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男老实人被宠爱的一生: 6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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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6章 嘭嘭

    当时学英语有多辛苦,现在就有多庆幸。整个高三李然不止要每天背100个单词,还要被他哥压着练听力——人为听力。

    迟蓦动不动就要拽一句洋文跟李然对话,最初时李然满脸懵逼,以为他哥突然变异了,像一个面对导弹都要往小日本儿发射炸死他们了、他却还没摸清导弹发射原理的二货,而后才反应过来是洋文,更懵圈了,凄凄惨惨戚戚:“……啊?”

    心里又云游天外地想,当年统一六国的秦始皇还是死得太早了,货币统一语言统一还在运行阶段呢,没来得及让中文推向全世界做第一大语言,他就中道崩殂,实属憾事。否则这这时候也不用被洋文欺负得晕头转向。

    当然了,这全是给自己不想学习找的诸多借口之一,李然只敢腹诽不敢真说。

    还好迟蓦只是严格,不是丧心病狂,在李然英语只能考三十分的“光辉”时刻不为难他,每说一句英文就翻译一句,让李然记住这些简单句式。

    写作文的时候能用到。

    练习一段时间,迟蓦便不满足于只让李然用耳朵听,还得用嘴巴说。说的牛头不对马嘴也得说,迟蓦问天李然答屎也得说。

    不能害怕闹笑话。

    一件事不开始,就不会知道结果如何,因为它根本没结果。

    令李然引以为傲的来了。

    他虽然英语差劲,但音标学得不赖,认识的单词念得都比较准。配合着他清爽的嗓音,听在人耳里想让人纵容他。

    刚用英语和迟蓦对话时,李然依旧分不清“现在时过去时将来时”等让人头疼的时态,只会磕磕巴巴地背单词。偶尔实在想不起来句式,还会绝望地说些中式英文先应付一下,例如——

    “No zuo no die.”

    “You can you up.”

    “No zhe mo me.”

    “You no can.”

    迟蓦听得满头黑线。

    饶是都这样了,他说的也不流畅,因为心虚所以结巴。一辆车开到满是石头凹凸不平的马路上蹦蹦跶跶地要散架,都没他能磕绊。但音准意外地不错,迟蓦挺喜欢听的。

    他毫不吝啬地夸奖了孩子。

    得到迟蓦的夸赞后,李然信心倍增,每天都能看到进步,哪怕只有一点点。

    整整一年的教导,猪都能上树了,况且李然是个人呢!

    现在面前要是出现一个外国佬找他问路,李然完全不怕。用英文日常交流已很熟练,甚至有好几次他哥说了一些高中生根本不会学到的单词,对他一本正经地下流,李然全听懂了。

    现在面前站了一个外国佬。

    虽然没找李然问路,但加西亚跟沈叔用鸟语叽里咕噜地说了几句话,他都大致听明白了。

    可想而知,加西亚对着沈叔说“my child”,沈叔又见鬼似的叫“father”的时候……

    给李然带去了伦理完全失常的巨大冲击力。身为从小就被教导正常的伦理纲常的正常人,他的三观遭到了严峻挑战。

    加西亚的中文说得不错,只有一点口音。这人明明生得不胖不瘦,肌肉也没有那么健壮,长相堪称阴柔俊美,是比较无害甚至会令人觉得他没有任何危险的熟男类型。但朝沈叔一步一步走来时,又莫名让人觉得那是种能索人命的压迫态度。

    来到沈叔近前,加西亚用一只手抓住他。只是轻轻扯了一下胳膊,沈叔就像被折断臂膀的破布洋娃娃,当场就卸力不自觉地往加西亚身旁倾倒,仿佛脚下踩了一团棉花,腿下软绵绵的,单手扒住他胳膊才能稳住自己单薄的身形,嘴唇哆嗦、面如金纸。

    经沈叔自己说的,迟蓦手里抓着他的小辫子,想必这个小辫子就是用加西亚威胁他——损友都这样。沈叔虽然老是气急败坏地Fuck来Fuck去,但从未相信迟蓦真做什么。

    沈叔在英国救过他,听着是换命的交情,比金钱交易牢固得多。如今敌人来到公司门前,迟蓦当然会管。

    只是不待他皱眉开口,沈叔便低声说:“迟蓦,你带李然走吧。这是中国,没事儿的……这一天我早就知道会来,你也说过不是吗?我不可能躲得掉,能解决这件事的只有我。”

    说话间他恢复如常,脸上再也没有平日里要么吊儿郎当要么警惕所有人的神色,放松地站直了,甚至笑着对他父亲说:“好久不见啊,Daddy.”

    “You\not dead yet?”

    “沈淑,你改了名字——淑质英才,我给你取的名字不够好吗?你们中国人很狡猾,满大街都是叔和姨。你改名叫沈叔,谁能想到这是一个年轻人的名字而不是一个中年人的称谓,”加西亚没管沈叔——沈淑问他还没死的、非常孝顺的问候,用低沉婉转的英伦腔和他儿子交流,“带我回你的家吧。”

    “让我看看你在这里待了四年,生活得怎么样。”

    刚刚还在笑的沈淑听罢,脸色又难看了。

    变得皮笑肉不笑。

    他哪儿有家,一直住酒店。

    酒店里……

    “怎么,”加西亚道,“家里有人?小男孩儿?”

    沈淑的笑彻底僵在脸上。

    这就是李然非常努力地支楞起耳朵能听到的所有八卦了,只恨今天没有八只耳朵,急得他在心里抓耳挠腮。

    在他恨不得一步三回头地随他哥回车上的时候,眼角余光都快和空气变成拜把子兄弟,求求空气能为他开千里眼,让他看得更多点儿。

    但这是不可能的。

    “——我靠。”李然不可思议地说道。车门紧闭隔绝掉外面大部分的声音,就这一会儿的功夫,沈淑和加西亚已不见踪影。

    李然扒着车窗,明知看不见想看的,依旧像小猫对外面的世界充满好奇一样:“哥,那是沈叔的爸爸!是沈叔的爸爸啊!哦他是‘沈淑’的爸爸!!”

    鲜少说脏话的小孩儿甩了一句国粹出来,迟蓦一时间以为听错了,竟愣了下,随即莞尔,把他拉过来让他乖乖坐好,系安全带,说道:“养父。”

    李然立马松了口气:“哦养父呀……吓死我了。”

    人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如果一件事太挑战三观,他会透支掉所有的震惊,等第二件依旧挑战三观的事件抛出来,他反而能够容易接受。

    静默片刻李然觉得不对,咂摸了一下“养父”意思,继续惊讶:“不对,那也是爸爸啊!这个男人为什么领养沈淑……”

    “好奇心害死猫。”迟蓦手指弹了一下李然的脑门儿。

    李然捂住眉心,立马闭嘴不说了,不想做“被害死”的猫。

    闭嘴前秉持着对好朋友的关心,问:“沈淑不会有事吗?”

    “不会。”迟蓦说道,“他不是天真的小白菜。”

    “哥。”

    “嗯?”

    “……能跟我讲讲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吗?”李然在感情上很有分寸,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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