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我让哥谭水土不服: 14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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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候,很有可能并不处在完全一致的位置,而是会有些许偏差。

    具体情况不好推断,不过幸运的是,至少会在半个州之内的范围——考虑到这是穿越两个时空的旅行,这点偏差真的不算什么。

    但是这个世界,排除掉相似的外壳,到底是一个全然陌生的环境。而这,又给他们的任务带来了新的未知和不安定性。

    所以,他们事先约定,假如不幸失联,但又留有余力,可以先前往原韦恩庄园的方向避避难,等待同伴的聚集。

    德斯蒙特此刻便是想到了这一点。

    青年最后看了一眼倒在流浪汉,沉默了半响,还是把对方拖到了一个更加隐蔽的地方,免得他被其他过路人给抢走身上仅剩的一点东西。

    ……不过,他也只能帮到这里。在这种角落,躲得过路人,却逃不过蚂蚁老鼠的骚扰。

    虽然心里洗澡休整的念头在不停尖叫,但德斯蒙特咬咬牙,还是没有钻进路边酒店,而是匆匆赶往郊外。

    一路上,他注意到了不少和他步伐一致、但目的地都是朝城里走的人。

    他们大多低垂着脑袋,沉默地赶路,对周围环境漠不关心,只想早早回到温暖舒服又安全的家里。

    这似乎符合忙活了一天、终于迎来休息的打工人的特点。但是大批量发生在哥谭,这座知名的繁华不夜城,那就有点古怪了。

    要知道,这边虽然逐渐靠近郊区,但在寸土寸金的哥谭市,附近也是有不少商业街和酒吧的驻扎,按理来说,即使是到凌晨四点,街上狂欢畅饮的人们也不该少。

    生活压力大的中年工人、受了一肚子气的上班白领、无所事事的地痞流氓,不出来喝个烂醉如泥,把情绪都释放出去,是绝对不肯罢休的。

    可是,在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哥谭B,明明是建设繁华的大街,德斯蒙特看见的,却只有少量作乐的人影。

    那些没有顾客的商户,也认命般地,一个接一个地闭了灯,大门紧锁,企图将小偷窃贼挡在外面。

    第一百四十八章

    哥谭本该繁华的夜生活,却沦落到几近凄凉的场面。

    如果不是美国又颁布了禁酒令,此情此景,德斯蒙特只能想到一个解释——这些人,在害怕着什么。

    通常来说,引发这种情况的导火索,来自于某个新兴的连环杀人犯、或者是逃窜在外的恐怖组织。

    但这一定理,显然并不适用于哥谭,这座出名的罪恶之都。

    这里的夜晚,是因为有了蝙蝠侠的出现,才逐渐有了一份安宁。由此推之,则可见在没有执法者的城市里,邪恶和罪犯只会愈加猖狂,在夜色的天然掩护之下,四处行凶作乱。

    即使是有少部分遵纪守法、希望躲在家里度日的市民,也会因为恶人的贪念,在威胁之下,被迫卷入到混乱的深渊之中——而一旦这种风俗成为惯例,人们就不会视黑夜为罪魁祸首,而是麻木地走出来,借着酒精祈祷上帝的庇佑。

    这样的哥谭,是绝不可能像现在这样平静的。

    空闲时间经常跑到市图书馆、了解哥谭历史的德斯蒙特,从旧报纸的内容之中,勉强可以拼凑出这座城市曾经堕落的模样。

    也正是因此,他更加能够体会到,蝙蝠侠在做一件多么伟大的事。

    他想凭借一个人微薄的力量,点燃哥谭市久久熄灭的火光,激励沉沦在黑暗之中的人们。

    这种努力,虽然不能悲观地说,完全是徒劳。但他得到的回报,肯定是贫瘠的、弱小的、不对等的。

    可即使如此,只要有所回报,那他就一定会坚持下去,哪怕要将未来都“浪费”在扮演双重人生之上,不能轻易交付信任,更不能交付真心——掺和进来的人越少越好,因为他的生命中每多一抹色彩,就会多一根软肋。

    对于他的高尚理想和作为,德斯蒙特并不感同身受,即便是在亲身接触之后,他也不能说自己理解了对方。

    但是,如果可以,他也希望将来有一天,会拥有这般热烈的、燃烧自己也要达成的目标。

    只有这种激烈的情感,才真正让他体会到“活着”的意义,而不是一事无成,游离在世界之外,对所有人冷眼旁观,比幽灵还要孤独。

    这一次拯救世界的行动,就让他隐隐感受到了“有价值”的心情。

    所以,德斯蒙特对一切计划都非常投入,势要把【世界末日】的未来扭转,让轨道回到原有的位置,稳稳当当地朝前开去。

    虽然他现在的首要目的,是赶往郊外的韦恩庄园原址,可是既然察觉到了异样,先查探一下也无妨。

    苏克雷·平克曼像是往常一样,走在回家的路上。

    他在一处偏远的工厂上班,每天任务繁重、下班时间晚不说,发到手的工资也没几个钱,吃喝水电都费劲,更别说是积攒下来,为之后的日子过打算。

    想到自己四十多岁了,还住在父母的房子里,工作没有前途,手上还欠着赌马的钱,感情生活更是断层许久,苏克雷就觉得绝望无比,恨不得给这可恶的老天来上几枪。

    想到枪,他便又想到了自己的几个酒友,前几天休假聚会的时候,有一个胖子神神秘秘地说,自己被一个黑老大慧眼识珠,不日就要跟着兄弟们大干一票,狠狠赚上一笔。

    假如运气好的话,别说后半辈子,下下个辈子都不愁。

    羡慕又嫉妒的苏克雷,不由得灌下了几口劣质啤酒,犹犹豫豫地想着,自己要不要劝劝父母,把家里的房子抵押了,拿着钱也去找个中间人,引荐给黑帮势力,从此走上赚大钱的道路——

    法律和道德,在生活的窘迫面前,连个屁都不如。

    更何况,这里是哥谭,每一家每一户,三代之内数起来,蹲过拘留所的还少吗?

    浑浊的酒精催生着他的欲望,但在面对胖子悄悄露出来的,别在后腰的冰凉枪柄时,苏克雷又吓了一跳,还是没说出口。

    他就是这种软弱怕事的性格,钱是很想要,可是一旦有点风吹草动,他就又默默缩回了试探的触角。

    记忆里,好几年前的、脸都快记不清楚的前女友,就说过以他的软骨头,不需要人家拿枪抵着,就是自己手里有武器而对方没有的情况下,都会举手投降。

    他记得自己做的最“勇敢”的一件事,就是高中的时候,旁边嚣张跋扈的校霸,让自己把手里的三明治送给他,而苏克雷在对方发现之前,悄悄把里面的火腿吃了一片。

    当然,事后被狠狠殴打了一顿。

    不仅书包又丢进了水池里,那个三明治还被死死地扣在脑袋上,酱汁和面包糊了一脸。

    那个时候的他,怎么会想到,自己辗转活到四十多,没有变成成功人士、没有迎娶娇妻也就算了,至今都还窝囊地住在父母的房子里。

    想到回去又要面对火力不减当年的母亲,脾气暴躁又喜欢动手的父亲,苏克雷的脚步就像是回到了高中,把背包和湿透的书本捡了回来的时候,顶着水流前进。

    不管怎么说,家虽然不够温暖,但对于他,却是唯一可以依赖生存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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