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郎有点甜: 1、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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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末夏初的暖阳和煦,本该是个令人心生慵懒的时节。

    然而这一切在浓郁的硝烟味道中,不仅没了赏心悦目的作用,反而连天际偶然掠过的飞鸟羽尾,都望之惹人心惊。

    “滋滋...滋...滋滋.....”

    对讲机里突然传来一阵嘈杂。

    宋楚云眉峰一挑,凝视前方掩体的眼神瞬间变得森峻:“3号,你那边有什么异常?”

    回应他的不是往日熟悉的声线,在短促而急切的几秒等待过后,陡然间响起一声惊恐万分的:“撤、快撤!”

    对讲机那头是宋楚云一手带起来的部下,往日惯以冷静沉着著称,能让他这样惊慌失措的,想必前方出现的不会是什么普通异常。

    宋楚云当机立断,带领剩下的分队人员各自后撤,去找掩体进行掩护。

    可惜还没等他完全钻进提前预备好的防空洞,几根高强度浓缩的雷\\管就从头顶的小型直升机上投下。落地瞬间炸开十几米高的灰土,响彻云霄的轰炸声几乎要强行穿透耳膜。

    混乱中宋楚云看见几个负责断后的年轻小伙被原地掀起,蹙然耳鸣,他听不到任何哀嚎惨叫,只有漫天残肢和碎裂的砖瓦一齐四散落下。

    他是这次任务的总指挥,跟随他的小分队共计十六余人,目标是在边境拦截一批大量走私黄金和毒\\品的毒枭。

    这样的任务在过去七年里曾进行过无数次,虽然也有凶险到以命相搏的时候,但总能化险为夷成功完成任务。

    只是这一回不一样。

    宋楚云被巨大的气流冲击到失去意识前脑子里闪过无数帧画面。

    他所挚爱并且甘愿付出生命来守护的祖国,这大概是最后一次以军人的身份,来为之效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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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初的天并不算很热,但那春蜕的蝉已经在树梢上开始叫唤起来。柳丰村地处淮昭镇西南,两季分明,连时节特有的产物都比其他地方来的要更早一些。

    阳光透过破旧的窗扇撒进,床榻上的人昏睡多时,一张满是胡渣的面庞尽显出不健康的苍白颜色,这不免让旁边站立着的一高一矮两道身影焦灼不安。

    “.....都是依您的话赶忙儿送来的,衣裳首饰备的虽不齐,可好歹是件喜事。再者恬哥儿在家里也是极能干的,又不似旁的小哥儿那般话多爱说嘴,最是让您省心不过.....”

    “唔......”

    宋楚云囫囵一声,终于从重复不休的梦境中浅浅转醒。

    眼前不适应的迷蒙了一阵,旋即映入一片茅草粗木交织搭建的屋顶。他微愣了下,而后挪动有些僵硬的脖颈,向屋内环视一圈。

    屋里的空间不大,除了他身下躺着的这张床,再就是一张糊了油腻灰到看不出颜色的方桌,两把矮凳,一个木头架子搭成的置物架,断了半边支柱,上面斜斜搁着一个疑似黄铜色的盆。

    门是旧的,窗户是破的,不论是坑坑洼洼的泥巴地面,还是蒙了灰缺胳膊少腿的家具陈设,都完美表达出了四个大字:家徒四壁。

    宋楚云:“......”

    倒是床尾站着的人给屋子里添了抹亮色,宋楚云抬眼细看了看那身喜服,立马又板直仰躺回不软和的棉花枕头上。

    根据以往那些电视剧和小说的套路,他这是穿了。

    至于穿到了哪里,有着多年侦察与反侦察经验的宋哥下出结论——就是他睡前无聊翻看的那本小说,夫郎崛起之手刃炮灰恶霸。

    书里恶霸强娶美貌小夫郎,娶回家后因为好吃懒做不务正业,导致家里过度贫穷。不但动仄殴打辱骂,还让小夫郎成天饿肚子没有饭吃。

    结果小夫郎黑化崛起,自力更生赚得盆满钵满,最后将恶霸砍断双腿,使其流落街头冻饿而死。

    总而言之,此文的核心内容就是打倒恶势力,做自己的正义使者。

    对于提倡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观念宋楚云没有任何异议,毕竟在二十一世纪他所接受的就是这样的教育。

    但做自己的正义使者就一定要拿恶势力来开刀么?

    尤其他现在就是那个倒霉催的恶势力代表!

    这都叫个什么事儿?

    宋楚云心有不服。

    许是没料到他会突然睁眼,一旁的麻媒婆话头僵顿,神色也有点不甚自然。

    又看宋楚云兀自在屋里看了一圈,直板板的躺回去,更是一股子话噎在喉咙里,好半晌才道:“人既依您的话送到家,那老婆子我就先回去了。恬哥儿,你可好生照看你丈夫,改天我再来讨杯喜茶吃。”

    说罢,麻媒婆一扭身就出了屋子。

    承接这么多桩喜事,也就只这一桩憋屈的很。

    主家后半夜醉酒醉得不省人事,跌了跤被村民抬回来就算了,碰上个蛮横地痞就连喜钱也不敢开口讨要。

    被唤做恬哥儿的那个略一垂头表示应声,只是那脸低下去就没再抬起来过,站在床尾处,看上去有种单薄纤瘦的可怜劲儿。

    宋楚云知道这就是他的小夫郎了,尽管就撇了两眼,可说句貌美的确不为过。脸蛋巴掌大小,低垂的眉眼十足温顺乖驯,身子骨撑着显然不合身的喜服,看着就愈加瘦弱了。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小夫郎名叫唐恬,是村里一户种田人家的小哥儿。这个时代除了男人和女人外,还有一类特殊人群被称为小哥儿。

    他们生来体质特殊,既能像女人一样受孕生子,也能做其他汉子们所做的活计。只是小哥儿比姑娘家更易受孕,却不好生产,体格又不如汉子那般结实耐劳,因而地位一向不高。

    唐恬是被原身从村口强抢了娶回来的,说是娶,其实只占了前半部分的强抢。

    没有请人说亲,没有赠送聘礼,更没有迎亲队伍,唯独就一个人从这个门出去进了另一个门,这哥儿出嫁就算是结束了。

    宋楚云看着瘦瘦弱弱的小夫郎简直后脑勺疼。

    也罢。

    横竖人都被抢进了门,现下别的也管不了了。以免目前看上去还人畜无害的小夫郎提前黑化,总得想想法子先给人喂饱穿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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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楚云只用了很短的时间就接受了自己穿书的事实,他稍微拾整了下情绪,准备起床解决一下今日份的温饱问题。

    先前他一直是躺在床上的,不知是拿砖头垒的床板太硬还是原身在哪跌了摔了,总之稍一动弹就觉胸腔闷的生疼。

    他下意识向唐恬抬了抬手,示意小夫郎来帮忙扶一把,没成想胳膊才往外伸出半截,床尾的人立刻往后狠狠瑟缩了两步。

    整个一副惊弓之鸟的模样。

    宋楚云不禁扶额,他还没照镜子看看原身到底长的什么模样,不过一般按路数来说和他本人该是长得一样的。虽然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审美风格,但审美再不相同总也不至于到令人害怕的地步吧?

    要知道他这张脸在穿书前可是标准的男模级别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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