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的回礼: 27. 第 27 章 他想拥有可以光明正大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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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铁了心要和苗禾走并排,边走边不停地没话找话,从今天的题目都会做了吗到今晚的月色真美。

    时澄月抬头,她亲爱的弟弟夸赞月色时,月亮毫不留情地掩埋进了厚重的云层里。

    看来明天是个雨天。

    “苗禾说要来参加我的生日聚会。”时澄月思忖了半晌,冷不丁冒出这句话。

    林一砚一愣,什么时候的事情,他怎么不知道?

    时澄月仿佛看出了他的疑惑:“那时候你可能忙着挑香菜。”

    “哦……”

    苗禾想去,他更想去。

    可是他该如何开口?

    就说香菜是万恶之源吧。

    都怪这香菜。

    时澄月啧一声:“所以你想不想来啊?”

    想啊。

    他心里那只小狗尾巴摇得飞快,都已竖着耳朵上蹿下跳,就等她这句话了。

    于是开口就变成了:“可以。”

    可以?好随便的态度,那不就是来或不来都无所谓吗?

    “这态度也太不走心了吧!你不想见证一个十六岁的美少女变成十七岁的美少女吗?”

    听着她一板一眼的质问,庆幸于这夜色能完美地掩藏自己嘴角的笑意。

    林一砚偏头望向一边:“我想来的。”

    稍顿,他继续说,“我想见证一个十七岁的美少女变成十八岁的美少女。”

    也不知道是在刻意压着什么,他的声线很低,温柔清爽带着少年气的声线被微凉的空气放大,清爽到仿佛都能闻到海潮的清新气息。

    时澄月心满意足地嗯了声。

    “定在什么地方?”

    “啊,这么快……”她还没想好呢。

    “哦。”林一砚说,“你还没想到那一步。”

    细长匀停的手指拎着手机一角,一圈一圈地转。

    “是我太急了。”停顿片刻,他补充完整。

    他们应该是在说生日会吧?

    这该死的心跳,到底为什么加快了?

    于是她只能转移话题:“你为什么老是转手机?在教室里也是,你好喜欢转笔和转书。你有多动症?”

    林一砚:“……没有,习惯了。”

    四人不知不觉走到了公交车站台,四人打了两辆车,在公交车站分开。

    时澄月叫的车来得快,上车前她和苗禾告别,也不知道是什么使然,她突然冲林一砚努努嘴,笑得有些得意:“我的车来得可比你的快呢。”

    林一砚实在觉得好笑,这也要比?

    他们是四个小学生趁着周末出来秋游吗?

    林一砚牵着苗禾站在路边,他低头点亮手机,看着相册里的时澄月,眉清目秀,明眸皓齿,即使是抓拍都能从每一处五官里找到灵动二字。时澄月选了几张喜欢的照片,让他drop给她,剩下的她全选之后删除。

    但她忘记了彻底删除。

    滑到最后一张,那是苗禾用他的手机偷偷拍的。彼时时澄月正在问他为什么不爱吃香菜还要加香菜,他直愣愣地盯着她,脸上有些委屈。

    于是他们巧妙地同框了。

    他想起,他们上一次同框是在蔚蓝中学的毕业照上。一班到四班的同学有一张大合影。初中的时澄月在女生群中的个子算是高挑,于是她站到了第三排的正中间。而他站在第四排的正中间,他只要低头,就可以看见她柔软的长发披散在肩膀两侧。

    可能是看得入迷了,摄影师连说了两遍“最中间那个男生抬一下头”,他都没意识到这是在和他说话。直到时澄月和其他女生一样好奇地回头看他,他们的视线有一瞬重叠,他才如梦初醒。

    她看他时下巴微抬起,漂亮小脸上天生自带高傲。精致眼型像勾勒极佳的杏仁,眸光流转间溢出好奇。

    时间在那一瞬平静,香樟被午后长风叨扰的时候,她的发梢也蹭过他握拳的掌背。

    那一刻,他想,很有可能,他们再也见不到了。

    所以他决定鼓起勇气和她对视,可视线刚在空中触及的那一刹那他心虚得发紧,指尖发麻到指甲都要失去血色,血液进行一场无声回流。

    只一秒,在旁观者眼里快到蜻蜓点水的一秒,在旁观者眼里可以忽略不计的视觉交锋。

    他抬头,目光涣散地看着前方。

    她和大家一起好奇地转头,又先人一步平淡地收回视线。

    再没有回头看过他。

    有点遗憾,却又在情理之中。

    真好,除了很久以前的那张毕业照,时隔三年,他又一次拥有了和她近到身处同一镜头下的机会。

    “哥哥,你都看这么久了,车到底到哪里了呀?”

    苗禾的问题突兀地打断了他的思绪。他才想起来自己打开手机是要看看车的具体位置。

    “哥哥?”苗禾晃了晃他的手,“你怎么老是走神啊?”

    “没有。”林一砚底气不足地回答妹妹。

    他觉得自己的确有毛病。

    其实时澄月说得对。

    江理实验说小不小,说大不大,虽然南楼和北楼许多公共时间会刻意地错开,唯一不会错开的就是下午第四节课后放学前的那四十五分钟。时澄月会和几个女生来操场散步,而那个时间点,男生们都会在露天篮球场打球。

    男生们总是说比起踢足球,女生更会被打篮球的男生吸引。所以每当他看见时澄月后,就会如孔雀开屏般出尽各种风头,什么撩起衣摆擦汗,什么篮球进网后和队友来个肩碰肩,拳对拳,反正怎么帅怎么来,什么装逼事儿他都干过。

    男生们的话不无道理。打完球后,场边总会站着几个女生红着脸问他要联系方式。

    可那些女生的身影里,从未有过时澄月。从未。

    后来他才发现,时澄月根本不关注这些,她下来散步,好像只是单纯的为了逃避学习而散步。

    所以那之后林一砚也懒得在球场打球了,既然一天之中能遇见她的机会也就这下午的短短的四十五分钟,那他为什么要打球,他就要坐在草坪上,装作休息和看风景的模样,视线紧紧跟着她的身影而动。

    偶尔,他们的视线会对上。

    几乎是条件反射的,林一砚会心虚地低头,手一抖,放在腿边的那罐可乐突兀地倒下,冒着气泡的液体流淌在草坪上,也溅到他的鞋面。

    林一砚在心里向这一摊草和他的天价新鞋道歉。

    再抬头时,时澄月已经在和朋友聊天了,他像是松了一口气,又像是有些遗憾。

    遗憾她的目光未曾落到他身上。

    他从未觉得自己是个胆小的人,可遇上时澄月之后,他却又觉得勇气是他最最匮乏的东西。

    匮乏到连轻描淡写的一个对视都需要他在心里草拟屡屡。

    有的时候走近了,他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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