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归风烟录: 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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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1章

    潍州北海县城门内, 守城小兵看看手中的海捕公文,又抬头看了看面前的男人。

    海捕公文上的山匪头子长得缭乱凶悍,活脱脱一个钟馗, 而面前人牵着匹骏马, 身材高大挺拔, 发髻梳得一丝不苟,一脸憨笑地管他叫“军爷”。

    “走吧走吧,下一位!”

    小兵挥手间,男人点头哈腰欠身而过,刚一出城门洞便换了副面孔。

    一声鹰啸划过城门上空,塔斯哈跨上骏马,向东疾驰而去。

    巍巍城墙被远远甩在身后, 他把缰绳套在前鞍桥上,自鞍垫下抽出两把虎头锏别在腰间, 最后伸了个懒腰, 解开头上发带。这发髻绷得他头皮疼,甩甩脑袋,蜷曲的褐发落于肩头, 盖住了耳垂上的小洞。

    这一番动作如履平地,哪像是座下有匹四脚腾空的骏马?

    蒙山湖畔, 燕娘不经意间曾告知自己会去益都府与家人汇合。所以小半个月前自摩云崮下山后,他并没有直接奔往登州, 而是冒险去了趟益都府,只为寻回他的爱马。

    以往, 只要他用女真语念出“莫林”二字,马儿便会“咴”地一声回应他,可益都南阳城的马厩被他翻了个遍, 连一匹灰白毛色的驴子都没见到。他甚至跑到官府和高门大户的马厩外,隔着墙唤了半晚上“莫林”,差点被人当成毛贼抓起来。

    决定离开的那日,他在大槐树一家客栈旁吃煎包,听客栈掌柜与店家闲聊,说是前几日有南朝客人来投宿,其中一女子仙气飘飘拿着把白玉银剑,不知何门何派。

    塔斯哈一打听,方知燕娘四人已从东门离开,而他自己都舍不得骑的莫林神驹,竟成了拉车的苦力!

    书生出门在外,不管是沐浴投宿,还是补给水粮,势必要在县城落脚。他出了南阳城一路向东,来到潍州北海县又是一番打听,这回连南朝人的踪迹都没有。

    莫林多半是回不来了。

    夕阳西下,他牵着马走在青纱帐间的羊肠小道上,心中空了一大截——这感觉竟比丢了女人和兄弟还要怅惘。

    入夜时,他找到一间无人的茅屋,栓好马后囫囵清扫了一下便席地而睡,直到日上三竿。这一觉睡得昏天黑地,尚未进食的塔斯哈,是被一阵烤肉香气唤醒的。

    他翻了个身,眼前赫然站着只黑毛狼犬!

    猛然坐起,不知何人的毛毯自胸前掉落,大黑狗“呜呜”两声坐下,喜悦中带着些敬畏。它耷拉着耳朵尾巴左右呼扇,黑眼珠望着他,一副“听从主人吩咐”的神情。

    “屹立。”塔斯哈伸手,手指向上一抬,大黑狗迅捷地起立。

    “忒克屹。”他翻过手来,大黑狗又乖巧地端坐回去。

    这狗竟听得懂女真语!

    即便此刻他尚未清醒,也猜到定是摩云崮派人来找了。掀开毛毯,他抄起身旁的虎头锏,还未站起身来,大黑狗便冲着屋外狂吠。

    “珍宝乖,我知道啦!”

    黄莺般灵动的声音自屋外传来,阿朵拿着水囊出现在门口,一咧嘴露出两颗小虎牙,“二当家你醒了,喝口水!”

