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和古神小姐: 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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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埃及自然也是很好的。”米拉博说,“如果没有研制出那些该死的匕首和塔罗牌来说,我会更喜欢他们的。”

    “毕竟是人类。”卢纳说道,“所以你今天有什么计划吗?”

    “我要和西恩出去一趟。”米拉博诚实地回答道,“然后杀掉莫兰。”

    “嗯,听起来不错。”卢纳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真是充实的一天。”

    “也许不是一天。”米拉博说道,他慢慢地坐了下来,从容地喝着加了海量冰糖的咖啡,他还是如埃及人一样喜欢冰糖而非容易破碎的方糖。

    “莫兰说不定也很难杀。”米拉博说。

    卢纳揉了揉眼睛,“是啊。”她说,“听说莫兰可是从很多个无比残忍的战场上活下来的人物。”

    “所以他毫不介意世界再次陷入战争么?”珍妮说道,她明显没有睡觉但是却精神亢奋,毕竟空气中到处都是掠夺和贪婪的味道,这足以让她饱餐一顿。

    “说起来,”珍妮笑了笑,“这个名字,”她抬起了一根手指,抚摸着头上美丽的珠宝,“我好像见过他。”

    “我是有点印象的。”

    卢纳看向了她。

    珍妮眨了眨眼睛,似乎在搜索着陈年的记忆。

    “是很多年前的事了,”珍妮笑着说,“你也知道,不列颠很爱我,他们出海的船只无不带着我的雕像。”

    征服,这个词听起来可真光鲜亮丽,但是如果想要征服一个地方,当然要带好大炮和士兵了。

    莫兰就是士兵中的一员。

    他在很年少的时候就发现自己最大的特长就是杀人,那么出海就是最好的选择了,将他的天赋兑换成黄金和荣誉。

    他的家庭当然也很支持他,不如说整个世界都在某种集体狂热之中,海外都是流淌着黄金和珍珠的宝地,只要去了,就能立马跃升成人上人。

    那么问题来了,所有人都这么想,人人都想分一杯羹。

    莫兰听说,从前的人只要放一枪就能征服大片土地。

    三千名不列颠士兵就灭掉了辉煌显赫的墨西哥帝国。

    然而他明显错过了那个黄金年代,黄金太少,强盗太多,那么强盗之间只能也一决雌雄了。

    从前的士兵可以像杀鸡宰羊一样虐杀土著,他现在却蹲在战壕里,面对着同样武装精良的法国人,或者伊比利亚人。

    没有办法,没有人能吐出自己嘴边的肥肉,除非你扼着他的脖子。

    莫兰将发烫的枪管背在了身后,今天他的运气还不错,没有受伤,还打退了敌人,然而他的同伴没有那么好运了。

    他蹲下来,检查着战场,将一具尸体翻了过来。

    这个人他认识,是个十几岁的青年,今天刚被送来。

    很正常,百分之七十的新兵都会在第一场战役被吓破胆,然后死去。

    如果第一场战役没有死的话,之后就很难死了。

    这算是某种入行的门槛,莫兰想。

    他拎起了他的领子,翻找着,这个青年和大多数人一样无聊,放在最安全的地方的居然是家人和女友的照片。

    他有一块手表,但是不太值钱,不过聊胜于无,还有一点零钱。

    莫兰最后脱下了他的靴子,明显是家人为了他的冒险特意准备的,比他现在脚上那双服役了一年多的好多了,他穿上了,踩了踩,他可不打算浪费时间,因为他手脚不麻利的话,更多的好处就被人给捞取了。

    下一具尸体,算是他的朋友的吧,只能说算是,因为这个人很崇拜他,经常送给他难得的烟酒,希望他多传授他一点经验,然而莫兰并不觉得这些烟酒和照顾值得换他九死一生得到的技巧。

    所以这家伙躺在这里了,莫兰想,他应该有点钱。

    然后是下一具,好像是隔壁连的连长,莫兰看了看代表着军衔的标志。

    “他们都是你的朋友吗?”他听到了一个声音。

    莫兰抬起了头,看到了一个女人。

    一个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女人。

    她穿着精致而易损坏的丝绸衣服,梳着精美的发型,在暗淡的天光之下依旧显得烨烨生辉。

    但是他却觉得这个女人很熟悉。

    对,很熟悉。

    好像在神殿里,或者驶往远洋的船头上看到过这副打扮。

    “你们称呼我为珍妮,”女人自我介绍道,“为征服之王。”

    “看来你是庇护我们的远征了。”莫兰没有停下手上的动作,他可能是出现幻觉了,但是和幻觉聊天也不错,可以打发打发无聊枯燥的工作。

    “可以这么说,”女人说道,“你看上去对我没有意见。”

    “我对你为什么要有意见。”莫兰咬着烟嘴,竭力榨干里面最后一丝尼古丁。

    “因为所谓的征服,你的朋友们都死了啊。”女人说道,“你们同吃同住,甚至来自同一个地方,你不感到难过么?”

    “你希望我离开么?”珍妮问道。

    莫兰霍得抬起了头,“你,离开?”

    “你们会从征服的狂热中痊愈,耕种自己的土地,照顾自己的家人,过自己的生活。”珍妮说道,“你向往吗?”

    莫兰摇了摇头。

    “如果我的选择有用的话,”他答道,大概是觉得是自己的幻觉的缘故,所以他很坦诚,“为什么要那样?”

    “我可不觉得那是什么好选择,虽然歌谣和童话书里将它粉饰的多么高尚和美好。”莫兰说道,“我觉得那不过是输家的懦弱,给自己找个台阶下而已,但是我是赢家。”

    “我已经活下来了。”他说,“我还会接着活下来。”

    珍妮露出了一个微笑。

    “那好吧。”她笑着说,“你还会继续你的征服的。”

    “希望你永远是赢家。”她笑道。

    莫兰不得不说这句话还挺顺耳的。

    他也是这么相信的。

    毕竟,没有人比他更擅长杀人,无论是在不列颠,还是其他的什么欧洲劲旅,他从未见过比自己更强的神枪手。

    然而,莫兰在某一天发现自己输了。

    正如他觉得自己的部下和伙伴对他的帮助和讨好一文不值一样,他的上司也这么看他。

    难道没有他就没有这些胜利了么,无非就是多死几个人,而多死几个人,少死几个人对上司来说也是无关紧要的。

    所以你为什么认为这些掠夺来的黄金和香料和你有关系呢?

    莫兰两手空空地被军队扫地出门了。

    上司戏谑地说你应该也已经赚了不少了,所以你这趟征服之旅也是收入颇丰的吧。

    他是已经赚了不少了,金牙,手表,零钱,以及从当地人家里的顺手牵羊,他当然赚了不少了。

    但是最后他们来到了征服的终点,看着堆积如山的古董,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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