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奈娶了小夫郎后: 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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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你可喜欢?”

    安哥儿一顿,随后轻轻点头。

    谷栋立马笑了:“银楼里的那些银首饰,便宜的太俗,贵的买不起,我思来想去,还是觉得银锭更能表心意。”

    “……”

    想起叶妙偶尔戴的那根如意祥云银簪,他无语道:“是我配不上那些首饰。”

    妙哥儿戴上可好看了,别说是秦劲,就连他这个同性,第一次瞧见戴着银簪的妙哥儿,也被惊艳的愣了片刻。

    谷栋闻言,下意识扭头看向他。

    只看脸的话,安哥儿其实挺好看,鼻子有些挺,睫毛也不短,再看看那唇,大冬天的,一般的农户嘴唇都会干裂发白,可安哥儿的却是润润的,应是涂抹了口脂……

    “咳!”

    跟在两人身后的谷南,不得不出声将谷栋拉回神。

    大庭广众之下,怎能扭头盯着安哥儿直勾勾的瞧?

    秦劲特意创造了这么个机会,短短几步路,也就够说上几句话,不赶紧交流,盯着安哥儿的脸看什么!

    谷栋回了神,他目视前方,捏起一根蛋卷送入口中,但眼睛还是忍不住往安哥儿脸上斜,嗯……肤色比县城里那些小哥儿黑了些,但很光滑。

    他视线一向迫人,这会儿又分外灼热,安哥儿根本无法忽视。

    心中羞恼,但安哥儿面上不显,他停下脚步,神色如常的弯腰去捏云哥儿的脸蛋:“云哥儿,你先吃着,我得去招呼客人了。等你吃完了,要不要过去瞧瞧我是怎么卖东西的?”

    云哥儿闻言,扭过小脑袋看向身后由三辆小推车组成的小摊子,秦劲正弯腰切试吃品,想到之前听过的那抑扬顿挫的吆喝声,他小脑袋轻轻点了点。

    “真乖。”安哥儿忍不住笑。

    他没给谷栋任何眼神,只向谷南打了个招呼,便回了摊子跟前。

    谷栋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也转过身来看向大集。

    视线在安哥儿的背影上滑过,他蹲下来,捏着一个蛋卷送到云哥儿眼前:“昨日爹爹给你买了那么漂亮的小兔子灯笼,你就原谅爹爹,好不好?”

    云哥儿已经把油纸包扒拉开,准备再捏一块小饼干,听到这话,想起家里那盏可爱的灯笼,他抬起小脑袋。

    但他不说话,大眼睛只是看着谷栋。

    谷栋只得又道:“爹爹保证不抢你的东西了,今天再给你买个灯笼,好不好?”

    这一次,他不仅放软了声音,脸上也露出了祈求之色。

    云哥儿盯着他看了好几秒,这才伸出小手,抓住了他递过来的蛋卷。

    谷栋顿时笑了,也松了口气:“真乖!”

    真是小祖宗啊。

    他一个大男人,粗心,思虑的也不周全,平日里的确对不住云哥儿,嗯……寻个机会,真给云哥儿买几只小兔子得了。

    这般想着,他也开始吃蛋卷,不过,眼睛却是看向了前方。

    前方的安哥儿正在忙碌,他身上是褐色的旧袄子,看着灰扑扑的,但他招呼客人时,脸上挂着安静的笑,眼睛也亮亮的。

    从谷栋的角度,只能看到他的侧脸。

    瞧不清全貌。

    但就这么看着,谷栋不知不觉就将手里的蛋卷吃完了。

    他拍拍手起身。

    唉,距离过年还有十天。

    太慢了。

    腊月二十,腊月二十一,腊月二十二,谷栋都照常到摊子前报道。

    秦劲尽力给他们创造交流的机会。

    人多,两人通常只能说上四五句话,但或许是越不能尽兴便越让人抓心挠肺,谷栋只觉得日子太慢,太慢!

    腊月二十三,祭灶。

    今日一过,这年便是开始了。

    大集上热闹极了,牛掌柜来时,捎来了五斤麻糖,这是昨个儿秦劲预定的。

    麻糖是牛掌柜自家做的,每一根都裹着芝麻,很酥脆,轻轻咬一口,立马就扑簌簌的往下掉细长的碎屑。

    除了凉粉锅巴,牛掌柜还买了二百根小蛋卷,他依旧是每根上涨五厘,销量不错,比甜甜圈好卖。

    这蛋卷都是当日新做的,够脆,还带着浓香,更关键的是新奇可爱,不只是普通人家乐意买,那些不差钱的人家更舍得买。

    牛掌柜走后不久,谷南带着云哥儿来了。

    下午谷南就要回王家屯了。

    身为王家夫郎,年前打扫房屋、浆洗衣物、置办年货等一系列的事儿都离不了他。

    这几日云哥儿没有再受惊,他白日里能吃到香香的小饼干,还被安哥儿带着学会秦劲那套“走过路过不要错过”的吆喝词,整个人比从前活泼了些。

    更关键的是,他夜里已经不会再惊醒了。

    但今日谷栋没来。

    一直到收摊,谷栋都没出现。

    秦书达等十位新民壮倒是如常训练。

    卖完各色吃食,秦劲与安哥儿收摊,回家。

    下午秦劲有大事要做:杀猪!

    王秀芹养了四头猪,今日要杀三头,只留下一头。

    杀猪匠是隔壁村的鲁屠户。

    临近年关,许多人家都要杀猪备年货,鲁屠户不需要去大集上摆摊,只靠着给附近村子里的人杀猪,档期就直接排到年三十了。

    三头猪,只靠着秦家人,定然消化不掉,因此一大早严祥就通知了全村人,谁家若是要买过年所需的肉,下午时可以去秦兵家看看。

    鲁屠户杀了二十多年猪,手法相当娴熟,他手中拎着一把尖刀,按住被捆得结结实实的生猪,而后刀子迅捷捅向猪脖子。

    凄厉的惨叫声响起,猪血流了出来,秦兵手里端着一个大木盆,将这些猪血几乎是一滴不漏的接住。

    这可是好东西,接完猪血,他将木盆给了宋来娣,让宋来娣端进灶房煮一下。

    鲜猪血需要加水、加盐,好凝固成块。

    凝固之后就可以下锅煮了,煮时要放些葱段姜片去腥。

    秦劲站在一旁瞧着这一幕,脑子里已经涌出了猪血的各种吃法。

    上辈子时,他曾见过一个新闻报道,一些屠户杀完猪后拿水枪冲洗水泥地面打扫现场,结果这种带着血的污水,竟被倒入了用来售卖的猪血中。

    那一幕他永生难忘,自那之后,他再没有吃过血制品。

    甭管是猪血还是鸭血,统统拒绝。

    其实他挺爱吃猪血的,小时候回爷爷家,村子里刚巧有一户人家是杀猪匠,他爷爷便会去买些新鲜猪血回来,一盆才十块钱。

    这种没有任何添加剂的猪血煮出来后带着些许蜂窝状的孔,但口感劲劲的,非常独特。

    穿越之后,家里银钱宽裕了,他买了不少次猪血,甭管是炒还是煮,都与他记忆中的味道差不多。

    今个儿自家杀猪,此等美味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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