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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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她面前,也不嫌弃她刚才摸过大黄,任由她摸着自己。

    卓醉蓝双手抚上她的脸颊,一一摸过她修长的眉毛、大大的双眼皮眼睛,高挺的鼻梁、嫣红的嘴唇,最后得出一个结论:“是个英气十足的大美人。”

    卓醉蓝松开了程英的脸,她那张美人迟暮布满细纹的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问:“程英是吧?你吃早饭没?没吃的话,我给你做碗面吃吧。”

    “不用了卓姨,我已经在我昨晚借宿的人家家里吃过早饭了。”程英连忙拒绝,好心提醒她说:“卓姨,你的饼子已经发霉了,你怎么还在吃?不怕吃坏肚子?”

    卓醉蓝准备起身的姿势一顿,她把放在自己双腿衣摆上的饼子拿了起来,放在鼻子前闻了闻,微微叹息道:“自从我眼睛看不见以后,我是看不到食物有没有发霉变质的,我只能靠闻,味道变了,或者馊了,我才不吃,不过这种时候都很少。以前家里的光景不好,我们娘三整天饿得前胸贴后背,煮多少粮食就吃多少粮食,没有剩的。也就是现在,家里就我一个人,我懒得每顿都烧火做饭,就多煮了一些,以为装在盘子里,放在山泉水上冰镇着,不会坏那么快。没想到这东西都发霉了,我也没闻到馊味,我是真的老了”

    程英望着她头发上面隐约能看见的些许银发,心里说不出是个什么滋味。

    她能猜到卓醉蓝为什么不愿意跟着她的儿女到城里生活,除了是跟山里很多老一辈的人一样,不习惯城里的生活以外,还因为舍不得山里的一切,以及他们生活在乡下的记忆。

    卓醉蓝当年宁愿跟普苍寨闹翻,也要跟她的丈夫私奔,可见她是很爱她丈夫的。

    只是闹到最后她眼瞎、她丈夫痴傻的地步,真的值吗?

    “卓姨,天气炎热,您尽量少做一些吃食,够您一个人吃一整天的就行了。吃得东西做多了,放坏了,您吃了身体不服输不说,真坏了,也得丢掉,浪费粮食不是。您要是眼睛不方便,不好做饭,以后我来跑邮,经过您家的时候,我可以帮您做好饭再走。”

    程英温言细语地劝说卓醉蓝一番,把背上已经快干瘪的邮包放下来,从包里掏出两封信出来,递到卓醉蓝的手里,“需要我帮您念信吗?”

    “不用。”卓醉蓝摇头,“这俩孩子,每次写信就劝我去城里跟他们一起住,要么就是让我注意点,别干这,别干那的,你爸每回给我念信,念得内容都差不多,我耳朵都听得起老茧了,我可不想再听他们念叨。”

    她说着,双手摸着两封信,将信封一一撕开,从每封信里掏出一张大团结。

    她将一张大团结,揣进衣襟内里的兜里,另一张放在程英的手里,“好闺女,下回你来得时候,记得给我在镇上买一些灯芯,家里的油灯灯芯烧没了。另外再给我买半斤桃酥、半斤江米条,一斤烧酒,在镇上的国营饭店买两只酱焖猪蹄回来孩子爹的忌日快到了,这些东西都他爱吃的,我要放在他的坟前当贡品。买完这些东西,剩下的钱,你都留着,就当是我给你的跑路费。你是个好孩子,还想着给我做饭吃呢,我现在还能自己煮,等我老得煮不了饭了,你再帮我煮吧,现在就不劳烦你,耽搁你送邮件了。”

    程英刚想拒绝,卓醉蓝不由分说地把钱摁在她手里,又让她等一等。

    卓醉蓝站起身来,双手往前伸展着,摸索着进她屋里去了。

    没过多久,她从屋里走出来,手里拿着一个银色绣了繁复花样,类似于香囊的东西出来,放在程英的手里,“这个东西你拿着,阿依山下的普苍寨蛇虫鼠蚁很多,这个东西能让你避开那些东西,你爸以前也有个,后来被他弄丢了,才会被”

