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文里养萌娃[七零]: 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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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

    齐小满欢呼一声,从童珊珊的身上下了地,然后跑去自行车的身边这里摸摸,那里碰碰,一副爱不释手的样子。

    大人小孩都很高兴,童珊珊中午还给加了菜,做了一道青椒炒咸肉,连齐小满都多吃了一碗饭。

    “这是家里最后一块咸肉了,下个月,我打算再做一些咸肉。”童珊珊说:“我收到向雪峰的信了,他说还想跟我换咸肉。我说了,我得找机会回去亲眼看到他的东西,我才会给他做咸肉。”

    “但我们下次回去,得等冬天了。”齐信川说。

    “反正我不着急,着急的是他,他想吃肉,那就要自己想办法把东西交到我手上。”

    吃过饭,齐信川收拾洗刷,童珊珊准备了一下就去游泳池了。

    游泳池还有一个多礼拜就要关门了,现在每天过来游泳的人并不多,只有一些大人跟那些身体好的半大小子。

    小孩子们体质弱,这个季节已经不太会来玩水了,因为回去了以后容易着凉闹肚子。

    童珊珊坐在门口织毛线衣,织了一会儿,就看见张潇潇拎着一个布袋子朝这边走了过来。

    “你怎么来了?”童珊珊有些意外,她赶紧站起来,又拿出另一个小椅子递给张潇潇,让她坐下说话。

    “老吕让我送点水果过来,说是慰问一下,看看你的脚怎么样了。”张潇潇笑着说:“我刚才去了你家,你爱人说你在游泳池工作,我就过来了。你这里不错啊,一边工作还能织毛线衣。”

    “是啊,是个好工作,不过这个月底就要结束了,游泳池不开了。”童珊珊说:“怎么?他现在很听你的话?居然还送水果过来。”

    “大事情他不大听我的,但小事情他会跟我商量,我的话还是能起一点作用的。我觉得你之前说得很对,慢慢来,潜移默化就可以了。”张潇潇把布袋子递给童珊珊,“这是一些新鲜的梨子,都是给你的。”

    童珊珊打开一看,里面满满当当都是梨子,个头很大,一看就很好吃。

    她拿出两个送给了老万,老万说:“这是你朋友啊?还拎这么多果子过来。”

    “是啊,是我朋友。”童珊珊又拿了一个干净杯子出来给张潇潇倒了水喝,“他儿子回家了吗?”

    “没回家,也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浪着呢,他以前会着急,现在也不着急了,说那个混账东西死在外头才好呢。不过,我看得出来,他心里还是有点着急的。”

    “没事儿,就让他儿子在外头浪吧,最好惹出大事来。”

    张潇潇说:“他舅舅比当爹的更着急,应该出去找他了。这一个两个的,把一个二十五岁的人当成孩子惯,我真是看不过去。你等着吧,等我拿下他舅舅,会让他好看的。”

    她们在游泳池门口聊了一会儿,张潇潇有事要回去,童珊珊就把她送到门口去了。

    “你回去跟老吕说,我的脚是轻伤,已经没事了。”童珊珊说:“但我还是替他不值,他这样懂礼貌讲规矩的好同志,怎么会有那样的一个儿子啊,撞了人还骂人该死,今天我们是普通百姓所以不要紧,改天要是碰到省长的儿子了呢?”

    张潇潇说:“我会把你的话转达到的。”

    时间过得很快,一晃眼,九月就剩下最后一天了。

    下午六点半,游泳池经过最后一次大清洁后,也正式关上了大门。

    童珊珊工作了这么久,忽然有一种舍不得的情绪冒了出来。

    老万说:“小童啊,明年我们再继续努力啊。”

    “明年不一定是我呢,那位怀孕的同志明年不就可以回来工作了吗?”

    “明年她还要给孩子喂奶呢,也来不了,所以明年还是你。”

    “要是真的还是我,那就太好了,在这里干了四个月,我还有点舍不得呢。”

    四个月,赚了一百块钱工资,还有那些粮票什么的,童珊珊觉得特别值得。

    老万笑着说:“我也是,每年最后一天,我都觉得舍不得,第二天下午还会跑来这里看看呢。”

    童珊珊笑着说:“那我明天下午也过来看看。”

    她们俩一边聊着天,一边在路口分开各自回家。

    到了家,齐信川跟齐小满都在,桌子上摆着一个盘子,盘子里放着新鲜的鸡蛋糕。

    “这是给我准备的?”童珊珊非常惊喜。

    齐信川说:“是的,工作四个月,一天都没有休息,你辛苦了,这是小满用自己的压岁钱给你买的。”

    齐小满的压岁钱被他的堂哥退给了齐信川,齐信川当天还给了孩子,所以这还是压岁钱第一次被使用。

    童珊珊高兴坏了,抱起齐小满就是一顿狂亲:“谢谢小满,我真的好开心!”

    齐小满咯咯咯直笑:“妈妈辛苦了。”

    “不辛苦,倒是我们小满受委屈了,这段时间一直要在严奶奶家里待到很晚。不过明天就好了,明天我就可以去接你放学啦。”童珊珊很兴奋地宣布道。

    齐信川说:“明天放假。”

    “对哦,明天放假,我想去公园看花展,我们去公园好不好?”

    “好啊,我刚想问你想不想出去玩呢,没想到我们俩想到一处去了。”

    第二天早上,童珊珊起了一个大早,她穿上自己做的浅蓝色的条纹衬衫,下面也是自己做的深蓝色长裤,然后把衬衫下摆扎进裤腰里,看上去非常精神。

    一家三口去公园玩了大半天,下午又去了一趟百货公司,给童珊珊买了一双黑色的皮鞋。

    皮鞋的价格并不便宜,但童珊珊辛辛苦苦工作了四个月,觉得可以奖励自己一下。

    皮鞋的样式比较简单,是现在流行的那种丁字皮鞋,质量很好,而且看上去很百搭,跟童珊珊穿的这套衣服也能搭配的上,连售货员都夸奖了一句。

    “就买这个。”抱着新买的皮鞋,童珊珊坐着自行车高高兴兴回了家。

    想想半年前她嫁过来的时候,那时候脚上只有一双旧棉鞋,衣服也都是破破烂烂的,补丁重补丁。

    如果现在大树村的人看到她,大概都会认不出来了。

    第二天,童珊珊又回到了接送齐小满上学放学的那种悠闲日子。

    天气变凉了,穿裙子的人少了起来,不过还是有人会找童珊珊做款式新颖的外套和裤子什么的。

    特别是她给齐小满做的裤子,裤脚处叠上去两层,然后用好看的扣子钉在折叠处做装饰物,看上去很俏皮很活泼。

    等孩子长高了,可以松开裤脚,继续给孩子穿。

    一开始,那些妈妈们还觉得这样的裤子有点奇怪,因为她们习惯把长一截的裤脚向内缝在里头。

    但看久了之后,居然有好几个妈妈都仿照着做了裤子,齐小满的裤子一下子变成托儿所的流行衣着了。

    因此,大家都知道童珊珊的想法多,也能把朴素的衣服做出一定的花样,这样穿出去并不会突兀,但却可以跟别人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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