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毒万人嫌他真的不想爆红: 1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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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纸鱼:假装看不懂[菜狗]

    104   鸡飞狗跳的养狗日常(上)

    ◎爱情保安(一到家就关门版)◎

    养狗这件事, 倒不是林知屿心血来潮。

    搬了新家后,生活稍显冷清,偌大的别墅里, 连空气都带着寒意。虽然他大部分时间都在剧组,可偶尔回来的时间, 也会希望能有点乐趣。

    当然,也不是说和牧绥俩个人凑在地下室里看电影, 看着看着就擦枪走火的生活不好。

    只不过物质生活满足了之后,人就会开始有点精神追求。

    尤其是每次路过隔壁院子,看着那一只硕大的阿拉斯加趴在草地上撒欢打滚的时候,养狗的欲望总会达到顶峰。

    更何况,发现牧绥喜欢狗, 也不是一件难事——

    毕竟牧云霁家里的那只狗虽然傻,也知道什么人能招惹, 什么人不能,就像它从不去牧穹宇面前讨嫌, 只喜欢围着牧绥打转, 偶尔再给林知屿来个飞扑。

    而他那一身高岭之花气场的男朋友, 实在是个面冷心软的人,总是会不动声色地给大饼一点小小的甜头,诸如趁人不注意拍拍它的脑袋,或者搓一把它的尾巴。

    也不知道为什么面上表现出来就总是冷淡,大概是不想被他那倒霉弟弟抓到这种幼稚的把柄。

    也有可能只是单纯的拧巴和闷骚。

    总而言之, 一旦有了想养狗的想法,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只是林知屿研究了半天, 都没想好养只什么品种的狗。

    直到放假亲自送上门来。

    或者说, 是它特意到剧组找了个人碰瓷。

    放假是只边牧。

    照理来说, 这样的狗通常不会流浪,可是偏偏就给林知屿给遇上了。

    自从得奖之后,林知屿的片约就愈发的源源不断。他千挑万选了一部挺有意思的现代奇幻单元剧,以满足一下自己年少时期的中二幻想。

    拍摄地以一个古镇为主,大概就是一个身怀异能的男主解决各类奇异事件的故事。

    戏拍到一半时,就有不少工作人员注意到剧组附近经常游荡着一只边牧,陨石纹,左耳却是全黑的,湛蓝的眼睛,澄澈得像是宝石一般。它把自己打理得很好,除了天生带卷的毛发显得有些许潦草之外,和家养的没什么差别。

    所以一开始,剧组的工作人员都当是哪个不道德的养狗人没有牵绳,也没太当回事。

    谁想某天,林知屿刚在河边拍完一场戏,就听到外面传来了一阵惊呼——

    那倒霉边牧在草丛里抓了一只癞蛤蟆,吃得自己口吐白沫。

    工作人员在现场遍寻狗主人未果,正不知道该什么办才好。听到声音过来凑热闹的林知屿一拍板,让陈辰先帮忙把它送去就近的宠物医院先治了,又在剧组的棚上贴了消息,微博也发布了寻人启事。

    边牧在宠物医院里吃了药,输了液,倒是也没多少大碍,可是一直到了杀青,狗主人始终没有出现。

    这一个月里边牧吃喝拉撒都在剧组里,晚上就睡在林知屿的保姆车下。

    临到合照的时候,还人来疯似的窜到了正中央,十分有镜头感地把爪子搭上了半蹲着的导演的肩。

    所有人都哭笑不得。

    正当众人商议着他的去处时,它更是往林知屿的小腿一撞,身体一翻,然后躺下不走了。

    林知屿:“……”

    旁边的一位演员打趣道:“它怎么这么聪明,一眼就逮到了全剧组里最有钱的人。”然后蹲下身戳了戳边牧的爪子:“你想跟林老师回去吃香喝辣啊?”

    湛蓝色的眼睛无辜地眨了又眨,还嗲里嗲气地“嘤嘤”了两声,林知屿的心都快化了好一大片。

    “搁我这找长期饭票来了。”林知屿笑着,也半蹲了下来,用手拨开它翻腾的后腿。

    “还挺会碰瓷的。”林知屿挑了挑眉,食指在它软乎乎的肚皮上轻轻戳了一下,“赔偿金想要多少?”

    边牧尾巴一甩,顺势蹭着他的掌心,又“嘤”了一声,软乎乎的,像是撒娇,又像是卖惨。

    围观的工作人员被萌得不行,纷纷起哄:“林老师,带回家去吧,它都送上门来了!”

    “是啊,都赖在你腿边不挪窝了,摆明了跟定你了!”

    林知屿无奈地叹了口气,指头在边牧头上轻轻弹了个脑瓜崩:“你自己选的,跟我回去后无论是渴望还是爱德胜[注1],都不准反悔。”

    边牧像是听懂了一样,立刻从地上一骨碌爬起来,欢快地摇着尾巴,围着林知屿转了两圈,最后还试图往他怀里扑。

    “行行行,先别激动。”林知屿稳住了它,站起身,看向一旁的陈辰:“麻烦帮我带它去做个全身检查,再去宠物店买点狗粮和生活用品吧。”

    陈辰笑着应了声,刚要伸手去牵狗,边牧却牢牢黏在林知屿脚边不肯挪窝。

    “还认人呢。”林知屿笑道,“怕什么,我又跑不了。”

    ……

    林知屿拍戏的地方离A市不远,但宠物托运也不太方便。而且不知道那只边牧在流浪时或是更早之前经历过什么,似乎有些应激和分离焦虑。于是他只好带着狗开车回了A市。

    等到他到家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客厅的灯亮着,从落地窗户往里望去,似乎可以看见牧绥倚在沙发上看书的背影。

    林知屿招呼着边牧穿过玄关连廊,抬手敲了敲门。

    牧绥听到门口的动静,就知道是他回来了,但林知屿先前只说了自己退机票的事情,没有言明原因,起身开门的时候,牧绥也在思考他今天又在玩哪一出。

    门往里面打开,牧绥的目光停滞了一秒。

    下一秒,林知屿一把圈着边牧的腰,把它抱了起来,捧着它的一只爪子,笑着对牧绥说:“孩子他爹,生了!是个被噶了的男孩!”

    牧绥:“……”

    有时候觉得有个心思活络的对象也不是什么好事。

    边牧在林知屿的怀里挣扎了几下,就蹦了下来,然后又兴奋地扑上了牧绥的大腿,仰头冲着他“汪”了一声。

    牧绥的视线在边牧的脑袋上一扫,视线缓缓上移,与林知屿对视。

    林知屿咳了一声,把行李随手放到一旁:“意外收获,捡来的,狗主人找不到,就先养着吧。”

    牧绥低头看了眼趴在自己腿上的边牧,对方甩了甩尾巴,又舔了舔鼻子,显然对他很感兴趣。

    沉默两秒后,他抬手,在狗毛绒绒的脑袋上轻轻摸了一把。

    边牧立刻满足地眯起了眼睛,蹭了蹭他的掌心。

    “……叫什么?”牧绥问。

    林知屿想了想,说:“放假?”

    牧绥疑惑地看着他。

    “多么朴实无华的名字啊。”林知屿笑着说道,“这样每次喊它的时候,心情都会舒畅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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