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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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忙下,两人冲破了重重阻挠,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故事。

    所以,此刻说出这么一句倒也不奇怪。

    小桃红识字不多,自然是不懂这句话的出处的,不过,倒是不妨碍她听懂是什么意思。

    圆乎乎的小脸儿,顿时红起来。

    抿了抿唇,臊眉耷眼儿的道:

    “这都是什么不正经的怪话呀,姑娘,可不要混说打趣我了。”

    “这算什么,你要是跟我看了墨瑾公子的话本儿,脸皮儿就不会这么薄了。”

    “哼,那书都快要把姑娘教坏了,我才不看呢。”

    小红桃撅了撅嘴儿,一脸的不乐意。

    曹韵也不强求。

    “好吧,不看就不看。我得去进去读书了,以后朱雀门小报你可要按时买,若是宋妈妈再要扣你月钱,你就给她扣就是了,她扣多少,事后小姐我双倍补给你就是。”

    老太君的院子在曹府的第三进,只需穿过两道垂花门,不过半刻钟的功夫,便能到前院的族学。

    曹韵从小红桃手上接过书箱。

    捏了捏小红桃的小脸,曹韵笑眯眯的吩咐道。

    “额”

    在曹韵强大的金钱攻势下,小丫鬟到底还是没坚持住之前的原则。

    乖乖妥协了。

    “那好吧!”

    曹家的族学,是在前院的家族祠堂后边儿。

    每日上第一堂课之前,先生都要带着学生们先背一遍祖训。

    族学里是男女分开上课的,是相邻的两间大屋子,面积一样大,都约莫是三百平上下。房子的屋顶很高,顶部装饰了丁字形的悬山顶,承重的主梁上涂了红色和蓝色的漆,即使在冬季也显得极有生机。

    曹韵今儿来的早,离正是开课还要一刻多钟。

    和平常时候到早了,都在座位上温书不同。

    今日族学里得姐妹们,到的早的,都不在自己作座位上,反而都正聚在前桌曹溪的身边儿,一起小声的八卦。

    曹韵放下手里的书箱,脱去外面的宝蓝色曲水纹织金缎斗篷,挂在学堂里专门的衣架子上,随意听了一耳朵,果然不出所料,正是在说《霸道王爷心悦我》的新章节。

    “哎呀,今儿个我来迟了,你们昨儿晚上都看书了嘛?”

    带头说话的,正是大伯家的小女儿曹晴,她也刚进来,和曹韵前后脚儿到的。

    今日的她,穿了一件浅青色的交领襦裙,外面罩着一件大红羽缎面白狐皮里斗篷,头戴莲花冠,打扮的既端庄又贵气。

    “自然看了嘛,晴姐姐。”

    “就是就是,那么精彩的本子,谁能忍得住凡心买回来放着不看啊!”

    《霸道王爷心悦我》这本书最近火了,就是因为其火爆,使得汴京不少客栈,都跟风把客栈名字改成了悦来客栈,若是不知道的人,恐怕还以为是连锁的呢。

    所以,这会子甚至都不用曹晴说出名字来,众人就已经心领神会,知道她说的是什么书,纷纷点头加入了聊天。

    “呵呵,我读之前还担心豫王爷会不会找白绾绾呢,没想到,豫王动作这么快,居然马上就要手下打听白绾绾的消息,看来他对白绾绾很上心,很想找到她哪!嘿嘿,尤其是最后冷冷的说那句话,唔,就很就很”

    曹晴顿了半晌,明明自己心里很明白,却偏偏就是想不出一个合适的词儿来形容。

    不禁有些懊恼的蹙了蹙眉。

    若是杨蔓娘在此,一定会告诉她,这种形容不出来的感觉,叫做“苏”。

    用英文的话,叫“man”。

    用再时髦一点儿称呼的话,也可以叫逼.格。

    “哎呀,晴姐姐,我和你不一样,我现在倒是不想豫王马上找到白绾绾了。”

    曹溪抿着嘴儿。

    嘿嘿一笑道:

    “我现在对那位新出现的白衣公子好奇的紧。反倒是觉得,白绾绾若是能留在庄园里,也挺有意思的。”

    “嘿嘿嘿果然英雄所见略同。”

    “哈哈,溪妹妹有眼光。”

    “是啊,我也觉得,白绾绾要是能留在庄园才挺好的,晴姐姐,你难道不觉得那个新出现的这位白衣公子很出众吗?天哪,他才一出场,我就心砰砰直跳。世上竟然有这样完美的男人吗,我原想着,豫王就已经是少有的出色男子了,可是看了最新的章节,这位白衣公子也不遑多让啊,如今我才明白,是我孤陋寡闻井底之蛙了,如果说豫王是炙热的火的话,那这位白衣公子便是柔和干净的风,天哪,我从不知道,这世上还有这样光风霁月的男人哩!”

    豫王:

    我是谁,我在哪,我是小丑吗?

    呵呵,果然,女人都是大猪蹄子,喜新厌旧,得到了就不会珍惜,之前还信誓旦旦的说喜欢我的霸道,这才几天,新鲜感都没过呢,居然一个个的就移情别恋了!

    你们真的是一群很坏很坏的女人!

    太渣了!

    或许是听到了霸总豫王的心声。

    曹晴没有同意族妹曹溪的观点。

    而是坚定的摇了摇头:

    “额,这位白衣公子是很好啦,可是,我还是比较喜欢豫王,他多贵气多霸道啊,和他在一起,就有一种被征服的感觉!”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曹晴显然是豫王的忠实拥趸。

    一说起豫王,脸上便忍不住泛起一丝浅浅的红晕。

    尤其是说到被征服这三个字,主语没有加女主白绾绾,曹晴更是莫名心虚的垂下了眸子。

    不过,此刻的众人正讨论的热闹,都没有注意到她的心虚。

    只有族妹曹爽听到“征服”两个字,眼神古怪的看了过来。

    两人一对眼神儿,先是心里一惊。

    之后,又都松了口气。

    心照不宣的露出了同道中人的微笑。

    “嘿嘿嘿,我不管,反正我还是更喜欢这位玉树临风的白衣公子,他脾气多温和啊,庄园里还养花养小动物,一点儿也不像豫王那样冷酷又高高在上,让人不敢亲近。你看他和白绾绾说话的时候还带着笑,而且语气多么温柔啊。他让我想到了芝兰玉树这个词,这不就是纤尘不染的浊世佳公子吗!”

    “是啊,墨瑾公子写的太完美无瑕了,一袭白衣,衣冠胜雪,站在盛放的海棠花树下。天哪,简直是谪仙一般的人物,我昨晚读到这里,就特别想作一幅画把他给画出来,可惜,我的水平实在有限,画了好几张都不成,根本画不出书里的那种感觉来。”

    廊下云婶子家的曹绵也叹了口气。

    语气有些遗憾,又有些憧憬的道:

    “若是若是能见到这位白衣公子真人就好了!”

    “嗯嗯,我也想见。”

    “我也”

    众人不约而同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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