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地捡来的媳妇: 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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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沈夷光不懂他怎么一会儿没精神,一会儿又气势汹汹骂人,不过只要乔溪没事,他就放心了。

    还是老地方。

    这家饭馆很小,老板的手艺却很不赖,乔溪每次只要进城就在他们家用餐,关键是便宜量大还管饱。不过刚才他跟珍娘一起吃过了,现在肚子还涨得鼓鼓。

    三郎熟练点了乔溪爱吃的那几样,不顾乔溪拒绝,硬是塞了筷子给他:“就当是陪陪我,好吗?”

    实在拗不过,乔溪只好拿着筷子挑挑拣拣,和三郎说了会话,心里那些烦恼不知不觉就消散了。

    饭后沈夷光又带乔溪去陈时的铺子转了一圈,虽说乔溪已经不怀疑了,他还是非要拉着。因为他早有这样的心思,今日刚好机缘巧合,既然乔溪自己找过来了,他干脆顺道一起带来。

    沈夷光迟早是要走的,可他始终不放心留守的乔溪,怕自己走后有人欺负他,又怕他遇到危险,便想着留个后手。让陈时在此地留下一部分人马,不仅能时时保护乔溪的安全,这边有任何动向自己也能立刻知道。

    他故意带乔溪过来,好让陈时和他的手下们记清他的模样,以后方便暗中保护。

    乔溪对此完全不知情,他只觉得肉铺老板长得不错,看起来也是个实在人,而且店里的伙计们都很热情。他还在墙角一堆还没来得及整理的货物中看到三郎昨天猎回来的几只锦鸡,都还活蹦乱跳,可见送来不久。

    他心里很是羞愧,觉得自己整天疑神疑鬼,以后可没脸再说自己人淡如菊。一时没在意到沈夷光对陈时隔空默默点头,隐秘的联络。

    从肉铺出来,他们也没急着回去。乔溪好久没进城,不知道城里近来又时兴了什么新鲜玩意,三郎就带着他到处逛逛。

    外头太阳毒辣,沈夷光舍不得晒着乔溪,拐道去了一家糖水铺子。

    “老板娘!麻烦来碗冰糖蜜水、一碟荷花酥,一盘冰镇果子,一碗荷叶冰粉……再来份牛乳冰沙。”

    才进门沈夷光就朗声喊了起来,几乎将门口挂着的菜单上所有最畅销的都点了。回头领着乔溪挑了张桌子坐下,又道:“我之前总打这家门口路过,看到里头时时刻刻排长队,座无虚席,一直想带你过来尝尝。”

    乔溪还是第一次在古代的甜品店消费,坐在桌前撑着下巴仔细研究墙上挂的装饰。无论古今中外,商家宣传产品的手段都是差不多的,只是古代科技不发达,不能在电子设备上投放大量广告,信息传播的慢而已。

    比如这家铺子,墙面四周挂满了各种名人对他们饮品的称赞语,显得他们家好像很有名。但是古代又没有名誉权,那些文人大佬究竟有没有真的夸过吃过也无人知晓,更懒得千里迢迢来打假,算是一种比较常见又好用的手段。

    不一会儿老板娘上齐了沈夷光点的东西,乔溪发现他每样只点了一份,纳闷的问:“你不吃吗?”

    沈夷光眼里只有乔溪,摇头回道:“我素来不喜欢甜食。”

    乔溪也不喜欢甜的东西,但奶茶饮料除外。尤其外面难么热,谁不想吃上一口冰冰凉凉的甜品?

