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漫画新手村里死亡百次的我成为人气top: 3、第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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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哥,我们住一块呢!”

    俞霄乐呵呵地把床铺铺好,转头对送饭过来的虎仔道了声谢。

    陶思栩点头附和:

    “那可是巧的不得了。”

    见俞霄收拾好了床铺,陶思栩把手上的抹布放到水桶里洗净拧干后,提着桶和他一起走出房间。

    小正厅里放了张被擦得干干净净的餐桌,桌子上已经摆好了三副碗筷,是住在这里的三人准备用的:

    俞霄、陶思栩和刚才劝导活泼女生的腼腆少女。

    一个虎头虎脑的男孩坐在靠墙的长凳上,早吃了饭,正拿了个巧克力舔的有滋有味。

    那是虎仔,任务是收拾九个客人吃完的碗筷,还回给烧饭的各户友善人家。

    农家小炒做法简单,胜在健康,独有简单的美味。

    负责给三人这家烧饭的是刘春秀奶奶,不变的青菜、豆芽、豆腐肉末,看在人多的份上又加了叠咸菜萝卜干。

    分给九人住的有四座屋子,每座都有自己的姓氏。

    陶思栩他们住的是曹家屋,屋子里只有两个小房间和一个小正厅,阁楼有蜂箱,似乎是靠养蜂维持生计。

    女生刚好姓曹,名作曹方芳。

    其余三座分别为刘、李、姜,根据个人任务面板提供的资料中,刚好各住两人。

    每间屋子都有一人有和房子对应的姓氏。

    众人进了村后与村民们交流得知,这四座房子的主人早年举家出村,定居在城里已经多年未归,此行是家里派后辈带外姓亲戚结伴回村探望,处理老宅事务。

    村子早身是战乱时的难民汇聚定居地,多姓混杂,倒也不在乎外姓亲戚。

    于是乎,众人根据任务提示整合情报便分别住了下来。

    陶思栩当然没有任务介绍,他只是选择了他最熟悉的、也是一开始住的地方。

    巧合的是,他手上戴的运动手环,竟是和众人的任务手环外形相差无几。

    介于任务面板除自愿分享外他人看不到一点,就便宜了陶思栩蒙混过关。

    三人饭饱,齐齐注视虎仔把碗筷放进竹篮后风风火火跑出房门,倒是没一个人想要饭后串门。

    试炼准则第1条:夜晚谨慎通行。

    加之任务要求的基础条件,众人甚至没有网上通讯工具——强行和村里人习惯一致,反而和他们“城里人”的身份相驳。

    但是新手任务,没人会在意这个,任务这么多,各种奇怪的条件层出不穷。

    真是太巧了。

    陶思栩当然带了手机,装在包里一直没拿出来过。

    此时倒是方便了他和试炼的众人又有一个共同点。

    毕竟这个地方他好歹走了这么多遍,硬是没找到一个有信号的地方,手机根本没有用武之地。

    曹方芳一个女生当然是单独一间房,俞霄和陶思栩就挤在一个房间里,床小到必须得有一个人打地铺。

    真是不好意思呢。

    陶思栩笑眯眯想,毕竟我抢了你的单人间。

    又或许是你抢了我的个人房?

    把这种试炼当日常的世界养出来的孩子显然带有骨子里的谨慎,房子里的门窗和所有能装东西的地方都被曹方芳和俞霄两人检查得清清楚楚。

    陶思栩装作认真地打了个下手。

    俞霄把房间里靠墙放着的陶罐搬到正厅里,注意到陶思栩在看他,俞霄解释说:

    “易碎的东西不要离休息的地方太近啦......可能会突然碎掉妨碍跑路哦。”

    “你学的可真扎实。”陶思栩赞许。

    俞霄说的不错。

    记得是第九次,这个本来是装蜂蜜的大陶罐半夜破碎,里面突然出现的蜂蜜以不科学的量和速度迅速流满了整个房间。

    陶思栩一踩上去,先不说那股灼烧的热度和身体感受到的灌铅般了的重量,几分钟后从阁楼上突进的蜂群瞬间把他蛰成一个巨人。

    两人在正厅里和曹方芳撞了个对面,她手里拿了个梳妆盒,小心放在木桌的正中间。

    “啊,房间里最好不要留看起来带有原主人特征的东西。很可能会发生意外。”

    俞霄嘴快提了一下,曹方芳含蓄点了点头。

    记得是第十二次。

    陶思栩被杀的整个人浑浑噩噩不知所然,摆烂般换了个房间躺下,什么也不干。

    半夜,果不其然看到一长发女性开着梳妆盒梳妆打扮,转过头来是眼眶空空,双目血泪。

    她被拼接的身体多处颜色不一,就这么歪歪扭扭飘到了陶思栩身边,对他言笑晏晏:

    “我美吗?”

    想到此处,陶思栩走上前去,把梳妆盒拿起,又一把把房梁上悬着的不起眼麻绳扯下,连着厅里攒了不知道多久灰的香炉,一股脑塞进陶罐里,顺手用虎仔走时太匆忙留下来的外套包裹住罐口,紧紧用包里自带的登山绳打了个死蝴蝶结。

    俞霄愣了一下,眼睛发亮,对着陶思栩道:

    “陶哥,你也不差啊!”

    陶思栩笑笑。

    这一夜竟然顺利度过。

    晚上该出现的统统没出现,只有原本就在房子里的有点动静,但也被大家的未雨绸缪化解。

    这算什么?

    陶思栩第一次看见第二天的太阳。

    相较昨晚的和平无害,他经历过的几百次百鬼夜行的夜晚像是个笑话。

    只有自己一个人时,整个村子及周围山区的恶意扑面而来。

    这一群小年轻一来,这地方就像个标准新手任务,出一点小小的恐吓配着过家家。

    陶思栩从来没感觉自己如此好笑过。

    虽然队伍里有像俞霄、曹方芳那样的细心优等生,也必然有粗心大意的人。

    在刘家屋,四座房子里唯一一个有水井的地方,名叫刘易的18岁男生受了伤。

    九人聚集在刘家屋里头,一座红泥陶瓦屋,房间只有一个,但好在床足够躺下两人。

    刘易手臂上一个大大的齿痕,几乎被咬断神经,整个人躺在床上,被咬的手臂动弹不得。

    “怎么回事?”

    谢知青问道,姜皖和那位活泼的女生——李哩已经在撒金疮药帮忙包扎了。

    刘易痛得讲不出话,直吸气。

    和他同住的男生孙巩咽了口口水,抖着手臂后怕道:

    “是那口井。”

    听了事情经过,原来是打水的木桶在未被使用时没有从井里提出,导致井里的诡异物顺着绳子爬了出来,进屋咬了离门口睡的近的刘易。

    被咬醒的刘易一睁眼,就看到一团歪扭的人体蜈蚣类诡异张着尖牙死死咬住他左手臂,差点一口气喘不上来。

    在生存的压迫下,刘易用尽全身力气一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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