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攻交流中心: 1、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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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岁那年,我是政府派过去的爱心大使,而他是接受资助的孤儿。

    时间已经太远了。

    我早就想不起来小时候的他,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只记得他眼睛很大,皮肤很黑,额角有淤青个头也壮壮的。

    孤儿院里吃的东西分明很差,可他仍旧长得像个小牛犊,闷不吭声从我手中接过爱心物资的时候,落在地上的阴影也大大的一团,几乎能完全覆盖住我的影子。

    现在回忆起来,他果真从小时就让人觉得讨厌。

    101l:

    ......楼主你别挣扎了算我求你,这还叫印象不深?你知不知道你一共用了九十三个字来形容对方?具体到对方的外貌皮肤体型,就连额角的伤口都历历在目。别太爱了大兄弟,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痴汉专区才是你命中注定的家啊,回家吧你回家吧。

    102l:

    科科,我觉得分区没错啊,楼主确实一股小人得志的气焰。不过不是因可以把死对头踩在脚底而得志,而是因终于可以对男神为所欲为而得志。

    103l:

    呵呵呵就你这痴汉样真不愧被打成路人攻,滚去做你的舔狗吧,我们攻界不需要你这种废物,已自动与你割席收回你的攻籍。

    104l:

    楼上你收回他的攻籍有什么用,要收也是收他的作案工具呀,到时候我可以免费帮你保存。

    105l:

    楼上算盘打的也太响了,大馋小子or大馋丫头什么都想保存只会害了你。

    106l:

    大家不要歪楼可以吗?

    从字里行间来看,我觉得楼主的确把对方当成了死对头(不做-爱只做恨版)。

    107l:

    啊啊啊啊啊啊big胆,你不怕楼主举报你扭曲事实啊。

    108l:

    哪里扭曲了?我觉得106楼说的没毛病啊,死对头不做恨做什么?斜眼狗头

    109l:

    这么看来帖子的另一个主角挺励志啊,小时候是孤儿长大之后能和楼主并入同一个阶级。

    110l:

    上边那位你也小心点,小心又触发楼主的关键词:他也配。

    111l:

    好奇,楼主怎么不出来回复了。

    这是彻底陷入回忆里了是吗?

    孩子醒醒啊,被催眠的是他不是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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