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活: 111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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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骑着矮马走了大半个时辰之后,便跳下来改为走路,让马儿休息一会,他坐在山脊天然形成的兽径边上,靠着一块大石头,打开随身携带的酒囊,珍惜地喝了一口粮食酒:在买地,大家是不提倡饮酒的,尤其是这几年来,粮食紧缺,酒更是被严厉打击了。但立志城、边市这些地方,私酿供应一直是很充分的,定居点也把富裕的粮食拿来酿酒,主要目的是为了制造酒精——至少李城主是这么说的,至于说富裕的粮食酿出了多少酒,这问题大家也就心照不宣,不去深究了。

    鞑靼人没有不爱喝酒的,虎厚禄算是能够自制的,出来带的一囊酒,现在还剩了大半囊,他回味无穷地品了半日,半晌才哈了一声,依依不舍地把酒气吐出来,又拿起酒囊晃了晃,刚要往腰间挂,忽而神色一动,往不远处的树林看了一眼。

    又是一阵风吹过,树林里悉悉索索有些响动,像是枫叶被风吹得乱颤,没有什么异常,虎厚禄仔细寻思了一会,突然起身取出了行囊里携带的一个木碗,在碗里倒了一碗底的酒,摆在路边,这才牵马上路。

    这一路他没有往回窥探,只是时时侧耳细听后方的动静,偏偏这天风大,自然中草声叶声不绝,虎厚禄也没有什么头绪,直到这天晚上,他选了个地方,把马栓上,去水源地打水回来,定睛一看:那个木碗又神奇地现身了,被放在火堆边上,里头还装了几个黑漆漆的野莓果。

    有意思,虎厚禄唇边逐渐现出了一点笑意,他取走了莓果,略加清洗便毫不考虑地吃了下去,酸甜可口。看来,本地土著不会酿酒——却又理所当然的非常好酒,而且,他们也已经知道什么叫‘等价交换’了。

    虎厚禄又倒了一碗底的,放在了树林边沿,便又退回了篝火边上,自顾自地烧水准备泡炒米吃,他听见树林里悉悉索索的响动,似乎也还有急促低沉的人声,这响声越来越大,而虎厚禄只是不动声色地等待着——又过了一会,灌木丛里猛然有一个黑乎乎的身影窜了出来,蹲在碗边,和虎厚禄四目相对——这个人并不急于去喝碗里的酒,似乎也在等着虎厚禄的进一步表态。

    虎厚禄对他做了个邀请的手势,拍了拍自己身边的地面,最终,这个黑乎乎的身影缓缓地接近了火堆,当他的面目出现在火光中时,似乎两个人都吃了一惊——这么近距离地一对视,他们这才发现,似乎彼此间长得还挺像的呢!

    第1112章 酒、盐、糖、茶

    当然,要说长得和亲兄弟似的,那是有点过分了。但在这样一片陌生而人烟稀少的土地上,黑头发,被晒得较深,但底色并不黝黑的肤色,还有相似的瞳仁颜色……已经是足够让人感到亲近的相似点了。起码,和白番、黑番相比,两个人之间的陌生感要容易消解得多,好像很自然地就容易对彼此表现出友善来。

    语言不通,友善便通过眉眼和笑容来传达,彼此好像都感受到了对方的善意,虽然依旧没有交谈,但也能通过肢体语言沟通,虎厚禄挪动了一下,坐到火堆侧面,把空出来的地方指给这个土番看,他就坐到了那里,手里还拿着虎厚禄的木碗,爱不释手地反复观察着,又抽动着鼻子,仔细地嗅着酒液的味道,指着它对虎厚禄挤眉弄眼,似乎要表达出对这种东西的赞叹。

    看来,土番或许还不知道该怎么酿酒?虎厚禄很快在心底纠正了自己:不,这世上只要有富裕的粮食,迟早都会有酒,发酵是太自然的一件事了。难以获得的,其实是高度蒸馏酒……烈酒才是文明的产物,这东西不是自然能够获得的,却又让人发狂地嗜好。

