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夜贪欢[破镜重圆]: 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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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房子, 跟5A级景区似的,门口根本没写饭馆名称, 她心想, 一般人就算是经过这里,都不一定知道这是一家饭馆吧?

    她虽然满腹疑问, 但却没问,问了只会显示出自己的贫穷和无知,没有任何实质作用。

    后来她跟着唐敬尧的时间长了才知道,这根本就不是普通的饭馆,普通人别说消费不起,就算消费得起, 身份不够格,都进不来。

    平时能来这里吃饭的人,都是非富即贵的公子哥, 或者位高权重的大老板。

    他们来这样的地方吃饭,不单单是吃饭,更是为了彰显身份,这样与对方谈合作时,才能更好地谈成生意。

    曲尽欢跟着方管家来到二楼一间包厢,窗户望出去便是风景宜人的庭院,翠竹沙沙,白云柔柔,像是坐进了唐伯虎的山水画中。

    她刚坐下没一会儿,两个穿着盘扣小衫配马面裙的侍应生端着托盘走了上来。

    总共四道菜,三菜一汤,山药薏米排骨汤,补脾养胃的,花蛤蒸蛋,杏仁西蓝花,还有一个看着像豆腐羹一样的菜,她问了方管家才知道叫文思豆腐。

    每样菜都不多,蒸蛋是用的宝宝碗装的,她感觉两三口就能吃完,汤只有一盅,倒出来可能也就一碗,米饭也是一小碗,金银米饭。

    看着桌上清淡精致、份量却很少的菜,曲尽欢终于忍不住问了出来:“方叔,这些菜够我们吃吗?”

    方管家笑着回:“小姐要是不够,可以加菜,但先生说了,您胃不好,不宜多食,应少食多餐,一顿吃到七分饱就行。”

    曲尽欢听明白了,意思是,方管家不跟她一起吃,这些都是为她一个人准备的,那倒是够了,她一个人吃不了多少。

    然而吃饭的过程,曲尽欢却吃得很不自在,很别扭,别说七分饱了,她五分饱都没吃到,最后只能放下筷子不吃了。

    这样一个环境优雅的地方,如果是跟自己的好姐妹一起吃饭,边吃边欣赏风景,再说说心里话,肯定吃得很开心很舒坦。

    可她跟一个完全不熟悉的中年男人坐在一起,而且就她一个人吃,对方不吃,只是坐在旁边守着她。

    试问,谁还能吃得下去?

    走出景区般的高档餐馆,曲尽欢暗暗舒了口气,这也太难熬了,难道她以后都要这样?

    回到学校,她立马给唐敬尧打电话。

    “四爷。”她做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柔弱语气,“以后中午我还是自己吃吧,不想让方管家送饭,也不想跟方管家一起。他又不吃,就坐在那里看着,我哪里吃得下去嘛,而且……”

    她顿了顿,小声说。

    “我跟方管家又不熟,和一个根本不熟悉的中年男人坐在一起,很别扭。”

    唐敬尧沉吟片刻,说道:“我担心你乱吃。”

    曲尽欢感到无语:“我又不是傻子,怎么可能乱吃?”

    说完,她想到昨天的事,急忙解释。

    “昨天那种情况只是意外,可能昨天我点的米粉太辣了,再加上后来又喝了冰水,才诱发了肠胃炎。我正常吃饭,不会有问题的。”

    唐敬尧答应:“行,但你要是再把自己吃生病……”

    “不会的,不会的。”曲尽欢急忙做出保证,“我以后吃饭都会以清淡养生为主,坚决不再吃辛辣刺激的食物,也坚决不再点外卖。”

    唐敬尧满意地答应:“好。”

    曲尽欢松了口气:“谢谢四爷,你真是通情达理。”

    唐敬尧说:“不谢,这叫拆屋效应。”

    他是在告诉她,他原本就没想绝对的掌控她。

    挂断电话,曲尽欢回过味来,恨恨地骂了句狗男人,真的是坏透了。

    他比她大那么多,又是堂堂大老板,竟然还跟她耍手段。

    哼,他也不嫌丢脸。

    所谓的拆屋效应,也叫天窗效应,出自鲁迅的《无声的中国》。

    原文内容是:中国人的性情总是喜欢调和,折中的。譬如你说,这屋子太暗,须在这里开一个窗,大家一定不允许的。但如果你主张拆掉屋顶,他们就会来调和,愿意开窗了。

    唐敬尧用的便是“拆屋效应”这个原理,一开始,他没说不让她吃辛辣刺激的食物,提都没提一句,他直接以强硬的手段不准她在学校吃,并且还特地让管家带着她出去吃了一顿饭。

    在经历了唐敬尧极端的管控后,她再提要求,都不用他往下压条件,她自己就会主动降低条件,从而达到他真正想要的目的,从始至终,他一句废话都没有。

    这男人真的是……

    曲尽欢已经无力吐槽了,转念一想,也算是给她上了一课-

    日暮黄昏,晚风微凉。

    京北叶家老宅,位于城西的一处宅子,墙外简单朴素,墙内花鸟虫鱼,一步一景。

    夕阳余晖下,小院槐香飘满园。

    园里花团锦簇,男女老少齐聚,本该是其乐融融的一幕,此刻却沉重肃穆,所有人都紧绷着神经,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一辆军工材质的漆黑色红旗,一个急刹,停在深墙大院外。

    后座车门打开,黑色纹面的皮鞋先着地,接着是裹着黑色西裤的大长腿,然后男人从车里下来。

    男人身高腿长,面容冷峻,一身黑色西服,衬得气质更加清冷凛冽。

    叶渊从屋里出来,大步迎上前说道:“老爷子一直在等你,快熬不住了。”

    “嗯。”唐敬尧迈着大长腿快速走了进去。

    叶家老爷子生于乱世,少年入伍,扛过枪,流过血,断过骨,也在十年期到原始森林伐过木,戎马半生,是非功过都在今日这场夕阳中落下帷幕。

    扑通声接连响起,屋里人齐刷刷全部跪了下去。

    唐敬尧还是来迟了,他赶到屋里时,老爷子已经落气了,只是眼睛还没闭,直到他走到床前,伸手盖住老人的眼睛,老人家才闭上眼。

    他站在床边,低垂着头,原本挺拔如松的身躯,像被大雪压住了,一点点弯了下去。而他那双漆黑的眸子,像浅海区退潮后的黑卵石,湿润黑亮,黑得冷冽沁骨。

    “你疯了?以你的成绩读京大都绰绰有余,考什么警校?”

    “你以为当警察很酷,那些你以为很酷的勋章,是要流血甚至要用命去搏才能获取的荣耀!”

    “反正我不同意你考警校,你要是不听劝,非要去读,以后有任何事别来找我。”

    “敬尧,你妈妈说的对,舅舅也劝你还是出国去学管理,读了好回唐家接手唐氏集团。”

    夏日黄昏,叶老爷子拉住少年冷白修长的手,拍了拍他手背,鼓励他。

    “当警察好啊,好男儿就该一腔热血保家卫国。”

    “姥爷很高兴,敬尧能有这样远大的志向。”

    “唉,叶家这些孙子,一个不如一个,所有人加起来都不如你。”

    “只有你,最像我了,连我那几个儿子都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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