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鱼她字字珠玑: 12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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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手轻巧地从他身后伸出,并不是他自己的。

    李意卿瞳孔皱缩。

    “若是可以,我想同聚宝台继续……”

    “——躲开!”

    李意卿因一手揽着叶帘堂,不能抽身,只得将崩玉猛地挥起,可终究还是慢了一步。

    “怎……”

    匕首迅速从暝王的身侧出鞘,架在暝王的脖子上,宽阔的身形从他身后显现。那人用右臂勒住暝王的胸口,身子迅速贴向他的后背。

    “你想同聚宝台做什么?”他笑着问他,顷刻间,刀尖扎破颈脖,红色溪流奔涌而出。

    “我是个只敢躲在城郭固中作威作福的懦夫,”那人重复着暝王的话,语气甚至算得上愉悦,“但眼下,我不想再这样了。”

    暝王张开嘴,却说不出话,喉中发出破碎的呼吸声,热血不断从他体内流出。

    “也许我该踏出一步。”那人手上用力,几乎要将暝王提起来,手腕反转,浓稠的鲜血洒向殿阁的墙壁,划出一长道弧线。

    变故发生得太快,周围人还没反应过来这人到底是从哪冒出来的时候,暝王便像被抽了骨头似的摇晃着倒下,而黑红的溪流继续从他身侧喷溅。

    “但你没机会了。”那人笑着说。

    李意卿撤步退后,将叶帘堂紧紧护在身后。

    而那人却不紧不慢地抽回匕首,将刃尖搁在鼻下深深嗅了一口气,长呼出来,接着看向李意卿,咧开了嘴角。

    “终于找到了,真是累死我。”他眸光发亮,“一个叶侍读,再加一个承平道的清也先生……啊,意外收获。”

    李意卿眸光沉沉,冷声问:“你怎么上来的?”

    “啊,是了。您在城里部署了大量兵力,我差点就被拖在山下了呢。”他了然地点了点头,“不怪您惊讶,那样的情况怕是只有我出的来,毕竟我是兔羊。”

    暝王跪倒的身形下血迹不断扩散,一直浸住了他柔软无声的皂鞋,他却浑不在意,只是紧紧盯着眼前两人,舔掉唇边深红的血渍,笑道:“岭原真是卧虎藏龙,看来今晚是有的忙了。”

    话音刚落,道观门外涌进新一批士兵。兔羊将匕首扔开,嗤笑着甩出铁链夹棍,道:“幸好我没听这个蠢货的话……好了,现下一边死一个首领,公平了。”

    *

    兔羊不是大周人,他生在南沙以外,是大周人嘴里的南夷。但他所在的部落很早便被张枫一锅端,但张枫不知出于什么心理,将他留了下来,带在身边,叫他兔羊,希望他温顺。

    但事与愿违,他心性凶恶,旁人都说他是张枫养在身边的猎犬。

    明昭二年,张枫所率的镇南军大败南夷,南夷族长输的灰头土脸,不得不丢下再无作战能力的伤病妇老,带着青年们继续向西迁移。

    而张枫要他率军去处理这些剩下的问题

    兔羊这辈子没提过什么要求,但那天他问张枫,能否放过那些无辜的部落民众。

    张枫嘴角挂着莫测的笑,问他:“仁慈?”

    “仁慈。”兔羊点头,将宽阔的身子深深伏下去,说:“求您。”

    张枫哈哈大笑,说:“你自行决断便可。”

    于是行兵的那日清晨,他久违地踏上大漠,看着沙砾飞扬,沙丘绵延,似蛟龙静卧。他行于黄沙之中,见其中生出少见的绿意长势喜人,心中腾起愉悦。

    可镇南军凭什么听他的,他不过是张枫养在身边的宠物。那日他无助地看着骑兵踏进手无寸铁的南夷族群之中,无人幸免。

    鹫鸟低空盘旋,蝇虫蜂拥而至。血迹斑斑的部族里,只剩一只皮包骨头的狗一瘸一拐地跟着他的马。兔羊垂眸看它,像是看见了他自己。

    “这并非你的错。”那日张枫拍着他的肩膀,说:“时局就是如此,兔羊,我们不得不做。”

    不得不做。

    张枫的安慰痛秃鹫的嘶哑的啼鸣混杂在一

    处,兔羊分不清楚。

    在镇南军里,士兵不允许哭,不允许失落,甚至不允许发怒,他心底涌上无力。

    “你做得很好。”张喆笑,“我会为你准备庆功宴。”

    没多少时日,流言便传开。说是他,这个从前的南夷安排了那场屠杀,是他率领镇南军踏入大漠部族。

    从前的族人骂他是只剩下半只脑子的叛徒,向西而行的大漠部族大张旗鼓地声讨他的罪行,可在南沙,张喆在军营为他布置了庆功宴。

    士兵们同他喝酒,张喆为他打了一套铁链夹棍,上面包裹着金玉,异常奢华。南沙民间甚至为他编了歌,将他传颂成身披重甲,战马高扬,一刀直穿南夷部族的投明英雄。

    “兔羊,是胜利还是背叛,做英雄还是做蛮夷,名流千古还是遗臭万年,这其中没什么区别。”张喆告诉他,“它们只取决于你站在哪边。”

    一切都已成事实。他要么痛苦地做大漠的叛徒,要么欢欢喜喜地做南沙弃暗投明的英雄。

    他有的选么。

    营中月色高悬,于是他俯下身,将张枫赠于他的铁链夹棍接下,像是拴在了自己的项上。他选了路,所以跟着张枫进京换帝,而今月色如旧,他要为站在自己这一边的英雄除去一切障碍。

    这就对了。英雄还是叛徒,不过都取决于他的选择。

    兔羊早已不是被关在军营的那个兔羊,或者说,他终于被张枫放了出来,重新做回了自己。阆京不能无礼,不能随心所欲地出门,不能用铁链夹棍,不能……

    那些教条礼数沉甸甸压在他的肩上,全是束缚,毫无价值,不像眼下。

    月光洒在庭院中,将铁链上映出一片明晃晃的白色光晕,随后衣带翻飞,金属刮擦,他一棍扎进某人的盾牌中。

    他举起铁棍,心中涌上无比的甘甜。

    这才是对的。

    铁棍砸中轻甲,金属弯折,轻甲下的身体摇摇晃晃,无助地踢蹬跌坐在假山下,不动了。接着兔羊深吸一口气,周遭的一切似乎都缓慢下来,他追上一个又一个敌人,忍不住哈哈大笑,手舞足蹈。

    庭院内尸体成堆,像是人间炼狱,而他乐在其中。

    以前的战斗冲突总让他觉得疲惫,但现下不一样。他选了站边,有了目标,而这些便能使他越战越勇。

    他感受到血液沸腾,点燃了皮肤,而他每次甩出铁棍,身体的每一寸皮肤都在灼烧,直至他又哭又笑。

    他听见有人在他耳边低语,声音与秃鹫的哑鸣混杂在一起。

    “水因地而制流,兵因敌而制胜。故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这是张枫的声音,如今却从他的嘴里发出,“能因敌而制胜者,不战则已,战无不胜。”

    鲜血横流,武器的撞击声回荡在夜色下。

    “……我不是叛徒。”兔羊抬起血淋淋的铁棍,指向廊下烟尘弥漫的白色影子,通红的双眼却在不住地流泪,他怒吼出声,声音疯狂而嘶哑,“我要做英雄,英雄!”

    第124章 近军此夏好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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