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神秘法医[福尔摩斯]: 1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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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套现人只要有点脑子就会好好躲着。

    今天,《纽约时报》假新闻里出现了套现人的身影。

    莫伦:“套现人是费纳希的朋友,他知道捕梦社会徽的图案。这能解释史密斯船东失窃的仓库中,那个粉笔图案为什么能把会徽的细节画得分毫不差。”

    这一现象却不代表套现人必是偷蛇团伙的一员。

    莫伦:“两种可能。第一种,套现人来了纽约。偷蛇事件是为劫财,顺便报仇。”

    费纳希被保镖匡茨杀死,匡茨已经被捕。这笔账却无法到此为止,因为十万英镑不见了。

    套现人亲自把线索放到鸭嘴兽肚子里。巨款属于老友费纳希,他被杀后,钱也不能让外人夺走。

    套现人不甘心就会来纽约,挑起雌雄双煞与捕梦社的矛盾。

    麦考夫说出第二种可能:

    “或者,套现人已经被害。杀他的是偷蛇团伙,逼问出了一些捕梦社的内幕消息。”

    偷蛇团伙原计划黑吃黑,以为抓到套现人就能劫财。

    不料运气差到极点,来迟一步,十万英镑被提前取走。

    又不甘心失败,来纽约企图挖出捕梦社,榨取这个组织的剩余资产。

    顺带报复让他扑个空的雌雄双煞,就有了今天的扣黑锅。

    莫伦:“两种可能都指向偷蛇团伙是近期从英国来的。插画师乔门罗身上的疑点不减反增。

    除了他,近期进入美国,尤其是从纽约入境的旅客,符合绘画好手、擅于仿写字体的特长,且具备作案时间,都有嫌疑。”

    麦考夫:“我们先去警局。之后我到海关找阿伦特先生聊聊,争取要一份入境名单。”

    莫伦:“之后,我也去找一找乔门罗以往的插画作品,比对他的画风与失窃现场的粉笔画是否相近。”

    下午两点,两人来到警局法医室。

    法医莱瑟姆已经完成对被害第一次尸检,卡基的尸体躺在解剖台上。

    莫伦走近,这次看清了尸体的细节情况。

    藏于雪人里的死者卡基,他的双手双脚皮肤微微发蓝。

    再看向旁边的化学试剂检测桌。

    酒精灯已被熄灭,玻璃试管的内壁上附着了一层闪光的深棕色膏体。

    莫伦问:“卡基的死因是砷中毒?”

    法医莱瑟姆:“是的。看来不用我多加说明,您了解如何检测砒.霜。我用了马什检测法,确定这位被害人是砷化物的受害者。”

    莫伦点了点头。

    砒.霜杀人,古已有之。

    它有轻微的金属味与颗粒感,但能漂亮地隐身在饮料中。比如把砒.霜添加到葡萄酒中,一般人看不出也尝不出异样。

    欧洲给这种毒物以“继承粉”的别称,它传入美洲后,成了下毒谋杀的头号利器。

    人们知道砒.霜有毒,但离谱的是在某些地区,它还成为保健品。

    半年前,莫伦在中欧旅行。

    途经奥地利的施蒂利亚地区,亲眼见识了当地人以砷为食的风俗。

    据说这种习俗已经持续两百年。

    食用者最初服用少量的砷,只有半个米粒大小,再逐步加大剂量。以求美容养颜与强身健体。

    当地人可能是有了耐毒性,很少出现不良反应。

    莫伦猜测,这与当地人食用砷块的纯度有关。

    从这种食砷风俗,衍生出了一种辩护方式——施蒂利亚辩护。

    如果被害人死于砷中毒,却有主动长期食用砷的习惯,辩方律师会以此来为投毒者脱罪。

    能够形成这种辩护方式,不只是奥地利的施蒂利亚人服用砷。

    放眼欧美,含砷的物品非常常见。

    市面上,有大家都知道不能乱吃的老鼠药,也有风靡百年的福勒氏溶液。

    1786年,英国医生托马斯福勒发明了福勒式溶液,主要成分是砷酸钾。

    最初用于疟疾治疗。1809 年,它第一次出现在伦敦的《药典》中。后来,人们却渐渐将它当做了包治百病的药剂,更被当成了一种日常服用的保健品。

    莫伦在伦敦的许多药房见过福勒氏溶液。

    很多人知道砒/霜能杀人,但不妨碍这种保健品继续畅销,好似少量食用,没有被立刻毒死就不用心慌。

    另一头,詹姆斯马什在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发明了“砷镜”检测法,终于能相对稳定地测出物品或人体内是否含砷。

    有了“砷镜”检测法还不够。

    在欧美社会的整体食砷风潮下,为判定使用砷化物投毒制造了重重困难。“施蒂利亚辩护”为投毒者的脱罪提供便利。

    眼下,麦考夫也要确定被害人砷中毒的具体情况。

    他问:“死者是慢性砷中毒吗?”

    莫伦摇头:“99%是急性中毒。卡基的四肢皮肤轻微发蓝,是急性砷中毒的症状。”

    急性砷中毒导致皮肤发蓝,因为体内氧气循环被破坏了。

    不过,如今人们只知砷让人中毒,尚不清楚它具体如何破坏人体机能。

    需要再等几十年,分子生物学问世。生物学家们发现砷将关键酶作为攻击目标,破坏全身细胞的代谢。

    莫伦:“如果是慢性砷中毒,被害人的皮肤会发黄,甚至出现一种类似羊皮纸的棕色调。”

    法医莱瑟姆认同地点头:

    “对!就是这样的。虽然学界尚未有权威论证,但我在纽约做了七年法医,从实践经验的观察,与海勒小姐所说一致。急性与慢性砷中毒者的皮肤颜色有区别,是发蓝与发黄的差异。”

    莱瑟姆又补充:“除了依据皮肤颜色来判断,不同内脏器官的砷含量也能作为依据。

    急性中毒,胃部、肠道、心脏含砷量高,而肝、肾的砷含量少;慢性中毒,肝脏与肾脏都会出现明显病态,而且有脂肪肝的特性。”

    解剖台上的尸体是急性中毒。

    法医莱瑟姆:“我对死者的内脏逐一做了砷镜检测,肝、肾没有测出砷,但他的胃被严重破坏,还能在显微镜下看到胃黏膜附着了一簇簇的砷结晶。死者卡基,最后的晚餐里加了大量砷化物。”

    麦考夫微微颔首,又问:

    “也就是说卡基被毒死后,再被切割了生/殖/器?他有别的外伤吗?从伤口的痕迹,您认为凶手是否有医学背景?”

    法医莱瑟姆听到这个问题,不免脸色微变。死者卡基被分尸的部位不寻常。

    “我可以确定死者没有别的外伤,但凶手是否有医学背景,我无法回答。

    卡基的生/殖/器是从根部被切除,伤口平整,下刀迅速。这不一定是学医练出的熟悉度,也可能是因为有强烈的仇视情绪。”

    莱瑟姆从隔层里取出存放生/殖/器的托盘。

    它不是一根完整的生/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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