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殿下今天又在装瞎吗: 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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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好。”

    肃王一家子走得麻利,把赵煜留下了。

    大世子也确实看得不错,赵煜是想与沈澈交代两句案情的。

    可沈澈方才突然露出痛苦的神色,他不放心道:“下官让阿焕传府医来给殿下瞧瞧吧。”

    说着,便要往殿门口走。

    结果被沈澈一把拉住:“不妨事了,刚才伤口突然跳痛,如今好了。”

    他像是生怕赵煜去叫人,动作急切,就连赵煜都怕他又扯到伤口。

    他本人却半点事都没有。

    ……

    于是,见惯嫌犯装模作样的赵大人瞬间懂了——这家伙刚才是装的。

    隧而无奈的想,他又是要闹什么。

    想让肃王离开,不好下逐客令?

    总不能是吃小硕宁的醋吧……

    赵煜觉得自己被肃王一家子搅闹得脑回路也要不正常了。

    甩甩头,把这些不着边际的胡思乱想抛开,言归正传:“碎玉河畔的命案,下官还没来及上奏。”

    沈澈见他不纠缠自己刚才装痛的茬儿,暗舒一口气,摆上一副郑重的神色,听赵煜陈情:碎玉湖畔,当真有美人玉碎花殒。

    几日前的一个清晨,死者,被发现陈尸于碎玉湖畔,经确认身份,是花好月圆楼里的姑娘。

    且花好月圆楼的老鸨,早在一日前,便报官说有姑娘夜出待客未归。

    无奈接案的典吏,全不当回事,无论老鸨如何说,这姑娘还有个妹妹也在楼里,不会私逃,更不会彻夜不归,典吏还是觉得,烟花女子,凉薄得紧,机会当前,什么姐妹情谊都可抛之脑后,又说不定,是与恩客缠绵,乐不思蜀了。

    更何况,随客人出门去,是只有下等丫头才会接的生意。

    他不咸不淡的把事件记下,几乎是用轰的,把老鸨“送”出衙门的。

    气得老鸨窝了满肚子的火,只得再去找那带姑娘出去的客人。

    客人倒是通情儒雅,说与姑娘在湖畔逍遥露宿一夜,清晨时,好生把人送到楼门口便分别了。

    这事儿,有人证。

    花好月圆楼门前的小贩,确实看见了姑娘清晨回来。

    可他还看见,姑娘与客人分别后并没进门,而是又折返向城门的方向,不知做什么去了。

    此后便再没人见过她,直到一日后,被发现死在碎玉湖畔——一根绳子打着绳结,勒在脖子上。

    不仅生前,就连死后也遭人欺辱,衣衫不整,身上满是抓挠咬痕。

    赵煜听得生气,叫了接案的典吏前来问话。

    涤川作为炎华都城,辖区极大,到刑部衙门报官,需要先将事由说与典吏,由典吏记录,再按照事情的轻重缓急,上报。

    这本是个分担负重的重要官职,可偏偏这人备位充数,玩忽人命。

    直到面对赵煜的质问,他还言之凿凿:“此次是小概率事件,更何况区区鸨儿,不值得大人劳心。”

    他言烟花女子凉薄,又怎敌他的万分之一?

    在他心里,人命早已经被分了三六九等。

    炎华的官吏中,有多少人这般病入膏肓而不自知,炎华的毒疽便种得多深。

    赵煜拍案大怒,下令庭仗一百,发配劳役十年。

    可再无论如何严惩,都换不回一条鲜活的生命,若是他认真对待,姑娘会不会逃脱魔掌呢……

    无论如何,案件周重正查呢,还没个结果。

    赵煜见沈澈也听得气愤,借此向他提出要重修炎华法典的事儿。太子殿下不仅同意,还提出他认为需要改写的多条法例。

    赵煜略惊,沈澈的想法几乎与他不谋而合,这人对法典的条例信手拈来,心下不由得生出些敬佩。

    谈得投机,再一回神,已是星斗满天,赵煜便起身告辞。

    沈澈也跟着站起来,朗声道:“阿焕,备车,孤送赵大人回去。”

    阿焕应承着,麻利儿干活儿,心想:果然是宫外空气好,赵大人身边的最好。伤刚见好,就又往人家身边凑活。

    时间一晃便已入秋,这个夏季,许多事情都在微妙的变化着。

    但可喜的是,皇上的病好了,太子殿下还政父皇,每日明着往刑部晃悠,做他的富贵闲人,暗地里查探他一心想要探究的过往;

    玉带湖畔的命案,也在周重的探查下告破。

    要说这事儿说来,多少也让人觉得唏嘘。

    能破案,并非是因为周大人破案如神,当初案发后下过大雨,冲走了很多线索,加之报案人慌忙去刑部报官后,案发现场又有人经过。

    这让周重头痛不已。

    事情在数天内,没有头绪。

    能够柳暗花明,源自一封匿名举报信。

    信,在一日深夜,被压在刑部堂鼓的支架下。

    检举湖畔惨案的凶手,是个名叫皮疯子的肉贩子。这人杀猪手艺一流,人却不咋样,每日除了干活,便是喝酒嫖/娼。

    当然,皮疯子,当然不是他的真名,众人之所以这样称呼他,是因为这人喜怒无常。就拿杀猪卖肉来说,心情好时,白送都行,若是看顾客不顺眼,一言不合,就能举着杀猪刀追出三条街。

    数次因为伤人惹官非。

    这么着,街里街坊的没人喜欢他。可他家的猪肉难得的新鲜。

    民以食为天,终是败给吃喝,大家找他买肉时都不跟他瞎搭个,买完扭头便走。

    听坊间邻居说,他原本也不是这副脾性,因为年纪大了,身上的杀孽太重,逐渐压不住戾气,再这样下去,可能真的得疯了。

    说回案情本身,既然有人留信,便会有线索留下。

    此案,婉柔参与查探,还亏得她,依着信上的字迹,查找到城里代写书信的文墨先生,又顺着这条线查下去,查出个有意思的结果——皮疯子是被自家婆娘举报的。

    她显然是怕被查到端倪,才不亲自执笔,反倒弄巧成拙了。

    大家都叫这女人皮婶,她却不是皮疯子明媒正娶的老婆。

    皮婶和皮疯子出身不一样,她是临郡一个书塾先生的女儿,认得字,肚子里有几两文墨,小家碧玉总算得上的。

    也许,也正是因为家教太严苛,她情窦初开时,被皮疯子的炽烈和随性吸引了。她爹得知后,当然是千百个不同意——我一肚子墨水,女儿怎能嫁给杀猪的!

    但情感就是这样,外界越是阻碍多,便越不容易被拆散。

    最后皮婶竟然和皮疯子私奔到都城,没有三媒六聘,甚至连堂都没拜,不明不白的跟了他十几年。

    起初,街坊们都以为二人是对小夫妻,直到有一日,皮婶的父亲找上门来,最后闹到与女儿断绝关系。

    街里街坊才知道,竟然还有这么一段烂事。

    只是经年日久,轰轰烈烈渐而被柴米油盐消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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