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染民国: 14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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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可欣不想起来,但拥有曹大丫记忆的她,知道若是不起来,那她就吃不上早饭了。

    她咬牙爬起来,然后吃到了她有生以来,吃过的最难吃的食物。

    豆渣混合着杂七杂八的陈粮煮了一大锅粥,瞧着比猪食还恶心,但她身边的人,都吃得津津有味。

    曹可欣不想吃,但她太饿太饿了,她从来没有这么饿过。

    她这身体还非常瘦,她怕自己不吃,会被饿死。

    她不想死。

    曹可欣喝了一大碗“猪食”,她突然觉得,自己以前减肥时吃的水煮鸡胸肉,是绝顶美味。

    食物难吃只是一个开端,接下来她还要面临繁重的工作。

    现在是冬天,昏暗的厂房里湿冷湿冷的,而在纺织机面前工作的女工,大多只有十三四岁。

    她们容貌憔悴,头发枯黄,胳膊细瘦细瘦的,手指却因为长冻疮而有些肿大,还有人手上的冻疮已经烂掉。

    曹可欣手上的冻疮,就让她又痒又疼。

    她上辈子读高三时,是最辛苦的,每天的学习时间非常长,但她不需要挨饿受冻!

    她们这些女工要做的工作很简单,但很枯燥,最重要的是,她不能停。

    她一停下,就会被监工训斥,还会挨打。

    眼前一阵阵发晕,曹可欣清楚地认识到,自己不能再这样下去。

    她在生病,她这具身体还透支严重。

    继续这么下去,她会死的!

    曹可欣开始寻找改变命运的机会,而她运气很好,很快就得到一个机会。

    这家工厂的管事来巡视工厂,曹可欣冲出去自荐:“张管事,我识字,还会算数,你需要帮忙的人吗?”

    那管事的闻言一愣,目光落在曹可欣脸上。

    桑景云给黄培成的,三章共一万字内容,到这里就结束了。

    “这断章……”费中绪看着手上的稿件,心情复杂。

    别人如何想他不知道,但有一点他是清楚的——他迫切地想知道后续!

    这小说,怎么能刚好断在这里?

    黄培成道:“你想看后续,对吧?我也是。”

    这一万字的稿子,他已经拿到有些日子了。

    看完之后,他就想知道后续,可惜桑小姐一直没有把后续的稿子送来。

    不过最迟明天,桑小姐肯定会把稿件送过来,不然往后的更新,就接不上了!

    “这故事真不错。”费中绪开口。

    这书的开篇,写了一些现代的场景,女主曹可欣在见到自己所处的环境以后,也会想起自己曾经生活的世界。

    这未来世界,桑景云并未花太多笔墨去描述解释,但不知为何,这些描写就是让人觉得真实。

    好像未来,就该是那样的。

    至于女主穿越后遇到的种种……

    曹可欣衣食无忧,费中绪也一样。

    富贵家庭出身的他,是不用饿肚子的,也不缺肉吃,他更不会在冬天被冻得瑟瑟发抖。

    所以他能代入曹可欣。

    从曹可欣的视角,看到工厂里那些未成年女工艰苦的生活条件和恶劣的工作环境之后,他的许多想法,是跟曹可欣一样的。

    他也觉得,那些人太辛苦了。

    曹可欣的处境更是糟糕,费中绪想知道,她要如何摆脱这一切。

    费中绪以为这本书里的曹可欣,会像《双面魔君》里的孟佑一样,先受许多苦楚,然后再获得成功,但让他没想到的是,不过三章,曹可欣就想到了解决自己困境的方法。

    “曹可欣的选择很正确,她在现代时读过书,这确实是她最大的优势,而她也擅长利用自己的这个优势。”黄培成道。

    “这书跟《真假千金》一样,开篇就勾人!从未来穿越到这个时代,这个想法真的很有意思,桑小姐总是充满奇思妙想。”费中绪开口。

    他以前看过许多小说,在聊斋里,就有鬼怪占据人身的描写。

    但桑景云写的这个,与那些是不一样的。

    桑景云将她写的这东西称之为“穿越”,而这非常贴切。

    “是啊!桑小姐的小说,都极有新意,现如今有那么一些人,就等着桑小姐写小说,他们好照着写。”黄培成道:“自从《双面魔君》爆火,如今新出的几本武侠小说,里面便也开始写内力,写魔教,写各种毒药和蛊虫。而等《真假千金》火爆起来,就出现了写“真假少爷”的人。我前几天就看了一篇换子的小说,叫《换子奇缘》。这部小说,写的是一个富户的妻子在生下一个女儿后,因为怕富户喜爱的妾室会踩到自己头上,就将自己的女儿跟别人的儿子调换。等儿子长大,她想让自己的养子娶自己的亲女儿,偏偏那养子喜欢上了另一个女子……”

    黄培成说的这篇换子的小说,如今很受欢迎。

    只是云景的小说里,有许多发人深省的句子,云景对白话文的运用也更加纯熟,所以《真假千金》的热度更高。

    “《这个士兵》这本书写起来不容易,需要有足够的文化底蕴才能动笔,倒是没人照着写,但这本《穿成包身工》出来后,肯定会有人写穿越小说。”黄培成再次开口。

    费中绪道:“无妨,那些人写的,必然比不上桑小姐!”

    桑景云虽然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商人家庭出身的少女,但她的想法,一直都是与众不同的。

    她写的书,也给人一种不一样的感觉。

    黄培成道:“确实,那《换子奇缘》,主角是那被主母抱回家的假少爷,在那本书里,他左拥右抱好不快活,虽受男读者的喜爱,女读者却是不爱看的。”

    两人说话的时候,《新小说报》的编辑,也在聊《穿成包身工》这部名字直白的小说。

    “云景先生的小说当真好看,也足够新颖。”

    “确实如此,这样的穿越小说,我从未看过!”

    “你们说,明日我们报纸的销量,会不会下降?”

    “我觉得不会。虽说有人抵制,但这段时间发生的种种事情,让云景先生的名气越来越大,肯定会有新读者来看她的新书。”

    “也是……即便她是女子,只要书好看,大家也是愿意看的。”

    众人深以为然,然后和那些印刷工一起,加班加点地印刷明日的《新小说报》。

    而另一边,桑景云正在整理手上的稿件。

    明日,她要去一趟《新小说报》编辑部交稿。

    等交完稿件,她还要和谭峥泓一起,去见一见诺伯特。

    她是云景的事情,诺伯特已经知晓。

    对诺伯特来说,女子写小说算不得稀奇事,毕竟一百年前,简·奥斯汀就已经出版了许多小说。

    但他依然觉得惊讶,对桑景云也愈发欣赏。

    桑景云来自一个古老的贵族家庭,自己还非常有能力,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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