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暴君养大: 15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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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处是他吃胖了。

    一般人可能会发愁,他非但不愁,还乐在其中,胖点好啊,胖点就丑了,没人惦记了。

    他没人惦记了,余欢反而开始了,他以前开个棺材铺,也不经常出门,没人见过他,一旦出来,登时吸引去大把大把的目光,有二流子刚要朝他吹口哨,便被他冷冷瞪了过去,“滚!”

    那二流子还没见过这么凶的,想教训他,脸上刚露出不满的神情,余欢拔剑了。

    大拇指顶在剑柄上,露出锋芒的剑锋来,闪瞎那二流子的狗眼,吓得他怂怂的咽咽口水,假装若无其事的朝其它地方去了。

    “你这样这辈子都别想交到朋友。”明生已经买好了,提着包成油纸包的土豆去找余欢。

    边试图教育他,边想起了从前。

    他好心给余欢收衣裳,还被余欢冷冷瞪了一眼,说他多管闲事。

    余欢被人打了,他过去拦,也被骂过滥好人,不用他管之类的话。

    可伤人了。

    得亏他锲而不舍,坚持觉得余欢是值得结交的人,事实证明他眼光确实不错。

    “买好了,走吧。”

    余欢一言不发的跟了过来。

    明生手上不知道在哪蹭了点泥,今儿衣裳新换的,不舍得用来擦手,擦在了——余欢身上。

    ☆、第154章 摄政王爷

    余欢这身衣裳已经穿了两天,到了要洗的时候, 只低头瞧了一眼便将视线转回四周。

    他大概也习惯了, 不是第一次用他的衣裳擦手, 他喜欢穿黑色的衣裳,除非白色的面粉,否则根本瞧不见脏。

    手上的泥大概是捡土豆的时候弄的,土豆只简单清洗一下, 水一干,上面还留下很多泥。

    明生又在他身上擦了擦, 一次不在意, 两次就过分了, 余欢刚要有什么表示,明生拉着他的袖子, 把他拽到另一个摊位前, 兴奋道, “有海味。”

    古扉说过, 这个洗干净一些, 放在火上烤会很好吃, 家里每天都要在炉上烧热水, 几乎十二个时辰不停歇, 既然有条件,为什么不试试看?

    其实最主要的还是转移话题, 瞧见余欢面上有不妙的情绪。

    余欢成功被他转移了注意力, 跟着看向卖海味的摊位。

    上面摆放了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鱼类, 一股子腥味,还是活的,养在水里,也有些死了,腌成咸的,上面一层白色的盐粒。

    明生想要新鲜的,但是新鲜的贵,他的青楼最近没有开业,还要养很多人,加上上下打点和扶月公主的抽成,基本上没多少剩余。

    还不知道要这样熬多久,最近花销都收敛了许多,以前会买些零嘴,现在每天缩在屋里,喊嘴里没味了。

    他不直说,余欢还没有留神,瞧他在摊位前犹豫了许久才反应过来,他可能没钱了。

    青楼赚的多,搭进去的也多。

    他又是个滥好人,经常接济各种猫猫狗狗和乞丐,不外乎会没钱。

    明生其实还有点,但是要为接下来考虑,细想一下好像也不缺这点,正打算拿下,手上突然被什么东西戳了一下,他低头才发现是余欢,把一沓折起来的银票往他手里塞。???

    他有些震惊,“你哪来这么多钱?”

    怕被人听到,在余欢耳边,压低了声音问的。

    余欢也低头在他耳边回应,“每次做任务,雇主都会给个几千几万两。”

    明生:“……”

    所以余欢看着不显山不露水,其实比他有钱?

    这个世道怎么了?

    他到底错过了什么?

    明生把银票拿在手里,细细一数,好几万两呢。

    难怪这厮能那么堂而皇之的在最繁华的街道开个不赚钱的棺材铺,来一个客人凶走一个,买卖全靠随缘,和客人脸皮厚,原来人家有底气,根本不在乎这么点银子。

    有钱任性,不愧是他。

    “怎么不早告诉我?”这段时间他为了钱发愁,头发都快白了,余欢居然这么有钱也不说。

    一次任务几千几万两的话,他今年最少出了一二十次的任务,随手就拿出几万两,那他私房钱最少还有一二十万。

    他平时基本上不喝酒,吃饭也很随意,瞧见什么吃什么,也不在乎山珍海味,据说是小时候吃腻了,唯一需要花钱的就是他的棺材铺,就算一个月赔几千,也和他的月例不成正比。

    总之一句话,这厮非常有钱。

    他最近都开始准备找人借钱了,结果寻寻觅觅,最大的富豪就在身边。

    “你没有问过。”他以为像明生这样的,应该赚很多钱才是,但是想想明生的开销,不仅救济别人,自己也给自己很舍得,衣裳,吃的喝的,顿顿大鱼大肉,后知后觉才反应过来,就是缺钱。

    明生翻了个白眼。

    余欢果然是直肠子,不能跟他绕圈子,比如说平时俩人吃饭,只剩下一块肉了,他想吃,但是嘴上不能这么说,谦虚一下让余欢吃,余欢以为他吃饱了,就真的吃了。

    他知道原因,据说是因为小时候太聪明了,被父皇妒忌,害的全家惨死,所以不想那么聪明,你告诉他什么,他就以为是什么,不多考虑别的。

    跟他相处必须一针见血,直来直往,问他有钱没?要不然他发现不了,不知道是不是上次的事件,这厮居然开窍了?

    花他的钱不心疼,明生这买一点,那买一点,花了好几两,手握几万银票,余欢那里搞不好还有十几万,底气足的很。

    买完提着大包小包往回走,出菜市场门口的时候发现人山人海,堵住了他们的路。

    俩人艰难的挤了半天,好不容易才出去,刚准备离开,突然听得身后有人说话。

    “这些官家子弟怎么那么容易被杀?”

    “就是啊,这人不是丞相的儿子吗?丞相怎么不救他?”

    “听说是得罪了皇上,丞相再大,哪里大得过皇上?”

    明生脚步一顿,想了想,又拉着余欢往回走,艰难的挤到围观的人群前头,果然瞧见了那个人。

    “时辰到了,动手吧。”

    啪!

    有什么东西丢了下来,刽子手抬起桌上的碗含了一口喷在刀上,之后便走到那人身后,将他脑后的令牌拔掉,立马有两人摁着上,上了断头台。

    噗嗤一声,血溅三尺,一颗脑袋骨碌碌从台上滚下来,正好在他脚边,他吓了一跳,连忙转身回避。

    过了一会儿才缓过来,指尖有些颤抖,不知道是兴奋还是惊恐,神情略微恍惚,“死了?”

    瞳子里像其他人一样,还有些不敢置信,毕竟他可是丞相的儿子,那么轻易就被处死,他没有想到。

    是古扉做的,他杀了覃樟。

    “真的死了。”

    声音已经开始有些激昂,抓着余欢的胳膊,带着骄傲的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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