    他低头捧着碗喝了一口蜜水,砸吧尝了半天,发觉这不过就是普通的冷水兑了点蜂蜜,也不能说不好喝,但确实不算惊艳。

    接着他又把剩下的几个一一尝过,最后还更是喜欢牛乳冰沙。虽然冰沙份量很少,牛乳的奶香味也不足,好歹口感还是不错。

    因为老板娘只给了一份餐具,乔溪又不好意思吃独食,很大方的挖了一大勺冰沙递给沈夷光:“你也吃。”

    他本意是让三郎自己伸手接勺子,没想到那家伙动也不动,凑了上来毫不客气直接就着乔溪的手将木勺里的冰一口吞下,眼睛野狼似的盯着乔溪。

    乔溪的脸一下子就红了,他连忙收回勺子低声抱怨:“你干嘛!?”

    大庭广众之下,这人怎么不分场合就……

    沈夷光知道他脸皮薄,故作无辜的的回道:“我以为你把勺子伸过来是要喂我。”

    喂你大爷!

    乔溪明知他说瞎话,又不好在外面生气,暗暗瞪了一眼悻悻收回勺子,低头恶狠狠继续吃冰,一点不介意三郎才咬过他的勺子。

    当然三郎也没介意他就是了。

    二人不知不觉间习惯了这样的相处。反正床也上了,抱在一起亲都不知道亲了几百回,区区共用一个勺子算什么?

    两人分吃甜品,在外面待到日暮西山才往回赶。

    和秦大叔汇合的时候,他早已在那等候多时,老远看着人家夫夫俩说说笑笑一起走来,知道这是又和好了。

    虽然他确实很想看三郎被挠花脸的狼狈样,但俗话说“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姻”。两口子床头吵架床尾和,他这外人哪有掺和的余地。

    这次乔溪进城没买什么东西,看路边有人卖玩具,顺手给岑儿带了个泥哨子。手艺人特意做成小鸭子的形状,只要嘴巴对着鸭子的扁嘴轻轻吹一下,立刻就有清亮悠长的哨音出来,一都不会刺耳。

    “岑儿肯定喜欢!”乔溪兴致勃勃把泥哨小心放进怀里,满心期待。

    沈夷光却说:“只要是你送的,岑儿都喜欢。”

    这话乔溪爱听,不由夸他:“你什么时候这么会说话了?”

    “爱听,多说。”

    两人共骑一匹马回家,秦大叔实在受不了这俩人腻腻歪歪的德性,驾着牛车早跑了。

    ——————

    难熬的三伏天终于结束,天气开始转凉,秋季到了。和许多诗人认为秋天“悲壮萧条”不同,乔溪最喜欢的季节就是秋天。

    他喜欢一澄如洗的蓝天,喜欢凉爽清凉的秋风,喜欢满地金灿灿的落叶,还喜欢坐在院子里仰头看排着长队南飞的大雁。

    更重要的是,在农人心里,秋天还代表着丰收。一年之中,也唯有秋季才配得上“收获”这个词。

    乔溪地里的小麦长得不错,再有个把月就可以收割。他每天都要去地里,站在田垄边向下眺望,感受凉风袭来的凉爽,看远方一眼望不到头的金色麦浪翻滚,胸中无限期盼。

    也许就算他读了很多书,跑去那么远的地方上学,心里真正惦记的还是这满地金黄。

    他再也没有了对大城市的向往。

    这一刻的他也终于彻底释怀,不再耿耿于怀前世的遗憾。

    即便这里没有他最爱的爷爷,可他又有了一个家。

    要是三郎肯留下,乔溪愿意和他真正这么过一辈子。带着岑儿,他们三个永远不分开。

    乔溪虽不确定三郎会不会真的留下,但他自信只要自己开口,三郎一定会同意的。但是要选个合适的好时机,不然就这么盲目跑去问他,显得自己好像多急切一样。

    乔溪在地里呆够了才慢悠悠回家,推门而入。

    那几只小狗已经能满地跑了,一个个见风就长,吃的也多。就算乔溪顿顿精心配餐养着,乔将军还是一天天消瘦,反而小崽子们吃得圆滚滚,精力十足晃着小尾巴和肥屁股到处跑。

    小狗崽们早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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