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渣攻们重生以后[快穿]: 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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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浇了两天水就懒得管了,没想到现在长得还挺好的,简寻还以为早就枯死了呢。

    地毯也是他们那个时候摆摊卖剩下的,也不算是剩下的,那款卖的挺好的,简寻很喜欢,宋无清就给他留下来了。

    吊篮似乎也是他之前无意中说过一回的,但那个时候房间太小了,实在没地方放。

    卧室的床头柜上还有一张之前在夜市拍的合照,当时是玩一个打气球的射击游戏,记得他俩赢太多次了,后面老板都不让他们玩了。

    简寻倒是很开心,就拍了那张照片。

    卫生间上里摆着两个漱口杯,两只牙刷,毛巾架上也挂着两个毛巾,入门的玄关的鞋柜里也放着两双拖鞋。

    大抵就是因为这些处处有相关的回忆,让简寻突然感觉这个房子没有第一次来看的那么差劲了,好像……还不错?

    “你做了饭?”简寻嗅了嗅鼻子,其实他在来之前已经吃过东西了,但那会儿他感觉自己还能在吃一点。

    宋无清点点头:“你吃过晚饭了吗?我去给你盛一点。”

    简寻穿着宋无清买的新拖鞋,宛如行走在自己家一般,非常自然的去洗手池边洗了手,坐在餐厅的餐桌前等着开饭。

    “你少盛一点,我吃不了太多。”

    想了想,简寻还是朝着厨房里的方向喊了一声。

    很快厨房里传来一声回应,没一会儿宋无清出现了,他的确只给他盛了小半碗汤,他那天做的芸豆炖乌鸡。

    “你站在旁边干嘛,坐啊。”看着宋无清呆呆站在旁边,一时间让他想起家里的雇佣,简寻笑了,“怎么,你还要伺候我吃饭啊?”

    宋无清这才坐到他对面来,就那么看着简寻拿筷子进食:“味道怎么样?”

    简寻:“还可以。”

    毕竟已经吃过了,简寻吃了小半碗就吃不下了,宋无清收好碗去了厨房,没一会儿传来一淅淅沥沥的水声。

    *

    简寻过往最被人夸赞的地方就是大方,他时常带着自己的情人们乘坐私人飞机去自己名下有岛屿度假,新出的奢侈品手表包包鞋子随便送,只要他开心…

    如果有谁问他一句为什么,如果简寻也会说实话的话,他一定会说因为——省心。

    比起去猜测他们心里到底想什么,怎么哄,买东西对简寻而言是最简洁最快速的方法,并且钱对他来说,真不算什么。

    哪怕就是他在简家再没有他哥受宠,只要他还是简峰的亲生儿子,随随便便的一点点,就足够他站在金字塔的顶尖。

    最重要的一点,

    送礼不仅不费脑子,还非常有效。

    不过……在他送简寻一套房子的当天,宋无清表现得却并没有像以前那些前任收到礼物以后那么高兴的样子。

    哪怕简寻告诉他,房子既然送他了,那就是他的。但他居然直直的看着简寻,说什么:“阿寻,我也很想为你做点什么的…”

    真可笑,过往一直从来都是旁的人问简寻索要好处,索要礼物,索要资源,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说想为自己做点什么?

    简寻当时说了什么来着,忘了,反正大概意思就是房子也不是只有他一个人住,他也会来,并且对他来说,真的很便宜…

    *

    宋无清搬家那天,简寻不在,是因为他去了一趟今慕。

    那边那会子还没开业,不过已经下通知了,就和简寻那天说的一样,最后再检查一遍消防以及有无售卖违禁品就可以营业了。

    流程走完差不多十三天左右吧?

    也约等于半个月了。

    而那天简寻去今慕主要是去看了一眼那几个新招来的乐队成员,听了一下几个人的演奏。

    就专业水平来说,比之前那几个好多了,不过乐队这种团队合作的,最看重的其实还是默契和配合。

    简寻那天去也是为了宣布一件事,他将不会像之前那样为乐队的成员提供那么丰厚的待遇,住就和公司其他员工一样住公司宿舍,吃也和其他员工一样吃食堂。

    然后他可能也不会像以前一样经常过来了,出于商业的角度,他甚至还缩短了乐队的表演时间,更改了一下原来的风格,更加迎合大众一点。

    新来的并不知道以前的待遇,还觉得挺好的,包吃包住,工资还不低。简寻也没解释,只是下来以后问了一下原来的那对兄弟的想法。

    *

    他们俩那会子正在带新人,听到简寻叫,立刻放下手中的事,过来了。他们接受都挺良好的,简寻这才放下了心。

    “嗯,行,那就这样。”

    简寻叫他们下去了,自己在后台看着那些架子鼓,吉他,贝斯等等,陷入了沉思。

    就从商业的角度来说,这种音乐在国内市场不大,受众面就那么一点,其实是不怎么挣钱,以前的简寻几乎都是在赔钱。

    而他……真的有那么喜欢摇滚?

    年轻时候的简寻会说喜欢。

    而年长一点的他则会犹豫一下,真正直面自己的内心,他其实没有那么喜欢,之所以非要喜欢,仅仅只是因为想反抗父母而已。

    与其说是喜欢摇滚,还不如说是喜欢里面的挣脱和放纵,以及清晰可见的力量感。

    简寻一直都知道自己是一个害怕孤单的人,不然他身边不会经常来来回回的换人,就是因为他无法忍受自己一个人待着…

    “……”

    抽完一根烟,简寻又上前摸了一下架子鼓,没有看鼓谱,只是自己凭借着以前的记忆打了一段,中间可能有几个拍没卡准,但那都不重要了。

    等注意到外面有人时,已经是尾声了。

    问口是新来的鼓手,他对简寻说他刚才有三个拍卡歪了,简寻笑了笑:“好久以前学过,但又好多年没碰,的确手生了。”

    “那你还挺有天赋的…”鼓手夸了简寻几句,可能有客套的成分,但他的表情和语气看上去真的很认真。

    简寻:“嗯,谢谢…”

    *

    大抵就因为白天离开时的那句话,晚上睡觉之前,简寻突然问宋无清:“我记得你以前看过我打架子鼓吧?我记得你来过。”

    宋无清:“嗯,我以前去今慕接过你,在后台听到过两次,挺帅的…”

    简寻笑:“我虽然也是乐队成员,但我其实一般都是在后台,几乎没有上过台,除了那几个队员外,你应该是当时唯一的听众了。你知道为什么我不上台吗?”

    宋无清摇摇头:“为什么?”

    简寻:“我父母认为那是没用的,我第一次表演给他们看时,他们都说不好听,不知道在敲敲打打什么,然后我就不怎么敢了。”

    听到这里,宋无清很认真的看向简寻:“没有啊,虽然我并不怎么了解,但我能感觉到你打得很好……”

    那会子就算不问宋无清,简寻自己也早就做了一个决定,打算趁着没开门的这段日子里多练习练习,等今慕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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