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不坠落: 3、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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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语泛读课程的期末考试卷上有一道阅读理解是关于moonquake(月震)现象的科普。

    月球每年会发生大约一千次月震。二十三万英里之外,月亮轻轻颤动,地球上的人却对此浑然不知。

    江斯月曾在《scientificamerican(科学美国人)》杂志上读过这篇文章。

    这种低概率的事件令她生出一种奇妙的感觉,像是在陌生场合碰见有过一面之缘的人。

    考试结束,乌泱泱的人流涌出考场,走廊里人声鼎沸。江斯月被人潮推着往前,似一叶随波逐流的小舟。

    她正在用手机查一个不认识的单词。考试时她只是联系上下文猜出了大概意思,现在她想知道这个单词的具体用法。

    出了教学楼,江斯月找到自行车,把包放进车篮。

    她骑着自行车,驶过老旧的苏联式红砖楼,驶过浓绿的爬山虎,驶过蓊郁的林荫道,疾行而去。

    清晨又下了一阵雨。

    现在雨迹难寻,却留下了好天气。

    北一楼下,陆续有人推着行李箱离开。

    江斯月和赶路的同学错身而过,回到寝室。

    洛可的位置空空如也,想必已经离校。

    一双白花花的大长腿交叠着搭在桌沿,趾甲涂着鲜亮的红,不用想便知是程迦。

    程迦是北京本地人,净身高一米七五,脖子以下全是腿。

    一般男生不敢往她边上靠,唯恐对外声称一米八的身高露馅儿。

    程迦有四分之一的俄罗斯血统。

    她的外公曾被公派到苏联学习,因而结识了一位美丽的俄罗斯姑娘。二人婚后育有一女,便是程迦的母亲。

    后来时局动荡,外公带年幼的女儿先行回国。岂料这一走,竟成永别。外婆不久因故逝世,此后外公再未续弦,说来也算一段佳话。

    虽是中俄混血儿,但程迦和中国人一样,黑头发、黑眼睛。

    区别在于她五官立体,透着一丝异域风情,长腿格外瞩目。

    程迦大学选了俄语专业。本以为混血儿会有先天优势,谁知她竟连俄语的大舌颤音都发不标准。

    有段时间,她每天都备着保温杯,时不时用嘴含上一小口温水,微微抬头,振动声带,发出乌拉乌拉的杂音。被呛了无数次,总算勉强练成。

    程迦刷着手机,不知看到什么好玩的东西,噗嗤笑了一声,这才慢悠悠地对江斯月说道:“你总算考完试了,今晚咱们去后海玩吧,何曦在酒吧有演出。”

    何曦是另一位室友,德语专业。看名字是软妹子,真人却是假小子。

    唇钉,刺猬头,破洞牛仔裤,全身上下都写着叛逆二字。

    一上大学,何曦就张罗着组建校园乐队,她担任主唱。

    乐队最开始在人文楼地下的活动角排练,被学生投诉扰民,没辙,只能去校外找一间房,四面贴上隔音棉,用作排练室。

    那地方在百花深处胡同附近,旁边的新街口南大街毗邻护国寺小吃街,是北京乃至全国知名的乐器一条街。

    何曦看似乖戾,人却不错。她经常给室友捎好吃的,糖炒栗子、冰糖葫芦、宫廷奶酪、卤煮火烧之类。

    洛可总是在寝室群里问何曦什么时候回来,有时还会提前付钱点单。

    程迦有一个发小是乐队的贝斯手,因此她对乐队的事儿还挺关心。

    前段时间,她念叨着,发小给乐队拉到赞助,金主是某个冤大头校友,他们几个终于不用省吃俭用买破锣烂鼓了。

    江斯月没有拒绝程迦出去玩的提议。魏一丞明天才到北京,她今晚无事可做。

    考试周压抑了许久,借此机会放松放松也不错。室友的演出,去捧个场也是人之常情。

    地铁什刹海站下车,穿过烟袋斜街,走过银锭桥,便到了后海南岸。

    天色尚早,岸边柳枝毵毵。晚风徐来,荷叶翻滚碧浪。酒吧的霓虹渐次亮起,灯红酒绿,映在幽静的湖面上。

    走进一间露天酒吧,酒保正用抹布挨个擦拭杯子,一旁的荧光板上写了今晚的演出信息。

    程迦指着一行字,说:“这就是他们的乐队。”

    江斯月瞄了一眼。

    真空北冰洋,还挺文艺。

    两人在临近露天舞台的卡座坐下,酒保递来一份酒单,并告知本店低消。江斯月有些口渴,问酒保能否给她一杯水。

    “喝什么水呀?来酒吧不喝酒,恰似太监上青楼。”程迦一把拽过酒单,“你就来一杯鸡尾酒,度数不高,助眠,晚上睡得好。”

    江斯月看了看酒单。这家酒吧既具北京特色,又与国际接轨——这充分体现在每一道酒的名字上。

    她要了一杯名为“memoriesofoldbeijing”的鸡尾酒,酒单上译作“北京往事”。

    调酒师开始制作,捣汁、加冰、倒酒,雪克杯中放弹簧,摇啊摇,摇啊摇。一通眼花缭乱的操作之后,她面前多了一杯酒。

    这杯酒由金酒、苏维翁白葡萄酒、荔枝酒调制而成,还混合了奇异果糖浆和柠檬汁。杯沿夹了一片薄到透光的猕猴桃,酒液色若春水。

    与此同时,调酒师也贴心地为她准备了一杯水。

    她端起水杯喝了一口,先润润嗓。

    “乖宝,你第一次来酒吧?”程迦打趣。

    “不是,”江斯月说,“我跟朋友去过成都的九眼桥。”

    不过她只听歌,不怎么喝酒。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酒吧人流渐密。

    “喔唷,你俩在这儿呢?”

    黑色贝斯琴包被放到椅子上,来人正是程迦的发小,刘佚林。江斯月同他打过一两次照面,有一点儿印象。

    “你们乐队真任性,这个点儿才来?”程迦说。

    “这不还有一阵子才开场么?”他摘了前进帽,用手拨了一下乱糟糟的头发,坐到程迦身边。

    江斯月主动挪到靠边的位置,听刘佚林继续说:“哦,忘了告诉你们。今晚咱这儿有一位重量级听众。”

    “谁啊?”程迦问。

    “南哥。”

    “他也来?!”

    程迦是a大的socialqueen,认识不少人。这个学院,那个学院,这个年级,那个年级……人缘极好。

    江斯月的交际圈一般固定在十人以内。他们口中的南哥,她只当是路人甲。

    说话间,刘佚林的嗓门突然高了一度:“哟,南哥来了。”

    江斯月循声望去,一道清俊挺拔的身影踏过灯火煌煌的湖岸,拨开攘往熙来的人群,朝这儿走来。

    直到近了,她下意识地眯了眯度数不高的近视眼,模糊的轮廓逐渐重叠。

    漆黑的眼,高挺的鼻,清晰的下颌线,以及……看到她时不经意间扬起的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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