    虎厚禄自己都是深有体会——如果不是在边市得到了新的信仰,而且,受到边市的氛围感染,无形间,把买地的喜好当成了正确的模范,把饮酒认为是一种不健康且羞耻的事情,那他绝不会如此节制地饮酒,说实话,酒这东西……实在是太好了,如果有一天他要被处以死刑,那他在死前唯一的心愿就是纵情饮酒,酣然欢醉,这畅饮的滋味,想着都让人跃跃欲试,他完全是靠着作为一个成人应有的羞耻感而克制住这股子冲动的。

    看来,酒是结交土番最好的见面礼了……虽然土番那里可能什么都缺,但疫苗、药物、布匹……这都是需要介绍才能了解到价值的东西,唯有食物的吸引力是最直接的。

    虎厚禄心想,“想把彼此的语言学会,就要把他们吸引过来,酒看来还要再酿一点——但也不能给多了,最好从一开始就培养出对酒的限制来,否则,这样的盟友有什么价值?每天都醉醺醺的,地也不种,牧也不放了,更不能指望他们通风报信,帮我们一起对抗已经有些气候的白皮蛮子。”

    如今的定居点的确需要盟友,而且,比起土著,他们的假想敌的确更倾向于同样是外来人口的白皮洋番。因为就他们

    所了解到的消息,土著实在是没什么可担心的,他们所掌握的武器,和白番都有代差,更不要说和定居点的士兵了。李城主虽然时不时疯疯癫癫的,但在大战略上,却算是学到了买活军的精髓,一开始就定了一个大方略:

    “白番对土著很差,这个是我们从华夏洋番中早就可以得知的消息。他们主要是靠武器来维持自己的统治——用武器圈地,用武器保持对黑奴的威慑,让他们给自己种田,用武器和病菌来杀灭土著,抢掠他们的女人,杀掉他们的男丁,把人都杀绝了,这片大陆就都是他们的了。”

    “要破解这样的局面,再容易不过,首先我们只要把土著和黑奴都拉成盟友就行了,我们的终极目的是和他们一起分润这片大地,大家一起找个气候好的地方生活呗。这片地方,地广人稀,只要没有白番搅局,有我们的知识和种子在,哪怕光种土豆、玉米,气候不差的话,养活自己绝对没问题,人太少了,全都是地!根本不存在什么产生矛盾的空间!”

    他的想法是买活军及其附庸的百姓都非常亲切熟悉的一套,大家接受起来也很自然,因为买活军正是用这样的办法,在过去的一二十年间飞快崛起,横扫了另一片大陆,几乎没有遇到什么有动静的抵抗。那么,把成功经验搬到黄金地这里来,也就顺理成章了。

    眼下的困难主要还是语言:定居点是有黑大汉的,而且是会说老家语言的黑大汉,就是为了给将来可能遇到的黑番农奴准备的,虽然不知道语言能否相通,但至少先准备着了。但对黄金地土番,那就是彻底语言不通了,定居点在这件事上也没有什么进展。

    他们甚至怀疑白番也无法和土著沟通,根据他们在华夏港口得到的一些消息,黄金堤土番的语言也很复杂,彼此并不能沟通的情况也很多见,而且这些消息估计都是几年前的了,这些年间,黄金地的土著似乎也经过了一轮轮的疫病折磨,虎厚禄猜测,他们可能在生存压力下迁徙合并,这样,语言情况就更复杂了。谁知道原本兴旺的族群,会否因为什么疾病而一下损员太多,不可逆转地衰弱下来呢?这种事并不是没有可能。

    不论多么复杂和艰巨,万事都得有个开始,或许就是从今天的酒起,虎厚禄在心底给这个裹着鹿皮衣的土著起了个名字,就叫‘鹿一’,他也给自己倒了一碗底的酒,并且示意鹿一学习自己,慢慢一口一口地喝掉,并且用火堆上烤熟的松鼠来配,虎厚禄还在树叶上倒了一点盐粒,示意鹿一把松鼠肉蘸盐来吃。

    在过冬之前,松鼠总是吃得很肥,油一滴滴地落在火堆上,散发着诱人的熏燎味儿,鹿一紧紧地盯着虎厚禄,迟疑而不自信地模仿着他的一举一动,慢慢地拿过一只被串着的烤松鼠,在树叶上笨拙地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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