乱爬。”恭俭良拍两下禅元的屁股,将人重新放回到原位,粗暴地动作叫禅元嘴角又呕出两把鲜血。

    “雄、雄主。”

    “嗯?”恭俭良已经掏出刀,准备挖出脑袋中的眼睛,闻言皱了皱眉,转过头去看。

    禅元囫囵吞咽着血水,笑起来,指点他,“活着挖了才好看。”

    恭俭良捧着脑袋,瞧了瞧,确实是这个道理。活着的眼睛挖出来更加明亮灵动,死了反而就是一坨灰珠子,黯淡无光不说,有时候还得先割了眼皮才好拿,实在是麻烦。

    禅元还是有点用处的。

    恭俭良想什么,都放在脸上。他的表情被禅元解读得一清二楚,因而没从那张脸上读出一丝“放过他”含义的人失落得低下头。

    他不想死。

    不想死不想死不想死。

    讨好恭俭良吧,短时间内没有办法修复伤口,也没有力气再去逃跑和恶斗。禅元看清楚自己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是血淋淋不留握柄的刀,他也必须握住,直至掌心鲜血淋漓,皮肉翻滚。

    他不想死。

    “雄主,我可以帮……”

    “你必须死哦。”恭俭良纯良地说道:“禅元,谢谢你的意见。”

    可惜,丧偶这件事情必须要做,时刻要做,现在、马上、等一会就要做!

    “不。求求你,雄主……”禅元身体缓慢下滑,他涕泪纵横,在生死面前,所有肮脏的想法,所有对未来的畅享,所有的不甘心只会化为对生的渴望。他重重地将脑袋磕在地上。

    一下。

    两下。

    “雄主我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求求你。”

    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他想活着,他真的很想活着。不管是什么原因,什么牵挂,活着一切都有机会,一切都会余地。

    恭俭良看着他,微笑着。

    “不行哦。”

    他蹲下身,从口袋里掏出新鲜的还带着余温的眼珠子,一颗一颗塞到禅元的掌心中。滑腻的血肉从扭曲的指缝中,滑落在地上。恭俭良轻声细语,叮嘱道:“我们不是给雄父买了好多东西吗?”

    他细细数着,带着一路上见到的各种事物。

    “现在是冬天,雄父很怕冷。他每年冬天都要穿厚厚一层衣服。以前还在雄虫学校时,我会给雄父织围巾……禅元你知道吗就是那种围巾,我总是织不好。二哥嘲笑我笨手笨脚,我就将他打一顿。我现在都没有把围巾送给雄父……不过没关心。你挑的围巾很好看,花色也很好。雄父一定会喜欢的。”

    恭俭良谈起温格尔阁下,语气放软,语速也缓慢下来。

    他有时间,有耐心和禅元谈论自己的家庭,那些温暖而美好,将他束缚住的柔软绳索。

    “还有大衣。大衣也好看。雄父每次外出都要穿蝶族礼服。”恭俭良站起来,一脚一个踩在那些眼珠上。每一次踩踏,地上都爆浆开泥泞。而最终,黏糊满血浆和组织的拖鞋踩在禅元的大腿上。

    它缓慢地擦拭着,令人不舒服。

    “你挑的衣服不太能穿出去。也就看在你是我雌虫的份上,雄父不会责怪你的。”恭俭良道:“我是雄父唯一的雄子,我是他最心疼的小雄虫。你知道吗?禅元。”

    禅元的大腿被踩得一片青一片紫,他扭曲着,半依靠在地上,瞥眼看着雄虫,没有回答,张着嘴大口喘气。

    “他一直觉得我跑出来和你结婚,很危险。”

    恭俭良敲了敲脑袋,“雄父说,他给我找了实力很强大的雌虫。我说我不需要,我可以控制好自己。他还说想给我找一个雌侍,在结婚之前有一个能够专心照顾我日常生活的雌虫——天啊,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雄父实在是太担心了,我知道他是为我好,可是我已经有你了对不对。”

    “禅元。你过去之后,一定要把围巾和大衣,还有项链。”

    恭俭良左顾右盼,发觉那些眼珠都被自己踩碎之后,长叹口气,苦恼地挠头,“算了。那些眼珠子都不好看。之后我剜出来,会比这更好看。禅元,我把他们串起来,你要全部、全部带给雄父哦。”

    艹!艹!这个疯子雄虫!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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