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错的可爱妹妹回来了: 林悯(那个白头发的老爷子,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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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不天大的笑话吗。

    但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懒得跟王旭东废话。

    先拍开一张秋田会馆的介绍图,他说:“爸,瞧瞧这地儿,您认识吗?”

    东海市已经是一个国际型的大都市了。

    作为蓝国改革开放的模范试点城市,每一天它都在迅速的扩张着。

    每一天都有来自全国各地,天南海北的人朝着这个城市涌来,寻找商机和就业机会。

    也有来自全球,世界各地的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商业和交流类事谊而朝着这个城市涌来。

    在如此大的一个城市里,流言仿如病毒,传播起来非常的快。

    但你要寻找一个人,并不容易。

    更何况,谁知道林悯来了没有,又有谁知道,他会以什么方式来?

    秋田会馆,经营的是书法交流。

    这是国家所提倡的,促进国际型的文化交流的一部分。

    目前,只要是能促进文化交流的团体,不论来自哪个国家,只需要向文化厅进行报备,就可以获得执照。他们可以申办各种展览,也可以召开各种研讨会。

    这些,都不需要额外向政府申批。

    总之,只要不违法犯罪,政府方面是不会给他们太多约束的。

    这时顾谨已经猜到点啥了,但即使是他,也要惊叹于法典寻找证据时的灵敏性,他展开一张卫生纸,给老爹和王剑锋各过了过目,问:“你们看出什么了吗?”

    林悯此来,很可能会化名。

    但他是个传统的,守旧的老国人,写信的时候会习惯于用私章,而要用私章,就肯定会用卫生纸试印章上印泥的多少,以及,最后会用印泥来擦私章。

    也许他已经来了很久了,也许他藏匿的特别深。

    而公安要找他,得先摸清目前在东海市的所有东岛国人,再一个个进行排查,最快也得一两周的时间,为此,至少还需要浪费两名以上的公安,专职办这件事。

    但谁能知道,法典只是不经意的去了趟海边,又不经意的碰见了山鸡,然后又跟着山鸡溜了一圈儿,从一包垃圾里,就会翻出林悯的私章来?

    看起来是巧合,法典只是幸运,但并不,这来自于法典的天赋,敏锐和直觉。

    接过卫生纸,顾谨放弃了自己的谨慎和保守,逻辑推理,大胆假设:“点点,你见到林悯真人了?”

    跑了一整天,又是被海风吹,又是翻垃圾桶,法典浑身散发着一股酸馊味儿。

    这种味儿,大概也就半夏还会对他不离不弃了。

    顾谨和王剑锋嗅着他身上的酸臭味儿,都忍不住要屏息。

    二郎腿一撬,法典得意洋洋:“当然,我见到他了,就一白头发的老头儿。”

    那个白头发的老爷子,凭他的直觉,就是林悯。

    既自信又自豪,法典认为他已经找到人了。

    王剑锋捧过卫生纸,看了好一会儿,拍了法典一把:“好小子,你才多大就学到翻垃圾桶这招啦,谁教你的?”

    ……

    王旭东又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了,还在追问法典:“弟弟,吃了聪明药是种什么样的感觉,你现在就是吃了聪明药的状态吗?”

    王剑锋吼说:“你给我闭嘴,能不能不要再张嘴闭嘴聪明药了,王旭东,知道你和法典之间的差距有多大吗,差着十个你老子,我这样的人!”

    翻垃圾桶,是刑警队内部秘而不宣的手段,向来只在内部流传。

    而它,也是公安们破案的法宝。

    哪怕公安大学的课堂上,老师是不会教授刑警们这种东西,它只在警队内部,由老师傅传给小徒弟们,属于传家秘诀。

    法典才15啊,谁会教他?

    他是自悟的吧。

    这小子看似大大咧咧,却又粗中有细,天生就是个干刑警的好苗子。

    要不是他才15岁,王剑锋想立刻把他调到刑警队去。

    他的嗅觉,直觉和对一件事情的判断,其敏锐力是无敌的。

    相比之下,王旭东算个屁,他天真的就像个傻子一样。

    高考当状元就很牛吗?

    不,知识要学以为用,才叫真正的牛弊。

    王剑锋总算明白,为什么慈心的孩子们口头禅是句法大牛弊了。

    这小子,确实牛弊。

    王旭东还是头一回见法典,望着这个看起来好嚣张,好欠揍的少年,一看他就不咋聪明,他并不服气,但他爸在骂他的时候,连自己也捎上了,孩子就不好发作了,他不耐烦的喊:“爸。”

    “我们很忙,不要打扰我们,去,回你的卧室去。”王剑锋说。

    王旭东气呼呼的说:“走就走,我现在就回老家,我以后再也不来你家了。”

    他气老爹不给自己面子,气乎乎的要回卧室,走到厕所门口,看到个小女孩,浑身红的像煮熟的小虾球一样,裹着浴巾站在卫生间门口,正在瑟瑟发抖。

    虽然王旭东不服法典,还被老爹骂的很生气,但他本身是个善良的,正义的,有礼貌的好孩子。所以他打开了卧室门,示意这裹着浴巾的小女孩进门去。

    半夏摆手,说:“谢谢你喔哥哥,但是不用啦,我要在这儿等妈妈。”

    正说着,买好药的林珺赶回来了。

    裹着浴巾的半夏把脑袋往妈妈怀里一抵,疼的哼哼唧唧,像只受了伤的小猫咪似的。

    把闺女搂到顾灵卧室,洗把手,林珺关上门,要给女儿配药,处理伤口。

    “疼坏了吧。”她说。

    要是原来的半夏,天天大太阳暴晒,不怕太阳。

    可她这一年被小民护理的太好,自己还没意识,可皮肤已经娇嫩太多了,七月的艳阳,从中午开始暴晒,一直到晚上,不疼才怪。

    半夏的痛感神以特别灵敏,当初被秦秀打,不怕死,是怕疼才跑的。

    现在,此刻,她也特别疼。

    但是再疼她也不会告状,抱怨,反而面不改色的跟妈妈撒谎:“我一点也不疼……”疼的牙齿都在咯咯作响,却还说:“妈妈,我只是觉得有点冷才会发抖的。”

    孩子这样说,林珺也不好戳穿她。

    玩了一天,她又渴又累,吃不下饭,闹着要喝牛奶。

    林珺于是给她热了杯牛奶。

    半夏现在也会撒娇了,胳膊疼,抬不起来,就闹着要妈妈喂她喝。

    林珺于是用勺子一口口喂给她。

    平常小民撵在屁股后面,追着让半夏喝水喝牛奶,吃鸡蛋,补充营养蛋白质,半夏总是叽叽歪歪,吃的不情不愿,但今天她饿坏了,一口口喝完了牛奶,这时顾灵用虾仁蒸了一碗鸡蛋,饿坏了的半夏不顾烫,小嘴巴噗噗的吹着,连吸带吞,不一会儿就吃完了。

    林珺估计经此一回,这丫头应该不会再跟着法典一起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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