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宠夫郎: 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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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世界交通不便利,外地的水果运送不到平城,也没有反季节这种技术,所以黎荞自打穿越,吃的水果挺少。

    郑浅浅家种的有石榴树,眼下到了石榴成熟的季节,他要多吃几个,不然到了冬天,那更没得吃了。

    “浅哥儿拿过来的石榴又大又红,挺甜的,就是生有虫子。”陶竹道。

    “无妨。”石榴上有虫子太正常了,黎荞不在意。

    等他在桌子旁坐下,陶竹将一小碗剥好的石榴籽放到了他跟前,碗里还放了一个勺子:“吃吧。”

    “谢谢竹哥儿,竹哥儿真好。”黎荞先是道了谢,然后拿起勺子开吃。

    陶竹轻轻笑了一下,拿起另外一个石榴,继续剥籽。

    郑浅浅瞧着这一幕,斜了黎大山一眼:“黎大山,你快去找能给你剥石榴籽的夫郎。”

    “……我不要我的夫郎给我剥,我给我夫郎剥。”黎大山赶紧道。

    “哼。”郑浅浅又赏给他一个白眼,然后才对着陶竹道:“竹哥,不知道你家的红薯咋样,反正今年我家的红薯大丰收,我爹说这个冬天得多吃红薯,不然肯定要放坏了。”

    他说着叹气:“我不爱吃红薯。”

    “我也不爱,咱们俩在吃饭上绝对能吃到一起。”黎大山插话。

    郑浅浅不理他,还是对陶竹道:“你家的红薯还没成熟,我让我爹送过来几麻袋吧?你和荞哥帮忙吃一点儿。”

    “大山下午才用牛车拉过来三麻袋,现在我家不缺红薯。”陶竹摇头。

    “那过些天交秋税,我家交红薯好了。”郑浅浅小脸蛋皱起。

    他真的不爱吃红薯。

    “那等修路的时候,大家伙儿吃的肯定都是红薯了。”

    陶竹道。

    夏税必须得交小麦,但秋税没那么多规定,凡是杂粮,都可以上交。

    有的人家种的玉米多,那就交玉米。

    有的人家种的红薯多,那就交红薯。

    交了秋税之后,马上就要服徭役。

    三柳村这边的徭役是修路挖河,每家出一个男丁,男丁自带一半的干粮,官府也会提供一些饭食。

    官府提供的饭食,就是从当年秋税所收的粮食中出,秋税收的红薯多,那到时候官府提供的饭食肯定是红薯。

    玉米、小米、高粱这些杂粮放个一年两年不成问题,但红薯不行。

    一般情况下,红薯若是放在地窖中,那可以保存三到六个月,但若是超过这个时间,那就会坏掉,所以必须得抓紧时间吃掉。

    至于切开直接晒成红薯干,人家官府才没那个功夫呢。

    官府只会想办法早些把红薯吃掉。

    “是这样的,不过我就不用吃了,我家每年的徭役都是交钱的。”

    郑浅浅道。

    交钱就可以不用服徭役,一个人五百文,这个钱郑家出得起。

    从前的陶家出不起,再加上陶竹长的像是男子,所以从陶竹十四岁开始,陶家服徭役都是他去。

    “今年我家也交钱。”陶竹道。

    “但你家肯定也要交粮食的,不如你们也交红薯吧,我把我家的红薯便宜卖给你和荞哥,你们帮着消耗一下。”

    郑浅浅还是想把自家的红薯往外推。

    他家不缺吃的,每年种的红薯都是留着自家吃,但今年红薯长的好,亩产量比去年高了三分之一,于是他家的红薯就多了。

    最近这几日,他家顿顿都有红薯,他不爱吃红薯,他想把家里的红薯处理掉。

    “黎荞,你看?”陶竹扭头看向黎荞,征求黎荞的意见。

    “你做主便好,小事。”黎荞咽下口中甜滋滋的石榴,这真的是小事。

    “那就买浅哥儿家的红薯。”陶竹道。

    “好哇!我这就回家告诉我爹。”郑浅浅很高兴。

    “吃了晚饭再回去吧,今天黎荞回来时捞了些小鱼,待会炸一下,再配上黎荞调制的烧烤料,味道肯定好。”

    陶竹想留郑浅浅吃晚饭。

    “好!”郑浅浅想也不想的点头。

    反正今天家里的活儿干完了,他就多留一会儿。

    咳,最近家里的生意越来越好,他每天要干不少活,每日也就黎大山去他家买肉时能看到这大傻子。

    好不容易来他竹哥家一趟,他就多待片刻。

    陶竹要买郑浅浅家的红薯,郑家第二天就把红薯送来了,今年红薯大丰收,但物以稀为贵,所以今年红薯的价格肯定比不上去年的。

    和玉米一样,平城这边几乎家家户户都种红薯,乡下种的多,县城里不种红薯的人消耗的少,又运送不出去,再加上红薯比玉米高产,所以红薯的价格一直都比玉米低,是两文钱一斤。

    陶竹也没让郑家降价,以两文钱一斤的价格买了一千五百斤。

    之所以买这么多,是因为杂粮比小麦的产量要高,所以秋税收的杂粮数目比夏税的小麦要多一些。

    除了交税,陶竹还想做点红薯干。

    虽然还没把黎荞做的软糯红薯干吃到嘴巴里,但他相信黎荞。

    现在家里花销多,虽然挣的也多,但其实他和黎荞根本没积蓄。

    而且现在每日到下午三四点时,他和黎大山黎春桃就能把所有点心做完,正事忙完,余下的时间就是他自己的。

    他要么洗衣服,要么做家务,要么识字,但衣服不可能天天洗,家务他很快就能做完,识字的话,他不考科举,不用跟黎荞似的那般刻苦。

    搁以前他还能和黎荞腻在一起,但现在黎荞专心读书,于是他就想找点事做,看能不能把红薯干也发展成小生意。

    对于陶竹的想法,黎荞自然是大力支持。

    软糯的红薯干若是做不好,那不仅粘牙,还很难嚼,但他做的肯定没这些个缺点。

    他做的红薯干带着一丝丝劲道,但绝对不难嚼,老少皆宜。若是拿出去卖,绝对卖得出去。

    最近天气好,晒红薯干很方便,若入了冬,天气阴沉,那就不适合做红薯干了。

    黎荞让陶竹趁着天气不错多做些。

    “多做的话,万一一时间卖不完,那不就砸咱们手里了。”陶竹有些犹豫。

    “放心,这种红薯干能放很长时间,一日卖不完,那就慢慢卖。”黎荞道。

    “好!”

    有了黎荞此话,陶竹自是放开手脚。

    这日傍晚,黎荞如同往常那般,等天色暗了就停止读书,他从房间里出来,准备帮陶竹三人做红薯干。

    这时,院子门口出现了一人,黎荞定睛看去,看清楚来人的模样,他有些意外。

    竟是朱家村的朱村长。

    朱村长左手拎着两只鸡,右手拎着两只鸭,笑容灿烂中带着一丝丝的讨好:

    他有事求黎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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