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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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会不知道他的名字,就喜欢上人家了。”

    陈灵想了想,红着脸说:“我是对他一见倾心,那个人,长得浓眉大眼,五官挺俊的。大概两年前,我二妹心脏病犯了,我爸救不了她,被我们一家人着急慌忙地往县里送,我们是连夜走大路,套着村里的牛车去的,结果我爸太着急,一个没注意,把牛车赶到沟里去了,一家人都摔得鼻青脸肿。我妈当时刚怀孕,差点摔流产,那个人发现了我们,将我们救了起来,把我们一家人送去了医院,一直忙前忙后的给我们帮忙,我问他叫什么名字,他也不肯说,悄悄地走了。”

    程英恍然大悟,难怪陈灵的妹妹陈莹看着身体不大好,一脸病态,弱不禁风的样子,原来是有心脏病。

    她就说陈莹只比陈灵小三岁,按理,陈莹和陈月都该跟着陈灵父女俩一起下地干活挣工分的,怎么会留在家里做针线活呢,原来是有这层原因在。

    “他从你们村通往镇上的大道上路过,证明他就是附近几个村落的人,正好于婶儿、陈叔他们要给你介绍对象,你让他们去附近几个村儿,打听一下这个人,兴许能找到他也说不定。”程英分析过后,认真提出自己的意见。

    陈灵欲言又止,“其实,我跟你想法差不多,这两年,我没少在方圆几个村,打听那个人。可是都没什么人见过他,也没什么人听说过他,我心里隐隐有个猜测。”

    “什么猜测?”

    “那个人,可能是阿依山——普苍寨的人。”

    程英立马翻身,支棱起一只手臂,托着脸颊,看着她道:“你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猜测?那个救你的人,穿着苗服?说得苗语?”

    “不是,他穿得是我们汉人的装扮,穿着一件灰色的中山装,说得也是我们汉族话,可我就是觉得,他是普苍寨出来的人。

    陈灵细想当初的细节,“他的一举一动,都透着一股不太合宜的诡异感,我也说不上来是什么,总觉得,他虽然穿着汉人服装,说着一口汉话,但他不是汉人。”

    程英皱起眉头,“灵灵,别怪我提醒你,普苍寨的苗民生活在偏僻的阿依山里,平时深居简出,很少与外界的人交流,有种与世隔绝的感觉。我听说普苍寨的苗民都是生苗,会下蛊,会炼蛊,而且基本不与外族人通婚,你喜欢的那个人要真的是从普苍寨出去的,那多半是苗民,我劝你最好歇了对那人的那份心思,免得落得粉身碎骨的下场。”

    提起苗族之人,尤其是生苗,还是这个年代生活在大山深处中的生苗,汉族人都是一副敬畏的模样。

    原因无他,生苗自古以来都以那神秘的制蛊、下蛊、制药、下药闻名全国,他们是一支古老又神秘的民族,对于闯入他们隐居之地的外人,他们通常不会心慈手软,不是下蛊,就是想方设法的灭掉外人,或者下药让人成为哑巴,彻底闭嘴。

    虽然这只是传闻,却被外面的人,传得有鼻子有眼的。

    实际普苍寨在建国以后,当地政府部门就有公职人员,前往普苍寨一探究竟,劝说里面的苗民实行土地集体化,与外界接触,送里面的孩子到外面的学校去读书等等。

    如此过了好几年,也没能改变普苍寨苗民的生活习惯,他们依然按照自己的生活方式,自给自足生活在阿依山下的山谷里。

    公职人员劝说无果,只能根据国家的优待政策,每年都会派相关的公职人员进入普苍寨,跟里面的寨子首领进行联络,在里面设立一些国家的基础设施装备,方便里面的苗民生活,比如拉了为数不多的两根电线,让苗民有电用,设立了邮局邮箱,让邮递员跋山涉水给他们送邮件等等。

    不知道内情的外人,对普苍寨苗民的敬畏多过好奇。

    知道内情的人,比如程建同,提起他们,也是讳莫如深。

    程英对所谓的生苗谈不上畏惧,但对生苗有起码的敬畏心,她从程建同的同事嘴里得知程建同当年在普苍寨的遭遇之后,就下定决心,到了普苍寨,她送完该送的邮件,找到救助程建同的几位苗民进行感谢后,她转身就走,绝不多停留,以免生出事端。

    陈灵听她这么一说,沉默了许久,才闷闷不乐地说:“我知道你是为我好,我也知道那人身份不简单,我会尽量忘记那个人,挑选一个合我心意,又合我爸妈心意的男人嫁了,不会做出什么不理智的事情出来。我才十八岁,有的是时间慢慢挑选男人,我要是不愿意嫁人,我爸妈也不会逼我嫁人,所以我找对象,结婚嫁人的事情,也不着急一时。倒是你,小英姐,你一个女同志,还是一个未婚,长得很漂亮的女同志,你单独去普苍寨送信,你可得小心些,别被那里的苗民看上了,给你下蛊,把你强制留在普苍寨里,结婚生子。”

    程英打了个哈欠,躺回枕头上说:“我是邮递员,也算是国家的公职人员,就算被普苍寨的苗民看上了,他们也得掂量掂量,给我下蛊是个什么下场,你就放心好了。”

    陈灵想想也是,普苍寨的苗民不管再怎么神秘,再怎么厉害,他们能厉害得过国家?他们敢动国家的人,那不是找死,也就放心地挨着程英沉沉睡去。

    大黄则睡在两人的木床下,身体窝成一团,跟着两人酣然入睡。

    它以前跟程建同跑邮的时候,每次程建同来

    陈家借宿,都住在陈家专门给他腾出来的一间小杂物间里,程建同就让大黄睡在他的床脚底下,主要是怕大黄在院子外面,有人饿得慌,半夜三更来偷大黄,把大黄给杀来吃了。

    在多年前的六零年代,全国闹饥、荒时,青曲镇也受到影响,很多人在那个时候饿死。

    程建同养得第一条狗,带着进山送邮件时,那条狗就在院子外面睡觉,结果一群饥饿的村民,三更半夜跑来偷狗。

    幸好那条狗十分机灵,在那群人跑来的时候一阵狂吠,不停地扒拉程建同的房门,把程建同和陈家都给吵醒了,打开门出来,护住了那条狗。

    哪怕时隔多年,程建同依然记得那天夜里,他走出房门,看到陈家院子里,站着一群冒着绿光的饥饿人群,死死盯着他的狗的那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从那以后,他只要来山里跑邮,不准狗狗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晚上要跟他睡一个屋里,就怕自己的狗被人打死吃了。

    大黄跟着程建同同吃同住四年,早已习惯程建同在哪,它就在哪。

    虽然它现在在程建同的命令下,跟着程英跑邮,不过它以前跟着程建同的习惯没有改变,陈家人也不反对大黄进到家里睡,它就这么睡在陈灵的屋子里,两个姑娘家反而觉得安心。

    一夜好梦。

    凌晨五点钟左右,程英听见大黄在屋里轻微跑动的‘哒哒哒’声,没过多久,睡在床上外面位置的她,感受到自己垂在床边的右手,被大黄温热的舌头舔了舔,接着大黄发出很轻的哼唧声,似乎在叫她起床。

    程英睁开眼睛,抬手看了一下在夜晚中散发出微弱光芒的石英手表,时针正好指向五点钟。

    程建同往年送邮件,都是五点钟起床,大黄习惯了他的生物时间,到了点,程建同不起床的话,大黄就用自己的方式‘叫醒’他,对程英也是如此。

    程英伸手摸了摸大黄的脑袋,低声说:“好大黄,我知道了,到时间出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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