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男主夫偏要吃软饭: 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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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周进神情变得温柔:“还是第一次有人,因为这种事夸我。”

    沈书黎歪头看他:“这种事怎么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爱好,很正常。”

    周进嗯了声,平静道:“但我是个男人。高中我有次因为无聊,带了一个玩偶去学校里,想课间的时候做下手工,结果被同学发现了,他们说我恶心。”

    “老爷子看着我满屋子的粉色玩偶,也愁的很,徐立还好一点,就是老吐槽我兴趣恶劣,问我是不是有心理疾病。”

    周进想起来自己都笑了:“他说电视剧里的连环变态杀手,就是我这样的,白天喜欢缝制粉色玩偶,晚上就缝尸体。”

    沈书黎却不觉得好笑,反而禁不住蹙了下眉。

    他能察觉周进的笑,只是无奈后的自我和解,说明曾经的周进,也因为这些事受到过伤害。

    沈书黎语气平淡,却极其认真:“不。你很好。”

    “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兴趣爱好的权利,别人不理解你,甚至嘲讽你,是那些人心里狭隘,不够包容,该反思的是他们,而不是你。”

    周进又做错了什么?他的兴趣爱好,没有妨碍到任何人,没有伤害过任何人,他只是喜欢粉色,喜欢卡通围裙,喜欢毛绒绒的可爱玩具。

    他只是不符合大众眼里,对男性的刻板印象。

    沈书黎拿起地上的另一些玩具:“这些我都喜欢,以后你做的都送给我吧,我会很珍惜的。”

    周进看着他,看了很久,嘴角缓缓牵起一个柔软的笑:“好。”

    沈书黎也不看书了,把书合起来放在腿上,跟他聊天:“你为什么会喜欢做手工?”

    他只是单纯的好奇,毕竟别的男生,兴趣爱好都是打游戏啊,打篮球啊之类的。

    周进想了下:“因为很有成就感。第一次做手工,是因为爸妈生前,送我的生日礼物破了,那是个小熊玩偶。”

    “于是我就自己把它缝起来,缝完后,看着它完好如初的样子,我就特别高兴。从那以后,就开始喜欢上做手工。”

    他好像,尤其喜欢缝补破烂的东西,喜欢看它们恢复如新的样子。

    沈书黎怔了下,不自觉笑起来。

    周进果然很擅长缝补,不止是缝补东西,还擅长缝补人的灵魂。

    沈书黎感觉,自己就好像是一个垃圾场的破烂玩具,幸运地被周进捡到,然后被洗净,再被一片片缝补起来。

    周进突然说:“你呢,你的兴趣爱好是什么。”

    沈书黎眼神变了下,又逐渐坚毅:“建立起属于自己的商业版图。是不是很无趣?”

    周进笑笑:“不。看起来要比我的兴趣爱好,更加宏伟,更加有追求。”

    沈书黎却摇头:“我也是在追求一种成就感,本质上,我们追求的是同一种东西,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不过形式不同罢了。”

    “我却觉得,你的兴趣爱好更好些,因为它很容易实现。如果能让自己快乐的办法,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儿,这其实特别幸运,特别幸福。”

    而他无法从生活上的这些小事里,获得成就感,只有理想的实现才能稍稍让他感受到喜悦。

    沈书黎觉得,这其实是一种不幸。

    因为这注定,他这辈子,或许会过得很辉煌,但却要过得很辛苦,一直在往上追求的路上,一直处于紧绷的状态,很累。

    是周进,让他体会到了另一种活法,让他从一些小事上,也逐渐能感受到幸福。

    沈书黎转头朝周进笑:“所以你很好。你做自己就好,我很幸运能加入你的人生。”

    周进看着他,只觉得心口温热一片,仿若松风轻拂,难忍触动。

    他突然就想起,一片久远的记忆。

    那时还是高中,一个月底周末,学校放假,他在回家的路上,帮爷爷捡马路边空的矿泉水瓶子。

    结果被同学看到,他们都嘲笑他,说现在这个年代,哪儿有人会吃不起饭,会穷到要捡垃圾过活的地步,说他装,故意摆出那副造孽样。

    当时周进因为紧张,口袋破了,空瓶子滚了一地,他在一片哄笑声中,忍着屈辱去捡回来。

    却突然有一道身影,也蹲了下来。

    一只白皙修长的手,本该握着画笔,或弹奏钢琴的手,帮他挨个捡起了肮脏的空瓶子,放在了口袋里。

    然后那人就那样淡然地离开了,周进甚至没来得及说声谢谢。

    沈书黎一直是个很包容,很温柔的人,他尊重人,尊重事,尊重一切,哪怕不理解,他仍然能包容地尊重。

    这朵高岭之花,看似高傲,实则他从不高傲。

    周进一直都知道的,他感受过好几次沈书黎的温柔和包容。

    所以那天,他才会踏进沈家大门,跟沈书黎求婚。

    因为他知道,沈书黎或许不喜欢他这个人,不喜欢他的性格,但绝不会挑剔他是个穷糙汉,绝不会因为家庭和各方面,以及自身的优秀,而瞧不起他。

    但凡换了一个人,周进都没有勇气去求婚。

    只是因为,那个人是沈书黎,所以他们的故事,才能开始。

    捡空瓶子那段记忆,实际上是原主的,但当时周进已经觉醒,他能感受到,原主似乎喜欢沈书黎。

    所有原主才会跟沈书黎求婚,他想要得到沈书黎的关注和喜欢,最终却因为没能得到沈书黎的爱,而逐渐变得怨恨。

    周进看着青年俊气的脸,漂亮的眼睛,浅笑了下。

    他绝不会让历史重演。

    沈书黎发觉周进看他的眼神,又温柔了几分,心脏都欢喜得砰咚难忍。

    看了眼时间,不早了,于是他说:“睡觉吧,明天要去装修农场,得早起。”

    周进嗯了声。

    两人收拾了屋子,这才上床躺下。

    黑暗里,沈书黎翻了个身,面对周进,冰冷的脚有意无意地擦到了周进的小腿。

    周进顿时蹙眉:“脚怎么这么凉。”

    沈书黎轻嗯了声,看着他轻缓地眨眼:“体寒,都是这样,一晚上都捂不热。”

    周进抿起唇,犹豫了会儿:“要不要,我帮你捂一捂。”

    之前他就知道沈书黎的手脚很凉,之所以没提出帮人捂脚,是因为那时沈书黎还比较羞涩,放不开,他就没强求。

    但现在,周进隐约觉得,沈书黎会同意,于是就提了。

    沈书黎睫毛轻颤:“好。”

    他试探着,把脚往周进那边放,越是靠近男人,被窝的温度越是要高出一截。

    直到他的脚碰到了温热的皮肤,沈书黎条件反射地后缩了下。

    周进轻笑:“躲什么,快放过来。”

    沈书黎垂着眼,瞳孔微颤,小心翼翼地又把脚伸了过去:“放在哪儿。”

    周进脑子也卡了下,两人都躺着,要放哪儿合适,怎么放沈书黎才睡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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