    “居然是你……”塔斯哈正忙着束蹀躞带,没好气地回头一望,“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阿朵雀跃着进了屋,捡起地上的毯子边叠边道:“二当家你一声不吭就消失了,阿敏他也不告诉我你去了哪里。我跑去北边的岗哨一问,他们说见你往益都方向去了,我就带上珍宝去了南阳城,又一路跟着你的气味往东走。”

    塔斯哈一进城立马找了个浴亭洗澡,应当不至于有那么大的气味。他闻言一怔,不露痕迹地嗅了嗅自己,低头间看到衣摆上绣着的四脚兽,顿时全明白了——珍宝是寻着它主人气味追踪的。

    他摸了摸珍宝的头,无奈道:“鼻子灵得很啊,改日再和你算账。”

    “那当然,这可是二当家你当年送我的小狗!”

    阿朵羞赧一笑,“其实,珍宝也没那么神,我是在北海县上空看到你的海东青后,才跟着到这里来的。咦?二当家你的耳环呢?”

    “嗯,很棒,不愧是摩云崮长大的孩子,回去帮你阿敏建岗哨吧!”

    塔斯哈嘴上敷衍着,手上迅速收拾好行囊,“顺便跟阿里因说,他教出个好猎手,但应该管好自己的孩子!”

    他大步流星走出门外,解开树上的缰绳,匆忙间拿走火堆上架着的烤鸡,跨上马后,打了声口哨。

    金睛雪翅的海东青自屋顶俯冲之下,叼走半只烤鸡又飞没了影,塔斯哈也一甩马鞭,扬长而去。

    阿朵生得娇小,根本不敢拦二当家。她在土路间气得直跺脚,却还是麻利地把火堆前的瓶瓶罐罐往布兜里一收,踩着石头上了马,与珍宝冲进那片扬起的黄尘。

    她的骑术自然不比二当家,壮着胆子跑出了生平最快速度,依旧望尘莫及,终于在一条河边的岔路口放慢了马速。

    这岔路口一边通往回家的方向,另两边通往未知的远方。

    阿朵一时犯了难,虽不知二当家出远门是为甚,但她实在受不了等待和思念,一心只想陪在他身边。另一方面,她又不想惹恼二当家,觉得应该听候吩咐回摩云崮,继续铲马粪、建岗哨。

    踌躇不决间,珍宝终于跟了上来,鼻头一动,喘着粗气超越阿朵,向东北方的道路飞奔而去。

    “珍宝你给我回来!”

    唤了半天没什么用,阿朵干脆心一横,小心翼翼踏过胶河,“驾”地一声追随珍宝而去——

    马儿跑了一个时辰不曾停歇,嘴边已然生出白沫,塔斯哈只得下马歇息一阵,随后慢慢向东北方走去。

    大泽山方圆百里杳无人烟,一条小道贯穿其间,林深看不见尽头,不知多久才能走出这山谷。

    趁着天光尚在,他捉了只野兔,哼着歌剥皮、开膛、生火,待其架烤至焦香可以入口时,夜幕已降临。

    好巧不巧,这时几声犬吠自黑暗中传来。歌声戛然而止,他额角抽动几下,心累不已——还是被她们追上来了。

    珍宝伸着舌头蹿进火光中,看看兔子,又看看塔斯哈,呜咽着端坐起来。

    他撕了只兔腿扔给珍宝,没过多久,狗主人也走入火光,下半身全是泥泞,嘟着嘴搬来块石头,刚一坐下肚子便“咕咕”叫了起来。

    看来这小妮子为了跟上他,一天都没来得及进食,还连累了自己的忠犬。

    “喏,你先吃,剩下的给我。”

    塔斯哈把整只烤兔递给阿朵,自己则靠在石头上猛灌水。

    面前一人一狗正狼吞虎咽,阿朵似是饿急了,吃相比珍宝还不如,头上几朵野花耷拉着,随着她腮帮子嚼食的节奏上下晃动。他本为避免交流假装打瞌睡,偷瞄两眼

    后,不禁格格窃笑。

    阿朵吃相立马斯文起来,把嘴里食物一咽,娇嗔道:“有什么好笑的!二当家你偷了我的烤鸡,跑得比兔子还快,教我找得好辛苦……”

    “当山贼的嘛,就这点本事。”塔斯哈敷衍道,“是你硬要跟来的,吃饱饭明早赶快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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