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不做工具人: 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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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中两人似乎谈过一场无疾而终的恋爱。

    原主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袁娇娇和姜彦西恋爱时,特地拿他送的礼物,在她面前炫耀。

    不过高二下学期,姜彦西转回大城市,他和袁娇娇的恋情就宣告结束了。

    第048章 八十年代当牛做马报恩的女儿3-4

    夏日黄昏, 闷热的风吹的人心头燥热。

    袁娇娇一路小跑,终于追上大步流星的姜彦西,白皙的脸颊上浮起粉色红晕:“姜, 姜同学, 等一下。”

    姜彦西停下脚步,眉头微挑, 视线中带着几分漫不经心。

    他洒脱不羁的样子,让袁娇娇格外心动。

    大城市里来的插班生, 和乡下来的同学就是不一样。

    听人说姜家是做生意的,一双运动鞋都要几百块,比普通工人一个月工资都高。

    “有事吗?”

    见袁娇娇迟迟不开口,姜彦西语气中多了几分不耐烦。

    “姜同学, 我替邱盼盼向你道歉,她这个人性格古怪,不擅长和人交流。”

    她撩了下头发, 盯着脚尖, 羞涩的从校服口袋里, 拿出一张带花纹的信纸:“姜同学, 你之前写的诗我接上了, 还另写了两首古体诗,你要不要看一下?”

    袁娇娇抬头, 琥珀色的眼睛圆润可爱,有些像姜彦西小时候养的猫。

    大约是风带来花的香气,让姜西彦冷硬的态度, 难得软化了几分, 他接过袁娇娇递过来的信纸。

    散漫的态度,在看到纸上的诗后收了起来。

    无论从文笔还是构思角度, 都能称得上不错的古体诗,没有矫揉造作感。另附的一首现代诗,韵律流畅优美,感情充沛丰实。

    “写的不错。”

    姜彦西对袁娇娇略有改观,原来她不止作文写的好,文采也不错。班里人夸她一句才女,也算名副其实。

    “你喜欢就好,那个,姜同学,你说过哪个女生要是能接上你的诗就……”

    袁娇娇红着一张脸,话吞吞吐吐说不出来。

    姜彦西倒是爽快:“嗯,哪个女生能接上我的诗,就可以做我女朋友。”

    他身子微倾,单手撑墙,将袁娇娇罩入怀中,她紧张的屏住呼吸,瞪大圆溜溜的眼睛。

    “只是女朋友而已,不要想太多。”

    姜彦西松开手,单手插兜离开,留下依然沉醉在他帅气和霸道中的袁娇娇。

    她和姜彦西恋爱了!

    袁娇娇像做梦一样,靠在墙上,手捂着嘴,生怕笑出声。

    她没想到,姜彦西会把开玩笑似的承诺当真。

    原本袁娇娇是想循序渐进,慢慢走近姜彦西的世界,水到渠成后表达自己的情感。

    邱盼盼的不配合,让她气恼之余又有些不安。

    为了避免节外生枝,袁娇娇大着胆子主动向姜彦西表白,没想到真的成了。

    姜彦西和袁娇娇恋爱的消息,像插了翅膀一样,在整个年级传开。

    连顾辛夷这个初来乍到,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人,都知道袁娇娇和姜彦西谈恋爱了。

    有原主的记忆在,她倒不觉惊讶。

    但从客观角度来看,顾辛夷觉得两人一点都不像沉浸爱河的少男少女,更像袁娇娇单方面坠机。

    风扇吱呀呀的转,窗户上贴了旧报纸遮光,粉笔末纷纷扬扬雪花似的落下。

    一高每次月考,都会按成绩排次座位。

    原主因为常请假成绩不好,坐在后排靠墙角的位置。

    作文课上,周老师手撑着讲台,古铜色的长方脸上露出笑意:“上一次我们的作文主题是成长,袁娇娇同学的作文写的非常优秀,感情充沛真挚动人。虽然没用多少华丽的语言,但能让人感受到她成长中的蜕变。请袁娇娇同学上讲台,念一下自己的作品。”

    袁娇娇今天没穿校服,长发用红色丝绸发带系起,穿了身素白色杭绸裙子,站在一众灰扑扑的女生里,唇红齿白格外抢眼。

    她站在讲台上,声情并茂的朗诵自己的作文,读的间隙,还不忘抬眼看姜彦西反应。

    隔着小山似的书堆,袁娇娇只能看到男朋友趴在桌子上,心里有些失望。

    顾辛夷听着袁娇娇的朗读,心里想的却是另一件事。

    这篇作文是原主写的,邱盼盼感情丰富文笔细腻,在文学这方面很有天赋。

    袁娇娇语文成绩不差,但在写作文上没什么灵气。

    她常让邱盼盼帮自己写作文,还会猜月考、期中考试的作文题目,提前让邱盼盼写好,她只用负责背下来。

    为防止露馅儿,袁娇娇还会把自己作文塞给原主。

    邱盼盼在父亲的打压下,习惯性听从袁娇娇的要求,从初中忍到现在。

    和其他事相比,换作文对原主来说,这只是一件很小的事。

    顾辛夷心不在焉的听袁娇娇念完作文,在讲台上分享自己的创作灵感和心路历程。

    大言不惭,装模作样。

    顾辛夷不喜欢袁娇娇,她们母女俩心安理得奴役原主母女三人的行为,实在令人恶心。

    邱万盛欠袁红光一条命,他就是卖身到袁家当奴隶,别人都拦不住。

    但他没资格,替妻子儿女做主,强迫他们给别人当奴隶。

    掌声中,袁娇娇脸红扑扑的回到座位上,她很享受同学们崇拜的目光。

    周老师又评点了几篇作文,在黑板上写下本次作文主题“新生活”,可选取“社会、经济、文化等领域题材”,最迟明天早晨交上来。

    作文题目布置下来,班里同学一片哀嚎。越大的题目越难着手,写起来越挠头。

    顾辛夷有很多灵感可以写,她想了不到三分钟,连草稿都不打,在作文本上奋笔疾书。

    原主文采在同龄人中能算的上优异,不然也难在文学作品比赛中获奖。

    顾辛夷多了几世的经历,无论是阅历还是文学素养,都能比肩知名作家。

    她洋洋洒洒写了一千五百字,从创业小故事切入,用鲜活的生活气息,展示出时代的变迁。

    写完后,顾辛夷对自己的文章非常满意,干脆又花时间誊写了一遍,打算投稿到市里晚报副刊。

    到了下午饭点,铃声刚敲响,学生们像丧尸围城一样,朝食堂方向冲去。

    顾辛夷将作业本放好,拎起饭缸往外走。袁娇娇走过来,把印着卡通图案的餐盒重重的放到她桌子上。

    “打一份青椒炒肉,一碗紫菜蛋花汤,米饭盛半碗。”

    袁娇娇语气很自然,没半点央人办事的礼貌,连个“请”字都没有。

    有同学走的慢,看到这一幕,也没露出惊讶神色,一副习以为常的样子。

    这也是大家隐隐看不起原主的原因,穷的人很多,但像她这样唯唯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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