    她说到这里顿了顿,脸色严肃地叮嘱程英:“记住,这个东西不能丢,你应该知道我是什么人,这个东西,关键时刻,兴许能救你的命。这可是我这三十多年来,费尽心思研制出来,应对普苍寨的好东西!别的人,想求我给,我也不会给,制造这个东西,要费很多时间功夫,我也就看你是程建同的女儿,看你心善,才给你一个。”

    程英握着那个跟婴儿拳头大小的香囊,总觉得卓醉蓝说得话奇奇怪怪的,她这话,像是在说普苍寨很危险一样。

    可程建同说,普苍寨风景其实挺美的,只要不跟普苍寨的人多接触就行了。

    程英想起生苗下蛊的传闻,拽紧了手中的香囊,算了算了,别想那么多了,走一步看一步吧。

    她就是个送邮件的邮递员而已,普苍寨的人再危险,也不至于对付她一个邮递员吧。

    第36章

    群山绵延起伏, 天气十分炎热。

    程英背着邮包,跟着大黄,行走在阿依山脉一座八百多米高山上的狭窄道路上。

    山顶两侧十分陡峭, 没什么树木, 只有一条大约一米宽的山道,道路两侧长满杂草, 山风不停地吹拂,在没有树木遮挡的情况下, 人行走在这样的山顶道路,身形干瘦一点的,很容易被吹到山下去。

    不过现在是夏季, 山顶上的风没有秋冬季节大,没有那么的冷冽,也不是时时刻刻都在吹, 程英完全能接受这种山风,走起路来不会感觉吃力,山顶上的风还吹走了燥热的空气, 行走起来十分凉爽。

    大黄长年行走在这条山道上,已经习惯山顶上的风,它比程英矮, 山道两旁的杂草有人的半腿多高, 能遮挡很多山风, 大黄没什么阻力, 跑起来很快。

    一人一狗在笔直偶尔弯曲的山顶上行走了大约一个半小时, 大黄停在一颗不足一米高的小松树旁,回头看着程英“汪”了一声。

    两人走了这么久,路上偶尔也会看见零星几颗不太高大的树木, 生长在道路下的崖壁上,像这种生长在路边的树,是没有的,路边长得全是杂草。

    程英停下脚步,仔细看了一下那棵树,发现那棵树旁边的草丛有被人踩踏过的痕迹,草丛上面还有干涸开裂、黏在叶子上的黄土,都往右侧的山崖一边倒。

    程英恍然大悟:“大黄,这颗树是我爸之前歇脚的地方,也是被程纯富推下山崖的地方?”

    “汪!”

    是的,人,你真聪明!

    大黄想起那天那个坏人推他主人下山的场景,情不自禁地龇着狗牙,嘴里发出低低的威胁似的咆哮声,似乎想咬死它幻想中的那个坏人。

    它估计当时也没反应过来,那个跟着自己主人跑邮的年轻人,会把自己的主人推下山崖。

    它看到主人摔下山的那一刻,着急慌忙地也想跟着跳下去,去救自己的主人。

    不过它很聪明,知道自己跳下去必死无疑,于是着急慌忙地绕道走了很远的路,下山去找程建同,事后才想起那个坏人,想去咬死那个坏人,程建同把它养在他租的房子院子里,让同事帮忙喂养,没人开门,它出不去。

    程英看到它的模样,伸手摸了摸它的狗头,“别生气了,那个推我爸下山的坏人,已经被公安局的人抓起来,要不了多久就会判刑,在牢里吃一辈子的牢饭。我爸虽然成了半边瘫,不过命还在,你还是可以经常回我家去看它。”

    大黄像是听懂了她的话,不再低声嘶吼,伸出舌头舔了舔程英的手心,表示亲昵的同时,也示意她,它渴了。

    两人走了大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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