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来的夫君真甜: 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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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敲了敲萧瑞脑袋:“我今天把你们喊过来,就是要叮嘱几句,洛京不比莽山,你们现在是官身,把原来的土匪气都收一收,谨言慎行些。你要实在看不惯那些烂官,就做个好官呗。”

    萧瑞摸着脑袋难以置信,还谨言慎行?天天夹着尾巴做人也太憋屈了吧?

    “大哥,你不会被那谢珩唬得鬼迷心窍了吧?咱们在这烂屋子里,还能做好官?”

    沈青又用筷子狠狠敲了他脑袋:“那你把这烂屋子拆了,重新建一个!”

    萧瑞被她敲得抱头逃窜:“反正我不管,这洛京城里要是实在待不下去,咱们就重新回莽山,攻城的时候我们都有还几万人马了,谁怕谁?”

    “行行行,”言尽于此,沈青没有继续说下去,抬手举杯:“继续喝酒!但是谁失了本心,我可不管你官身不官身,照样宰了。”

    在场的每个人都忍不住缩了缩脖子,刚刚谁说要他们收一收土匪气来着?

    一场酒热热闹闹喝了大半宿,猜拳罚酒简直把人嗓子都喊哑,整个院子里醉醉呼呼没有特别清醒的人,这倒是跟小金顶上的生活别无二致了。

    沈青照常是要发酒疯的。

    这次她总算没有祸害别人,大概是院子里这棵苦柚树有些突兀,她最后就抱着那树干死不撒手,还一边嗷嗷:“你怎么长这么高了?你还活着我很欣慰!可是你长这么快,我也老了……”

    最后还是到了下半宿岳瑛实在看不下去,怕沈青这身子骨夜寒受凉,给她裹了毯子拖着她回房睡觉了。

    第二天醒来,捱过了短暂地宿醉头疼,沈青裹了绒毯望着院子出神。

    昨晚还是闹闹腾腾的,这会儿清清静静得连一片叶子落在地上她都听得见。

    左思禄和沈哲在洛京中寻了住处,萧瑞如今在营中,大概十天半月都回不了一次家,沈宅里,就只剩她和岳瑛了。

    这让人不禁想起原先在莽山,兄弟们成群结队的日子,显得眼前这日子也太寂寥冷清了!

    不过她自然也闲不住,洛京繁盛,她好久没见识了。

    短短几天,她几乎是早出晚归,比公干的官员还要繁忙上许多,几乎看遍洛京风貌,品过各色风味,这日子生生给她过出了如鱼得水的快活。

    与渝州的萧条风貌不同,洛京到底是皇城,还能继续粉饰着太平盛世。

    本来她是想带上岳瑛一起的,但是岳瑛回到洛京,到底是有些近乡情怯,不愿意出门触景生情。

    不过沈青也知道,岳瑛多少还是受累于所谓“罪臣之女”“压寨夫人”这样的名声,害怕遇见旧友耻笑,所以也没勉强她。

    她就这样一个人在洛京城里兜兜转转玩了小半个月,最大的发现就是,洛京不愧是京都,俊俏的公子可真多啊!

    走在大街上,几乎人人都是宽衣大袖,衣袂翩跹,一个个风流倜傥,玉树临风,实在看得人应接不暇。

    甚至风格也环肥燕瘦,有清秀的,有文弱的,有周正的,有矫健的,应有尽有,确实是乱花渐欲迷人眼,比渝州那样穷乡僻壤里的歪瓜裂枣们养眼多了。

    可是看着看着,沈青也很快意识到,这满城公子哥虽然养眼,可是终究没有让她遇见那种让她直呼惊为天人的存在。

    也就是说……还没有一个比谢珩更出挑的存在。

    不过想想也是,豪门世家真正的贵公子都是很矜贵的,谁天天招摇过市引人注目呢?在大街上肯定碰不到!

    她在路边随手抓了几个人打听,终于找了个好地方。

    离皇城不远的城坊,有东西两市,两市间最繁华的街道上,坐落一间高楼。

    这高楼比旁边所有房屋楼宅都要高出许多,只要出了两市,站在任何街角,抬眼一看,都能看到那高楼扬起的檐角。

    听说这里白天彩旗招展,夜晚彻夜笙歌,是真正醉生梦死的富贵乡。

    沈青仰头看那高楼上的占了足足一整层屋檐高的牌匾,彩漆描边,写了“南风楼”三个字。

    这是洛京城里达官显贵的销金窟,她也只好入乡随俗了。

    她迈步跨进门槛,一阵香风铺天盖地迎面而来,简直要把她熏晕过去,好在有人及时扶助她手臂,她回头一看,对上一张年纪已经不轻,但依旧存了几分风韵笑意盈盈的面容。

    满头珠翠的妇人只挑眼打量了一下她,便将客人品味摸个七七八八:“这位公子是位生客,想听曲还是对诗,要饮些酒呢,还是品茶?”

    沈青略有些迷茫地四下望了望:“那先听曲吧,喝茶就行。”

    鸨母又继续引导她:“那公子是喜欢才子,还是喜欢佳人呢?我们才子佳人各有唱曲,各有风味呢。”

    沈青反应过来,这南风馆的乐子,不仅有妓子,还有小倌,这妇人眼神厉害,一下就看出她是来找小倌的呢。

    于是她也放开了熟络起来:“那就劳烦替我挑几个唱曲好听的俊俏公子吧。”

    最后连她自己都不知道是哪学来的套路,从袖里摸出一只小金元宝,笑意轻浮地放在妇人手中,乐得妇人丝绢一挑,颇有些轻佻地拂过她鼻尖,留下一阵余香。

    她便坐进了上宾的雅座间。

    雅座到底不是房间,虽有轻纱帷幔遮挡,可是旁的情景还是能若隐若现,好像在这雅座的人真的就是做些听琴品茗的雅事。

    若是别的什么兴致来了,拥入闺房,那又是另外的场子,另外的银子了。

    可真会赚钱,难怪是个销金窟。

    还好她这三品虚位给的俸禄多。

    不得不说,雅间到底是雅间,这熏香都雅了很多,整个人靠在软榻上,连骨头都松软下来。

    案上的茗茶温烫刚刚好,没有等两口茶的片刻,就来了四位公子一一进来见礼。

    见到来人,沈青微挑了一下眉头,心中不免赞叹那鸨母会做生意,不因她是生客而随便找几个来糊弄她,反倒是红花绿叶,主次分明,挑得各有风韵。

    中间那个

    最为出挑,白衣胜雪,玉冠束发,怀中捧着一只乌木琴,好一个翩翩佳公子。

    沈青一眼看中:“你叫什么名字?”

    那人抱琴款款答:“小生苏子珩,公子可唤我作阿珩。”

    “阿……珩?”

    沈青张了张嘴,两个字格外烫嘴地从她口中过了一遍,怪不得看这人眼熟得很,再看他这周身打扮她终于恍然。

    不愧是洛京第一公子啊,连南风楼的小倌都要竞相模仿其几分风韵来。

    她又瞥了眼苏子珩怀中的乌木琴:“那就弹支曲子听听吧。”

    几人依言拂衣坐下,苏子珩一人抚琴,其他人以管萧伴之,声声丝竹缠绕耳畔。

    沈青支着脑袋听得出神,目光始终落在苏子珩的一袭白衣上,眼神中多了一丝黯淡。

    真是没想到,旁人只需学他个三分形貌,便可如此出挑。

    可惜她是见过本尊的人,衣裳配饰的风格确实如出一辙,可惜举手投足间的风度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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